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

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 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二条:经营场所面积约 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中餐及其他服务等。

第四条:餐厅总资产估价:该餐厅原由甲乙双方经营。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餐厅资产估价为 万元人民币含:餐具、设备、装修及其他资产。

第五条:入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12万元入股经营。

第六条:合同签订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七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以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八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九条:债伙约定:合同签订一年内,各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丙、三方将对餐厅资产进行重新折旧估价并经三方确认后,退伙方按折旧估价后的股权比例分配、在同等条件下,合伙方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同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合伙人的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有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2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刚甲乙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分配承担。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为成,提交梅县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3

 

第二篇:合伙经营协议书_二人_三人_多人

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品牌、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甲方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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