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金汇支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河南金汇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一、由于甲方没有开通电子商务结算系统,无法及时安全代收代付货款,乙方已开通电子结算系统,故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代收代付货款。

二、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按代收代付货款的( )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算手续费在内)。如果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甲方应付乙方劳务费按银行上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乙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除。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两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代收代付劳务服务,应另行与乙方签订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六、如甲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发生转账错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九、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收代付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项,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违法款项。否则发生问题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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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代收代付协议书

代收代付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向丙方采购货物一批,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0)。因丙方暂时没有开立基本帐户,现经三方同意,委托乙方代收代付此批货款,在甲方向乙方汇入此款后由乙方转付给丙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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