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购买协议书

机器设备购买协议书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一、    设备的规格及价格

二、    付款方式

1、      甲方应在所需产品15天前向乙方订货,并交纳所需费用10%作为保证金。

2、      甲方在未付清设备款之前,本合同机器设备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

3、      甲方应向持有乙方加盖公章的收款委托书的乙方工作人员付款。

三、    交货及验收

1、      交付时间:20##年10月1日。

2、      乙方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3、      交货地点:乙方工厂。

4、      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甲方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另签订验收报告书并加盖公章。

5、      验收标准:执行乙方标准机型出厂检验标准。如甲方对标准机型进行改变或加装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预定验收标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    运输方式:

1、      本合同所规定的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一切风险。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支付。

2、      甲方收到第一条所列设备后,如发现与设备不符,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期间如对甲方的正常作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乙方应相应做出赔偿。

五、    售后服务:

1、      自设备经过双方验合格之日起,该设备进入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最迟在三天内派人赶到甲方现场。

2、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甲方承担乙方维修人员的差旅费。若属甲方认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则不属于保修范围。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调试、验收或拒收设备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二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2、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偿付甲方货款总值的10%作为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的5%作为滞纳金,累积滞纳金不超过逾期缴获部分货款总额的20%。

七、    争议处理

1、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或法院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八、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机器设备租赁、监管协议书

机器设备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一批机器设备,为使甲方机器设备得到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机器设备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机器设备

乙方承租甲方机器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租赁机器设备交接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三条 租金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租赁甲方机器设备租金为每季度 元,且乙方租赁甲方机器设备期间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有鉴如此,甲方若需使用机器设备需经乙方同意。

第四条 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使用机器设备期间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

第六条 租赁机器设备的交还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七日内将租赁的机器设备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 1

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附件:《租赁机器设备交接清单》

《租赁机器设备交接清单》

机器设备租赁监管协议书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3

机器设备质押监管合同

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 山东鑫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监管方):

为确保当户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的

履行以及乙方典当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合法所有的或具有处分权的机器设备

作为质物作为对《典当借款合同》履行的质押担保, 丙方愿意为上述出质机器

设备提供保管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依照《合同法》、《物权

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平等协商,依

法订立本合同,并承诺遵守执行。

第一条 质物

甲方将己方所有的出租给丙方的机器设备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出质机器设

备详见三方共同签署的《机器设备质押清单》。

第二条 质物的监管方式

2.1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出质人,乙方为质权人,丙方为乙方的监管代理人,

代理乙方占有、监管质物。

2.2 三方确认,采用如下监管方式(请在选项内打“√”)

□丙方单独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三方将共同开出《机器设备质押清单》等证明丙方已保

管质押物的书面凭证,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上述书面凭证对应的货物进行监管。

□乙方和丙方共同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乙方委派指定的人员和丙方共同监管甲方质押给乙方的

机器设备。乙方指派的人员为: , 身份证号码为: ,

及 , 身份证号码为: 。在共同监管方式下,丙方承担全

部的监管义务,甲方指定人员仅对丙方的工作起监督和配合作用。

第三条 监管责任

3.1质押期间,丙方对上述交由丙方保管的机器设备(以下简称“被监管的

机器设备”,含共同监管项下的质物,下同)承担监管责任,包括:

3.1.1 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妥善、谨慎保管被监管的机器设备。

3.1.2 接受乙方对机器设备出质状况的查询及被监管的机器设备的检查。

3.1.3 在被监管的机器设备出现不利于乙方典当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

知乙方,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3.1.4 监管期间,国家有关机关要求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置质物或除本

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的,丙方应当向国家有关机关及任何

他人告知出质的情况,并立即通知乙方。

3.1.5 依照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行业惯例,丙方应当承担其他义务与

责任。

3.2 丙方的监管责任自三方共同签发《机器设备质押清单》开始到到丙方收

4

到乙方出具的《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时止。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对质物的监管费等因质物保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丙方应书面通知甲、乙双方。

4.3对于甲方应付丙方的全部费用,丙方同意乙方在行使质权受偿时优先支付给丙方,丙方不对质物行使留置权。

第五条 管辖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争议、纠纷,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乙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协议的有效期及修改

6.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甲方清偿完毕《典当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时该协议终止。

6.2 本协议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3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由各方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方生效。

第七条 甲、丙双方确认以下事项

7.1 甲方、丙方业已知晓且理解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业已采取足够的措施提醒甲方、丙方理解本协议书的内容。

7.2 甲方和丙方不得以其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合同对抗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义务。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 份,三方各持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签订于 市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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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机器设备质押清单》

《机器设备质押清单》

机器设备租赁监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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