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律师版)

车辆租赁协议书

甲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车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设备租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同意将下列车辆租给甲方使用:

第二条 使用地点及用途

1、用于工程项目名称:                         

2、使用地点:重庆市江北区                     工地内

3、车辆用途及作业范围:甲方租赁乙方车辆只限使用于本条第1款所列工程场地内转运。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及计算方式:自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的场地之日起计算,甲方租赁乙方车辆的时间为7至10天。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经协商,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每台车的租金为2000元/天;遇下雨天气不开工的情况下按每辆车500元/天支付租金;

2、甲方对乙方车辆每日工作叁小时以上的按整天计付租金, 不足3小时的按半天计付租金;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负责安排乙方司机人员食宿、提供设备停放场地。

 2、安排专人合理调派车辆,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对乙方人员有刁难行为,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安全事故、罚款等费用,如因甲方原因至使乙方车辆不能使用的,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租金。

 3、乙方车辆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承担,燃油费用不计算在租金内。

 4、在设备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或抵押及变卖,需转移施工地点时,须征得乙方同意。

5、甲方负责乙方车辆南充—重庆往返的燃油及过路费。

6、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立即向乙方付清车辆租赁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每车安排合格的操作司机1名,应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做到勤保养勤检修,准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场和施工。

 2、遵守甲方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调度安排,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得违章操作和误操作,车辆保养和维修应提前向甲方通报。

3、协助甲方负责对车辆安全停放、看管。乙方不能在甲方承租期限内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货车租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4、 乙方不得将柴油及甲方或业主财物送人或倒卖。

5、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甲方付清相应租金后应清退设备出场

第七条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      自愿对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适当的间接损失。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交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   份,经各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组成本协议内容。

 

 

第二篇:车辆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承租方)和乙方(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职工上、下班接送租赁客车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向乙方租赁客车一辆,作为甲方职工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租车用途及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车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正常上班时间接、下班送与迎接新生期间的车辆租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员和租赁车辆。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资质、车辆的车况、保险和驾驶员的资质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提前两天把车辆行车路线、车辆载客人数、发车时间、返校时间及停车点准确提供给乙方,以利于乙方提前准备。

3.甲方如因下午临时开会、大型活动等原因,确需推迟或提前发车时间,应提前2小时告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

1

受。

4.甲方有义务教育乘车职工爱护车内物品,保持车内清洁干净。

5.甲方应教育本院职工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乘车,不得要求驾驶员随意改变接送地点和接送时间。甲方职工应当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不得要求驾驶员改变接送时间和接送地点。

6.甲方应当按照行车记录上车辆到达驶离时间结算当月租赁费,若遇应当扣减租赁费的情形,从当月租赁费中扣减。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经营公司,具有市内营运载客的合法资质。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市内客运要求的全额投保车辆,驾驶员有与之相匹配的驾驶资质。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行程安全正点到达。下午发车前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4.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当按照甲方的用车要求履行义务,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无故与甲方职工发生争执,不得酒后驾驶或者疲劳驾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由此发生了交通事故等其他事故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上述事项承担了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其他法律责任,均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

2

关法律责任。

5.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与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承担了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其他法律责任,均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6.乙方车辆在进出甲方校园或在甲方校园内行驶时,必须低速慢行(时速低于5KM/H),注意避让学生,在甲方校园内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如遇到雨雪天,或乙方车辆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调配车辆应急接送,确保职工正点到达。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确保甲方职工的工作、生活不受影响。

8.甲方如果有超出服务范围的接送要求,必须事前与乙方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合同其他条款要求执行。若甲方对乙方提出除接送职工用车外的其他用车要求,应当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9.乙方驾驶员应当在行车结束后,在甲方行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车辆到达学校及驶离学校的时间。

10.乙方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非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发生人身损害及工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任何一方违

3

反合同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如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与驾驶员,每次扣减当月租赁费200元,甲方职工有权拒乘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车辆到达发车点后,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计划,甲方应该按照每日租车价的50%补偿,乙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封路)延误或取消出车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车辆没有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乙方也没有采取任何应急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发车时间20分钟,扣减当月租赁费100元,延误时间30分钟,扣减当月租赁费150元,超过35分钟,甲方有权另行租赁其他车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因甲方职工没有按时间、按站点候车,造成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租赁车辆型号与付款标准

1.租赁车辆类型及数量:车辆为45+2座、1辆。

2.租赁标准:每天早晚各接送一次,标准为700元/天(含税)。

3.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总费用以实际使用天数为准。据实结算。

4.每次租车服务结束后,乙方司机应在行车记录上签字,交学院车队备案。

4

六、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合同 到期后自动解除,如双方还有签约之意,协商同意后续签。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若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自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