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土地流转合同书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为了*项目的发展,规范项目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

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

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双方认真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乙方采用土地折价入股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甲方经

营。

二、 土地面积

乙方以土地(水田、旱土、山地) 亩,按国家20xx年度土

地征用标准/亩计算,折款计人民币 拾 万 __ 千__ 百 拾元整,(¥ 元)。此折款乙

方作为股金加入甲方农业公司,作为乙方股份。

如乙方自愿要转让股份,只能向甲方转让,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股金按土地折算款的额度标准进行转让。

三、流转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采取长期入股方式,

涵盖20xx年国家第二次流转土地使用经营权,不受国家土地流转期变化的影响。

四、流转土地的位置确定:东抵 ,计 米;南抵 ,计 米;西抵 ,计 米;北抵 ,计 米。

五、利润分配:根据甲方生产发展规划,前三年是项目投入期,从第四年开始见效后,按股份比例分红。公司每年年底向股东大会就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股份分配情况进行通报。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统一规划用地,打破土地原貌,由甲方将大小块土地进行整合,以便项目的整体开发,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

2、甲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调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入股后,土地经营权归甲方公司所有,并由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个周期土地流转手续,乙方作为股民应予以积极配合。遇到国家征用土地或其他形式征用土地,由甲方统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所有收入由甲方公司统一使用安排,乙方不得以自家土地为由进行干预。

4、红利分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公司的分配方案。

5、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股份出让给甲方。

6、甲方取得乙方土地使用权后,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管地权及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益。

7、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应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的附属经营行为,并有效保护耕地。

8、在特殊情况下,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乡镇经管站、村委会协调同意后,甲方有权收购乙方的土地股份。

9、乙方对甲方农业公司生产发展带来阻碍和干扰的,甲方有权强制收购其股份,解除其股民权。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提出退股,甲方按土地折算后的股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以合同签订日为标准三年内不计红利。

2、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5、合同后续过程中所产生的协议、会议纪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违约损失的,按损失额度的150%进行赔偿支付。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经营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管辖地人民法院诉讼维权。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备案一份,做为下个土地流转周期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续期依据。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甲方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13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年 月 日

 

第二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场地承包经营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地点、面积、承包期限及用途

1、甲方将自己承包及开荒所得的耕地,坐落在镇 亩,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月

2、承包期限年:从年日起至月

3、土地用途:生产经营使用。

二、土地承包费用及承包费缴纳方式

甲方的耕地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以家庭承包方式及开荒所得的耕地。

1、承包费用:土地租金为每年每亩元人民币,并按每亩每增加人民币元。

2、缴纳方式:每年缴纳一次租金。款项打入甲方的号。

3、如因甲方的银行帐户查封、冻结、拒收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的银行帐户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给乙方经营,不得随意终止。甲方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重复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

2、甲方必须保证所承包土地不存在权属,甲方出租地内不能有新葬坟墓,如出租前已经有坟墓的,测量地时不计入测量面积内。如果在出租地内有新葬坟墓而甲方不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在耕地内正常耕作过程当中,挖到耕地地底下的坟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经营期间因权属纠纷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投资的总金额三倍赔偿,并双倍退还当年已交付的土地承包费。

4、甲方确保公路到乙方承包地车辆进出通畅,不设卡不收费。

5、甲方需协助乙方安装供电、供水工程涉及事宜,办理农业用电开户申请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有主要责任与乙方一起做好周边环境治安工作,包括原承包场地不得让其他人侵占等。

7、甲方应及时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报备工作。

8、甲方有义务协调好村民的关系,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土地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有权在所承包场地上经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所有作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行为。

2、乙方有权在承包地内重新进行场地统一规划使用(包括生产房子、生活建筑、蓄水池、排水沟、打包棚、工作路、钻探地下水井、拉电、立杆、货车通道、生产经营、搭建临时性房屋等)。

3、租赁期间,如遇到政府开发征收、占用土地,青苗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收益归甲方所有。

4、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乙方需在场地内建房子、挖水池、铺沙石路。

5、合同承包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6、承包期满后,若乙方不续承包,则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水电设施设备等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负责清理并保证恢复原耕地。

7、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五、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场地,地界清晰、无争议,保证无第三方干扰乙方的经营、使用权。

2、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全部家属的同意,是甲方全部家属的委托。保证无甲方群众或继承人对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共同约定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价或以其他方式干涉乙方的生产、生活和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不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土地权属无纠纷,如因场地权属纠纷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需更改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补充条款方可实行。如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三倍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诉讼至签约地的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证单位: 鉴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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