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合同

品牌代理合同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签约双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及                    (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双方企业的互相信任并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乙方特此同意甲方方及甲方注册成立的法人作为其一级代理商,将       品牌中国             地区总经销权授权给甲方。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年     月至      年       月。

第一条,签约的必备文件

     作为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必备文件;双方互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银行账号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备案)。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交易流程

1、甲方根据其经营需要向乙方发出订单(书面或传真),订单包括产品的价格、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和金额;拟送货的具体时间、发出订单的时间、货物应送至的地点等详细信息。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盖公章生效。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仓库,由甲方于货到当日签收。签收的品种或数量与乙方送货单上开具的品种或数量不符时,甲方须于签收当日书面告知乙方。逾期通知的,视为乙方提交的货物符合订单要求,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在签订订单后应按时按量将货物送甲方指定仓库,未按照要求按时按量送货将视为违约,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收到货物后,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货物接收人)应在甲方开具的送货单验收回单上签字盖章后,快递至乙方总部信息中心。

第三条、产品价格及市场支持

1、产品价格:乙方确认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表为        品牌在大陆的一级经销价格。

2、市场支持:甲乙双方依据甲方管理区域之市场需求、乙方以甲方商超供价格为准给予甲方     的市场费用支持,该费用预先以双方确认市场营销活动方案为准预先支付各自承担;依据实际市场需求;另行签订市场支持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同等效力。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内提供给甲方进入商场的进条形码费用,共计              ,一次性支付。

4、乙方应提供市场的铺店数       箱,(每商品  箱)作为商品的市场支持。

5、甲方需履行附件4内终端的进场并支付进场费用。

6、乙方应承担市场的临期及到期商品的退换。

第四条、年度销售目标及反利

双方约定:甲方的年度销售目标是           万元

1:经销商年终返点      万以上     %

                       万以上     %

                       万以上     %

                       万以上     %

                       万以上     %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方式和风险承担

1.运输费用:实行送货制,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的       仓库,需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则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运输价格,遇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2.装卸费用:装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3.快递费用:运输(签收)单据的快递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签收货物后,不允许退货。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应书面报告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货:

1、产品确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2、破损商品。(破损商品是指乙方向甲方交付商品时就已经破损的,甲方必须在验收发瑞时当场退回,否则乙方有权不予退货)。

第六条、货款结算方式

1、预付制: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及相应款项后,三日内发货。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首次市场铺货完成。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以先款后货的形式进行交易。

甲方承诺:

1、在销售过程中积极维护、提高        品牌形象。

2、努力达成双方约定的铺市计划、本合同期截止前完成铺市目标。

第七条、乙方承诺:

乙方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下列事宜为任何第三方知悉:

1、甲方的商品价格表

2、甲方制定的、尚未公布的上市方案、促销方案、宣传方案及其他相关方案。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受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阻碍或干扰者,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其履行义务在阻碍限制干扰范围内被免除,在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该方应尽快在其能力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继续其履约行为。

第九条、如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履行产生争议,在争议处理期间,除了正在处理的争议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的其他方面的条款。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变更

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友好的原则履行合同,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则需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视为合同未变更。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签订份数

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篇:品牌代理品牌代理合同的应用

品牌代理合同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 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 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 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 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 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 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 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 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 质量技术保证

1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 产品价格

3.1 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 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 代理折扣及结算

4.1 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5@p。

2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5 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5@p,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5@p,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6 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 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 缩小其销售区域;

3) 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 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3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 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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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 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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