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协议书

凤凰两日游出游活动协议书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及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凤凰两日游出游活动协议书》。

二、此次活动甲方仅限支付旅行社费用,即出游个人产生的,不包含在旅行社项目内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三、凤凰两日游活动性质属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但旅游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件、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四、凤凰两日游活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全体参加人员购买完善的旅游钓

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铁路、汽车、轮船等各种交通工具的保险,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服务。

五、如活动期间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或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若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第二篇:天池山旅游活动安全协议书

天池山旅游活动安全承诺书

一、此次活动由公司办公室和项目部组织出游,活动安排范围内的门票、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建议带家属和小孩。

二、项目部必须将旅游方案、项目安排、路线、团长、各负责人分工及联系电话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本《天池山出游活动安全承诺书》。

四、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六、凡是共同出行的员工必须签署《天池山出游活动安全承诺书书》,如不能同意,不接受参团。

七、本次活动期间公司不提供酒水,也不建议饮酒,如需要可自行购买,因饮酒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所有团员必须服从领导,不参与既定范围以内的游乐项目和活动,否则,发生以外自行负责。

九、实行早 、晚及活动开始、结束点名制度,对无视纪律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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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所有团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景区规定,因危规造成景区设施损坏、山林失火及其他事故,均由责任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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