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医院托管协议

医院托管经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聊城市太和医院 法人代表:

为优化医疗卫生资源,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决定将聊城市太和医院交给甲方实行整体托管。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原则

1.医院托管后坚持三不变(除在托管期间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医院整体由甲方收购外):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门诊整体功能不变。

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外,甲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含设备、设施等)一律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托管内容

1.甲方全面拥有乙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人事、财务、经营、医疗业务管理权限。

2.乙方医院的的全部资产(含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托管费用:

1.甲方自托管即日起以交纳管理费给乙方的方式交费,管理费用定为前三年每年按60万元,第四年开始每年按10%递增。

2.自合同生效起,甲方一次性交纳乙方设备押金20万元整。此押金在合同解除后应由乙方无息返还给甲方。

第五条:托管费用交纳方式:

1.每年____月____日至次年____月____日为一个交费年度,每个交费年度的管理费按12个月平均,甲方在每月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交付当月托管费。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双方交接期。

3.交接期乙方免收甲方管理费费。甲方承担交接期内医院房租、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医院房租交纳方式:

1.第一次由甲方交纳给乙方已付的房租交纳给乙方。

2.以后由甲方按乙方原合同规定直接交纳给房东。

第七条:医院房屋租用说明:

按乙方原与房东订立的合同执行,如出现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房东不租用给乙方使用,使医院无法继续经营,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搬迁或终止合同,如需搬迁则装修费用由乙方出资,如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移交时的固定资产和证件、印章,乙方退还给甲方押金和未使用的房租和托管费用,双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药品、试剂、耗材处置:

1.乙方原药品、试剂、耗材按进价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三个月内按三次付款给乙方,第一期40%,第二期30%、第三期30%。

2.乙方近效期或以过期的药品、试剂等甲方不予接收。

第九条 门诊移交

1.乙方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

2.在移交时,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预防保健许可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医院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医院公章、医院租用房屋合同、居住房屋合同等移交给甲方。

第十条 甲方权利

1.及时接受乙方托管的各项财产。

2.对乙方医院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5.有权对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医院规模,快速发展专科特色。

7.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给乙方单位名称前加挂或变更。

8.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整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医疗活动。

2.把医疗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将医疗事故发生率降低到最低。

3.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医院规模,快速发展专科特色。

4.有义务搞好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

5.承担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6.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

1.有权对移交给甲方的资产进行监督,确保资产不受遗失。

2.有权督促甲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3.有权对医院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领导、指导、检查。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1.及时与甲方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2.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3.支持甲方开展医疗活动、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

4.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及时办理医院年检、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手续。

5.甲方需要引进人才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6.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资产分配:

1.乙方原有资产(移交时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低值耗材、耗品)归乙方所有 ;

2.甲方投资的资产归甲方所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合同期间造成新的债务或亏损时,由甲方负责承担亏损或偿还债务。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证明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况,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改变或国家建设影响本合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移交的固定资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若出现损坏甲方应做好修复后归还给乙方)。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余姚市低塘镇工商局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应。

第二十二条 文本份数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双方签署的移交表、具体财务制度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第二篇:医院药房托管协议

医院药房托管协议

甲方:张湾街卫生院(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张湾街柏林街10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乙方:武汉福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蔡甸区蔡甸街文正街90号

法定代表人:肖昌抗

为进一步探索医药卫生改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有利于患者、有利于临床合理用药、有利于医、药机构的健康发展,实现“三赢”,共同发展、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着眼长远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为:

1.1“药房”是指张湾街卫生院药房。

1.2“药品”是指西药和中成药。

1.3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甲方将医院药品经营权以托管的方式委托给乙方,由乙方负

责经营及相关的管理。

2、 药房托管经营后,按照药房管理、经营的法律法规要求运作,由甲方实行统一领导,

乙方必须服从并积极配合。

3、 托管范围为西药和中成药。

第三条 药房盘点

1、 在签订协议后五日内,甲乙双方对药库房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根据盘点成本总额,

由甲方扣减原甲方所欠乙方药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库房、相关办公储备条件,提供收费、结账等服务,

处方按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年限由药剂科管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乙方接受并使用甲方现有药剂科职工一名。

3、 甲方1名药剂科职工在乙方经营权委托管理期间,享有在甲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晋升、调资、继续教育、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4、 结算方式:乙方根据药品销售金额,按月结算。甲方依次按照结算金额将款项汇入

乙方指定的财务账号,不得拖延。

5、 在乙方的委托管理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2万元/年房屋租赁费,在协议生效后1个

月内(按每年)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五条 药品供应与管理

1、 乙方负责甲方医院及所属社区、医务室药品的采购,尊重甲方用药习惯,所配送药

品优先选择招标和省市医保品种,必须保证医院临床必需基本药物目录,满足省、市医保与公费病人的用药需求,保证临床的专科用药、特殊用药、紧急用药、品牌药。《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保供律不小于80%,以确保托管后医院常规用药习惯,从而保证临床医疗质量不受影响。麻醉精神等特殊用品(中药颗粒不在此范围内),此类品种不属托管范围,具体药品品种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代采购,资金由乙方垫付。

2、 甲方有权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药品有权拒收入库。对在库药品出现破

损、污染或近效期品种,乙方负责退换货。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药品价格进行审核。乙方所提供的药品价格必须参照武汉市招

标采购中心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中标零售价或国家规定的最新价格执行,若遇价格调整、在收到物价部门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及时调整,由于调价产生的库存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托管期限

1、 托管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第七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 1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7.1.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小时,如破产或者政府决定撤销。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1.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7.1.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行为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7.1.4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7.1.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乙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修改

在托管期间,双方如遇分歧或未尽事宜,本着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在修改协议达成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药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签约方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鉴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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