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指标转让协议书-2

建房指标转让协议书

建房指标转让协议书

出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因桃江县林业局板溪林场自筹资金兴建职工宿舍,桃江县

林业局板溪林场职工文光(即本协议书主体之一甲方)享有一个建房指标(甲方享有的具体建房指标所对应的房屋建筑面积根据桃江县林业局的相关政策确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甲方特将该建房指标自愿有价转让给乙方,双方就上述建房指标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愿将上述建房指标转让给乙方,转让款为现金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 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全部转让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后,上述建房指标立即归乙方享有,因甲方名义下的建房指标及相应房屋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风险均立即由甲方转移至乙方享有和承担。

二、因桃江县林业局自筹资金兴建宿舍过程中,享有建房指标的职工必须以其自身名义交纳自筹资金建房款,且该职工取得相应房屋后需以该职工自身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因此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建房指标转让款后的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甲方享有的建房指标所需交纳的自筹资金建房款全部由乙方

实际出资,且无需交由甲方本人亲自交纳,全部自筹资金建房款均以甲方的名义由乙方直接交纳至桃江县林业局板溪林场指定的收取自筹资金建房款的银行账户,实际出资人亦是乙方。

2、因目前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提供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待该房屋建好后,甲方是该房屋名义上的财产权利人,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所有权人。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该房屋符合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时,按照相关政策先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办至甲方名下,#b@2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此类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其后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再将上述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将所取得的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相关证件及时交给实际出资人乙方,乙方应当场向甲方出具已收取上述证件的收据。甲方子女、亲属以后不能以该房屋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件来证明甲方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乙方收到上述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登记在甲方的房地产权证后,若因乙方处分上述房屋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均与甲方无关,若导致甲方产生损失及可能对第三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乙方承诺赔偿甲方的上述全部损失及由乙方对第三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将自己的建房指标转让后,甲方的有财产继承权利的继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产生对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是乙方的财产产权归属争议。

四、甲方将建房指标以货币的形式转让予乙方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款后,除非因乙方未按自筹资金建房政策及时交纳自筹资金建房款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面临被剥夺建房指标货或相应房屋的风险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建房指标或其相应房屋,一旦甲方 (包括财产继承人和有财产权利的人)要来索取已转让出去的建房指标及财产,则甲方必须承担提出诉讼时的实际评估价值的两倍补偿给乙方或房屋的实际拥有者。

五、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的当天,一次性付清房屋指标转让费给甲方共计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整》;且该房屋付款后除乙方出现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情形外甲方中途不得后悔,若甲方反悔且确实产生乙方未能获得上述建房指标下的房屋权利的法律后果时,则甲方须双倍退还乙方指标转让费以及该房屋的首付费用。若乙方中途反悔不愿受让上述建房指标或相应房屋的,除非乙方能成功促成甲方与第三方就上述建房指标或相应房屋签订转让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乙方支付的上述建房指标转让费,乙方已支付的自筹资金,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退还。若协议已签,且转让费和建房首付已付,但该房屋未开工时就流产了(即与甲方,乙方无关的责任),属于甲乙双方均预测到的可能性风险,则甲方只退还乙方的建房指标转让费本金

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林业局的各项建房政策,方案,措施及有关精神和今后的由业主委员会同各业主所达成的物业管理方案;若发生问题,违反建房方案,政策,措施及有关精神和物业管理方案,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若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职工宿舍建成后,因本协议所述项目下的房屋分配方式是按照相关政策由全体职工通过抓阄方式取得相应房屋,甲方不能对其建房指标所能取得的房屋朝向、楼层、位置等作出任何承诺,因此乙方无权对甲方实际取得的房屋提出任何异议,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与单位、开发商及相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购房合同、选定房号及地下车库的购买等事宜。

八、除根据相关政策或桃江县林业局的内部政策等第三方因素导致房屋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外,甲方要承担确保房屋取得有效房产证并过户给乙方的责任,房屋一旦达到可上市交易的时期,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办理房产相关的证件的所有费用及办理各种相关证件(包括水电上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在此期间得到的相应房产证、收款收据等应归乙方持有。若甲方不能确保乙方取得有效房产证则需承担提出诉讼时的实际评估价值的两倍补偿给乙方。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本协议书壹式叁份,甲方、乙方、证明人各持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年 月年 月年 月 日 日 日

 

第二篇:房屋指标转让协议书-2

建房指标转让协议书

建房指标转让协议书

出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因汤阴县汤台铁路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政策,汤台铁路职

工李林海(即本协议书主体之一甲方)享有一个建房指标(甲方享有的具体建房指标所对应的房屋建筑面积根据汤阴县汤台铁

路有限公司的相关政策确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甲方特将该建房指标自愿有价转让给乙方,双方就上述建房指标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愿将上述建房指标转让给乙方,转让款为现金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 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全部转让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后,上述建房指标立即归乙方享有,因甲方名义下的建房指标及相应房屋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风险均立即由甲方转移至乙方享有和承担。

二、因汤阴县汤台铁路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享有建房指标的职工必须以其自身名义交纳自筹资金建房款(即相关报名费用20000元整并已由乙方支付),且该职工取得相应房屋后需以该职工自身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因此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建房指标转让款后的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甲方享有的建房指标所需交纳的自筹资金建房款全部由乙方实际出资,且无需交由甲方本人亲自交纳,全部自筹资金建房款均以甲方的名义由乙方直接交纳至汤阴县汤台铁路有限公司指定的收取自筹资金建房款的银行账户,实际出资人是乙方。

2、因目前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提供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待该房屋建好后,甲方是该房屋名义上的财产权利人,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所有权人。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该房屋符合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时,按照相关政策先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办至甲方名下,#b@2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此类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其后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再将上述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将所取得的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相关证件及时交给实际出资人乙方,乙方应当场向甲方出具已收取上述证件的收据。甲方子女、亲属以后不能以该房屋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件来证明甲方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三、甲方将自己的建房指标转让后,甲方的有财产继承权利的继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产生对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是乙方的财产产权归属争议。

四、甲方将建房指标以货币的形式转让予乙方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款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建房指标及其相应房

屋,一旦甲方 (包括财产继承人和有财产权利的人)要来索取已转让出去的建房指标及财产,则甲方必须承担提出诉讼时的实际评估价值的两倍补偿给乙方或房屋的实际拥有者。

五、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的当天,一次性付清房屋指标转让费给甲方共计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整》;且该房屋付款后除乙方出现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情形外甲方中途不得后悔,若甲方反悔且确实产生乙方未能获得上述建房指标下的房屋权利的法律后果时,则甲方须双倍退还乙方指标转让费以及该房屋由乙方已支付的费用。若乙方中途反悔不愿受让上述建房指标或相应房屋的,除非乙方能成功促成甲方与第三方就上述建房指标或相应房屋签订转让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乙方支付的上述建房指标转让费,乙方已支付的自筹资金,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退还。若协议已签,且转让费已付,但该房屋不能如期过户(与甲方,乙方无关的责任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包括购房报名费用及指标转让等相关费用

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铁路局的各项建房政策,方案,措施及有关精神和今后的由业主委员会同各业主所达成的物业管理方案;若发生问题,违反建房方案,政策,措施及有关精神和物业管理方案,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若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桐馨苑小区建成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与单位、开发商及相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购房合同、选定房号及地下室的购买等事宜。

八、除根据相关政策或汤阴县汤台铁路有限公司的内部政策等第三方因素导致房屋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外,甲方要承担确保房屋取得有效房产证并过户给乙方的责任,房屋一旦达到可上市交易的时期,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办理房产相关的证件的所有费用及办理各种相关证件(包括水电上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在此期间得到的相应房产证、收款收据等应归乙方持有。若甲方不能确保乙方取得有效房产证则需承担提出诉讼时的实际评估价值的两倍补偿给乙方。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本协议书壹式叁份,甲方、乙方、证明人各持壹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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