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转让协议书

车库转让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车库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翠南小区17栋楼6号车库(车库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 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车库。

二、甲方承诺: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车库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车库拥有独立产权。

3 、保证该出售车库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车库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库出售给第三人。

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乙方把各种手续资料给甲方,甲方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三、乙方承诺:

1、 一次性按要求付清车库款给甲方。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车库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车库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车库,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车库转让协议书

车库转让协议书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一、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和车库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以总金额11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购买甲方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滨江苑公务员小区8栋2单元10层902室,建筑面积137.87平方米)及车库(库号8—303,面积21.23平方米)。因房屋可在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而车库不能过户,故就车库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 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拥有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甲方自愿将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可长期使用车库,并享有车库实际控制权。

2、 在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与车库相关的所有证件交于乙方。

3、 如果今后车库可以过户,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 此协议在公证机关可以公证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无条件

配合乙方进行公证。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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