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付款协议书

委托付款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付款方):

丙方(收款方):

鉴于:

1、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以下称“合同”)。

2、甲方尚未完成工商注册手续,无法开立银行账户。

3、乙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现经三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通过乙方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丙方支付合同价款。

三、丙方收到合同价款后,向方开具#5@p。

四、丙方收到合同价款后,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丙方不再另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五、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付款,由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丙方违反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须立即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并于开立银行账户之日起日内,将全部合同价款偿还给乙方。

八、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引发的一切,若各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方筹备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临时合同专用章;乙、丙两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委托付款协议书

委 托 付 款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xx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本着自愿和效率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委托付款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收款单位及其委托收款项目为(同意的项目请在前面方框内打√, 不同意的项目请在前面方框内打×):

□社保局社会保险费 □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金

□医保局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 □自来水公司水费 □供电公司电费

二、每月月初,甲方应与委托收款单位针对托收项目、时间、金额等内容进行核实。

三、委托收款单位将与甲方达成一致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送交乙方,乙方收到“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时,视为甲方同意付款,对“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予以确认,通知银行付款,记入甲方在乙方的分账户。如甲方对收款方提供的托收金额等事项有异议请直接和收款方沟通,由收款方负责解释和更正。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以前所订委托付款协议同时废止。

五、其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章):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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