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售后服务协议书

产品售后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方友好协商,乙方从甲方购买的平板电脑,甲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为了维护双方共同经营利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购销产品

详见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销售合同订购内容,以下简称“产品”。

二、产品保修与超保协议

1、免费保修期限:甲方对乙方购买的产品提供免费的保修时间为自乙方从甲方提货之日(以甲乙两方确认的提货单据所标注日期为准)起0000个月内(其中12个月为公司向广大会员用户承诺的保修周期,另00个月月视为乙方产品销售库存周转时间),正常使用出现的性能故障机器:

乙方在产品销售时需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履行甲方统一对外服务承诺规定——即:产品自购机之日起(顾客购机#5@p显示日期),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会员两年保修),全国联保!

2、服务提供方:

a、产品保修/联保服务:由甲方客户服务部或甲方授权给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点受理; b、 产品退/换服务:由对应销售场所负责受理;

3、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项目明细(即超保明细);

a、 产品外壳、包材;

b、 超过免费保修期限;

c、 私自开机,保修封条损坏;

d、 未按操作手册使用或未保持说明书规定环境而造成的故障;

e、 使用不当或使用不合格物品对产品造成的部件损坏;

f、 其他人为损坏的故障;

g、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火灾、水灾等)引起的机器故障;

h、 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4、维修收费规定:

a、 对于符合免费保修条件的产品进行的维修,甲方或乙方不得向顾客收取任何的维修费用;

b、 对于不符合免费保修条件的产品,甲方根据附件1《超保维修费用标准表》收取材料费用与“00元/台”的人工维修费用。

c、 若产品送修到甲方时,已超出甲方销售乙方的00000个月,而送修顾客购机#5@p与保修凭证还处在:“保修周期”内,其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产品维修服务

1、产品送修:当产品出现故障时,由顾客送到乙方服务网点,乙方首先需对顾客反映的不良现象进行检测,确定不良情况;

若产品在包换期时,顾客正常使用,机器出现的性能故障要求换机时,乙方需支持给予更换(主机故障更换主机),更换后的不良产品与“产品保修凭证”原件、“顾客购机#5@p”复印件一起寄回公司更换或免费维修、主机翻新处理。

若产品已超过包换期,原则上仅提供产品的维修服务,当顾客要求换机时,顾客需承担0.1%的折旧费(即:购机天数*0.1%*销售价)与(外壳、包装材料等)翻新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费用后,乙方可向甲方客户服务部申购材料自行维修、翻新,也可将不良品发回甲方维修、翻新,产品的外观翻新费用由乙方负责。

产品在保修期间,经两次维修(维修记录上体现)仍不能正常使用,顾客要求换机时,乙方需向顾客更换同型号机器(主机故障更换主机);

产品保修/联保:乙方服务网点对保修范围内机器的维修,不向顾客收取任何费用,需填写《保修服务工作单》(工作单需完整填写,由顾客签名确定,反之视为无效工作单),统一在每月10日之前与保修使用材料、顾客保修凭证(复印件有效)或者按照主机机身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一起发回甲方顾客服务部,甲方客户服务部对工作单进行电话回访,确定工作单的真实性后,甲方支付乙方“00元/台”的劳务费,同时对乙方返回的保修材料办理返厂冲账,相关费用将从乙方向甲方订购材料的费用中直接扣减;

若产品超出保修范围,乙方可按公司发下的《超保费用标准表》向顾客实施收费维修。

2、产品返厂维修次数:乙方采取集中送修计划,每星期产品返厂次数不超过1次;

3、如乙方单次送修不良机器数量累计达到10台(含)以上,乙方在产品返厂前需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附件2《不良品处理申请》,传真到0000-00000,甲方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乙方收到甲方回复的确定提示将产品送到甲方维修点进行维修;没有提交申请的返厂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不给予保障正常的维修周期。

4、产品送修时的注意事项:

产品出现故障送修时,乙方需自行做好文件和数据的备份,避免维修过程中文件和数据的丢失,甲方对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文件及数据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产品属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严重损坏(如断裂、烧毁、严重变形等),甲方无法进行修复时,不良品将返还乙方,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产品返厂运输费用:

因产品返厂维修的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50%,即:乙方负责返厂时的运输费用,甲方负责产品修复后返回乙方的运输费用。

6、甲方承诺不良产品维修周期:

a、10台左右小批量维修机,常规故障:1-7个工作日完成;

b、20台以上具体维修时间根据具体维修情况确定,常规不超过15天;

c、个别特殊情况(如隐性故障,需长时间老化检测、人为破坏性较大等)或缺件原因无法及时修复,甲方将事先知会乙方,并将做专项的处理跟进。

7、产品维修费用结算:

a、甲方根据第二条第1、3、4点所述,确定乙方送修产品是否属于保修范围。甲方将检测出的产品故障现象与不良产品维修使用材料统一记录每台机器的《送修单》上;超出免费保修期的产品使用材料按《超保收费标准表》收取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记录在《送修单》上,并随返修机一起发放;

b、产品送修甲方维修后一个月内出现若出现同一故障,甲方负责免费维修;

c、甲方客户服务部每月10号前统计上月乙方产生的售后费用,以传真书面方式发放,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后签字回传,作为甲方年度售后费用结算的依据:超过三个工作日没有回复将视为乙方已确认该些费用。

四、服务规范与处罚

乙方在对外服务承诺上应保持统一,如因促销要求调整服务承诺,需上报甲方客户服务部确认后备案方可实施,否则因此引起的顾客抱怨、投诉等服务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同时,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权利及甲方产品联保服务的有效实施,乙方收到消费者投诉信息时,需在当天响应受理,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未解决投诉问题,甲方有权从乙方售后服务中扣取“200元/次”的处罚。

五、相关表格与文件

附表1 《超保收费标准表》

附表2 《不良品处理申请》

附表3 《送修单》

附表4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六、授权售后接口负责人

1、甲方授权售后接口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收货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收货地址:

传真:

2、乙方授权售后接口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收货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收货地址:

3、 甲方只受理乙方授权的售后接口负责人退回的产品,非授权人员的产品甲方恕不接待;

4、以上信息甲乙双方发生变更(包含人员变更与收货地址变更),需以书面方式提前通知对方,否则过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七、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应向其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后60天内,双方对于争议或纠纷的解决的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一方有权将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补充

1、 未经其他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如有一方解约,申请解约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知会协议对方。

4、 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售后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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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协议书

甲方:山东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

乙方:

山东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皇明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皇明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国家新“三包”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的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皇明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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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协议书

特别惠团购网(高品质、超低价)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内的皇明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5.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15日前寄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6.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皇明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产品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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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惠团购网(高品质、超低价) 4.其它事宜,均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下县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字。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产品均按年销售实际结算金额的1%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经销商在退货时所需的费用,按售后服务收费标准从上述1%的结算额中扣除。

3、如果经销商所辖区域的用户因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而造成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罚金从1%的结算额中扣除。

六、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产品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产品配件按该经销商3个月销量的1%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七、维修费用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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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惠团购网(高品质、超低价) 1.每年年底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结算。

2.产品维修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维修点凭当月原始维修记录单进行初次回访确认,并填写月维修费用结算单。

(2)每月的原始维修单连同填写好的月维修费用结算单,在每月15~20日内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甲方售后服务中心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维修单进行第二次回访和抽查。

(4)由甲方售后服务中心调查确认无误后,由营销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5)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时间按实际收到乙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和月结算单20日内汇出。

(6)甲方财务部每月按实际维修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3.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把原始维修单和月结算单返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按放弃维修费用处理。

4.乙方如对维修费用有疑问的,须在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维修费用作为专项费用,不现金支付、不冲抵货款。 特别惠团购网(高品质、超低价)

特别惠团购网(高品质、超低价) 八、质量信息反馈和新产品质量跟踪

1.乙方在每月15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甲方则年底扣除总维修费用的10%作为处罚。

3.甲方新产品上市,由乙方负责质量跟踪,提供新产品用户的详细资料,报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调查活动。

九、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售后服务评选活动,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

1.用户投诉率低于1/1000(根据销量)。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质量信息反馈每年不低于90%。

5.无媒体曝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十、违反协议的处罚

1.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详,视此单无效处理。

2.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特别惠团购网(高品质、超低价)

特别惠团购网(高品质、超低价) 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作“假一罚十”处理。

3.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多次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它维修点以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甲方:山东皇明太阳能集团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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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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