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转让协议书

阳光新城 小区地下停车位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 阳光新城 小区地下停车位( C37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96800 元整(大写: 玖万陆仟捌百元整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时一次性付清购买费用。

四、甲方有义务结清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一份备案,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涂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产权证、#5@p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地下车库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XX花园地下车库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为了明确XX花园地下车库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愿意购买由甲方建设的位于XX花园地下车库第 号停车位之使用权(具体位置及界至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确定该停车位后,应向甲方支付该停车位转让金为人民币 元(¥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停车位转让金,甲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该停车位不办理产权证,只转让使用权。

第四条 交付期限及标准

1. 交付时间:甲方应于用。

2. 交付标准:交付停车位时,甲方应完善停车位分隔标线及交通指示、警示标线,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使用年限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享有该停车位的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与该土地使用年限等同,即该停车位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权期

1

满后,按使用权期满时国家、本省或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其它约定

1. 该停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变用途,应严格遵守小区关于停车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服从小区物业管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人员、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享有该停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权,但转让时须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乙方付清转让金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地下车库平面图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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