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作协议书

医 疗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本着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精神,为使伤者能得到迅速,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甲方视乙方为友好协作单位、甲方承诺给乙方以下方面的优惠政策

1, 对乙方受伤工友施行三免三优先制度:

1.1三免:免挂号费、免工本费、免住院押金.

1.2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治疗

2.对于需住院病人、甲方及时收住入院,尽一切可能救治病人生命,住院费用可暂不交纳,由出院一次性结清.

3.乙方送来病人、甲方需及时抢救,视病人情况做各项检查项目.

4.如乙方事后未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甲方有义务把乙方患者治疗的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5.甲方可免费为乙方提供工伤事故和医疗健康方面的咨询,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专业人士为乙方做免费宣教.

6.乙方员工在甲方就诊可享受甲方开展的各种活动的优惠.

7.甲方的治疗费用,药品收费标准必须与国家卫生部,市医疗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相吻合.

8.如遇到疑难或危重病员甲方解决不了的需送上级医院诊疗,甲方只提供救护车护送服务,上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急救电话的工伤病人,甲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派救护车接乙方工伤的病人到院进行就诊治疗.

二、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负责人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职工传达.以此可增加对员工福利的体现.

3.乙方职工到甲方就诊时须出示“工作证”,方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4.乙方住院伤员和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作为社会监督员,应积极协助监督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等各项工作,并及时的提出合理建议.

6.乙方确定医疗陪同人员时,陪诊时出示有效证件.

7.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双方如有违反此协议,违约方应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友好协商解决.以互助互利为原则,达成共识.

五、本协议有效期两年,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 乙方代理: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公 章: 公 章:

 

第二篇:医疗合作协议书2

医疗合作协议书

甲方:泉州瑞金医院

乙方:黄国喜

身份证号码:35xxxxxxxxxxxx

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 妇科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 五 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二、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31 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三、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法正规,并保证医疗质量)。

四、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3%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25000 元整(大写: 贰万伍仟 元整),每年分四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三个月的 75000 元,第四个月交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共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50000元整(伍万元整)外交费用。

1

五、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 伍万元整 ,三个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

2. 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30日结账(但在不透支的情况下,月中允许乙方预支部分周转资金)。

5. 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5@p齐全)。

2. 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伍仟元/人。

2

3. 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

4. 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 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收费,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2000元/次(贰仟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泉州瑞金医院 乙方:黄国喜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