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买卖协议

车库买卖协议

车库出卖人: 住址:丰镇市庆春苑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车库受卖人: 住址:丰镇市庆春苑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庆春苑小区17号车库出卖给乙方

二、甲方车库售价 53600 元整,大写: 五万叁仟陆佰元整 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价款,同时甲方将车库及车库钥匙交于乙方。

三、协议生效之日起,车库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同时今后与本车库所发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甲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对乙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五、甲方应将车库相关票据(原件)或合同(原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交

于乙方。

六、甲方应在车库交付使用之前将相关费用如电费、物业费缴清。如果因此引发纠纷则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车库交付后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因车库未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八、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出租车库协议

出租房屋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高国起

身份证号码:13xxxxxxxxxxxx

地址:南皮县育才小区2#东单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城市&国际”18栋三单元6号车库,建筑面积30.2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汽车停放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20xx年7月2日起将出租车库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截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Ⅰ、擅自将车库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Ⅱ、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

Ⅲ、拖欠租金10天的。

ⅳ、甲方发现车库内墙壁及设施与租住前原貌有差距的。

Ⅴ、在出租车库内并非停放车辆,而进行经营性活动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车库的,乙方拥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甲方如果在乙方承租期内要出卖该租赁的车库,乙方不得阻拦(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已商议好的),车库卖出后终止甲乙双方合同。租金按实际天数,多退少补。

4、合同未到期前,乙方欲解除合同,须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租赁期间界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第三条 租金费用的交纳期限及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首付房屋使用押金500元,月租金200元(不含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等

费用),方式为现金支付。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电费、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承租期间所产生的相邻民事纠纷等均自行负责。

3、甲方收取乙方的押金500元,乙方退房时,结清电、卫生、物业管理费,经甲方确认租住车库没有损坏,交还钥匙后,由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在第三方自己不使用的情况下);

2.乙方欲将其承租的车库转租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方可,乙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转由第三方来代履行,但原租赁合同对双方继续有效,乙方仍负有合同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500元并赔偿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200%,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将承租车库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200%,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200%,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权终止合同。

5.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保证与租住前室内原貌相符,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免责条款

1.车库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甲方租房押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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