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合同书样本(最新20xx)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姓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

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

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天工作八小时,乙方享每月休息 天制度,甲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第四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

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

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

的规定。

第十二条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安排补

休。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社会保险

费。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

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

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八、其他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

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

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

合同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最新劳动合同书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现居住地址: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合同期限

合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的前月为试用期。

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

2.2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整乙方正在从事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工作、将乙方的工作交由他人处理、安排他人与乙方共同完成工作等。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考核,并有权根据考核 1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乙方实行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3.2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4. 劳动报酬

4.1 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个自然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4.2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税前),其中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则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及补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标准发放。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4.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

4.5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4.2款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及补助。

4.6 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5.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福利进行调整:

6.1 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或经营需要。

2

甲方要求。

6.3 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6.4 乙方不符合规定的录用条件。

6.5 本合同涉及上述6.2、6.3、6.4款的判断,甲方有权自行做出,乙方不可撤销的承诺其认可甲方做出的合理判断。

7. 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7.1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7.2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自觉预防事故和其他危害的发生。

7.3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8. 劳动纪律

8.1 甲方已向乙方告知了根据经营需要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充分了解上述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并同意遵守。

8.2 甲方可根据客观情况或经营需要对上述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做出相应调整或变更,并以 书面 方式公布,公布之日视为乙方已知悉调整的内容。

8.3 乙方有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9.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3

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9.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9.5款、9.6款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4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9.7 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9.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9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9.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11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5

乙方完成该工作之日终止。

(2)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则合同期限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10. 经济补偿与赔偿

10.1 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依照本合同9.9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6)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10.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0.3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6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

11.1 保密义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指标、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11.2 竞业限制:

(1)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贰年内,范围为 ,地域为全国范围内。

(2)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支付方式为 。

(3)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若甲方不支付乙方本款第(2)项约定的补偿,则视为甲方放弃本款第(1)项的竞业限制要求。

12.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 7

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其他

13.1甲方的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13.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13.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保证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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