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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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品牌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甲方旗下天猫商城(贵族家居旗舰店)在淘宝网的推广、营销、运营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双方秉承充分信任、在变化中共同发展、谋求共同利益的原则就在淘宝商城的整体电子商务市场运作进行充分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自 2011 年8月1日起至 2012 年2月1日止。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奇淘网的运营咨询顾问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如下电子商务服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淘宝商城的经营规则下负责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订单管理、数据库管理、客服销售管理、淘宝后台管理等)的操作流程,确保专卖店前期的正常运作,并负责培训团队,以保证专卖店后期的正常运作。

2、负责的店铺申请进驻、产品拍照、页面设计、网店装修、商品上架等建设工作(中间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甲方承担)。乙方上述所有的建设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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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能对外公布。

3、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为的运营(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推广、促销策划及活动页面设计、年度营销活动规划、阶段促销活动、淘宝主题活动、店铺自身推广活动等)的提供顾问指导服务,负责将运营经验传授给甲方团队。

4、配合甲方建立仓储并根据营销计划及时采购,确保库存充足;对孟浩专卖店售出的商品提供仓储、分检、包装、发货管理及物流对接流程的梳理;并负责专卖店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梳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导商品退换货等工作。

5、乙方预计6个月内对甲方运营团队培训完毕,使得甲方团队能独立操作店铺日常营运、营销、维护、销售等工作,乙方退出运营培训。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乙方运营顾问服务期6个月,合计总费用为50000元(伍万圆整)。

2、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预付总费用50%,即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剩余50%在合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3、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现金或银行汇款,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

开户名称:奇淘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电子商务服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款项及时付款,否则视甲方违约。如有违约,甲方须按未付金额的日 0.5 %违约金向乙方支付。

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须给予一定协助,包括向乙方提供每季度产品知识培训、产品素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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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与物品”),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需继续遵守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第二篇:润都电子商务运营合同

ⅹⅹⅹⅹ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运营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1. 甲方需是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具有地方原产地特征或是江苏省内的知名品牌,并具有合法生产及销售的资质及授权经销书。

2. 合作方式:甲方授权乙方在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 品牌产品在ⅹⅹⅹ电子商城中的网络销售代运营。乙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消费者销售甲方授权的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网上产品的咨询、销售、结算等服务; 甲方负责联系物流配送。 3.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收益分配

1. 甲方向需要提供#5@p的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5@p。

2. 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模式进行产品利润分成:

a.甲方产品通过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售出后,甲方获取销售利润的40%,乙方获取销售利润的60%作为代运营收益。

b.当乙方通过非网络渠道达成产品直接线下交易时,所得销售利润经甲乙双方各按50%获取收益。

第三章 物流配送与结算

1. 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的所有权在销

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2. 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

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3. 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 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

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 15 日至 20日期间向甲方帐户汇入上月的货款(扣除当月的销售差额,按结算价支付)。

5. 乙方向甲方快递对帐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乙方承担。

6. 网上达成交易发送货物所需物流费用一般情况下由买家承担,当产品需要推广活动进行

包邮活动时物流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 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指导下进行以上各

种推广方式,其推广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由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团队,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甲方产品在ⅹⅹⅹ电子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ⅹⅹⅹ电子商城所运用的电子商务网站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甲方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运营收益。

2.6客服:乙方制订的客户服务规范,并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3. 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3.3本商城退换货地址为: ,邮政编码: 。

附件一:产品授权书

附件二:产品种类供货价及市场建议价清单(由甲方提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名称: 帐号名称:

签署时间:

年 月 签署时间: 年 月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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