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木工)劳务承包协议书

土建工程(木工)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文件有关规定、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楼木工所完成的模板分项工程。

第三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 具体施工部位:基础及主体结构设计及模板工程和现场文明清理所有工作内容;

2、 承包方式和单价:以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每平方米计算,支模综合单价为 元/M2,配合费单价 元/M2,铁钉铁丝等小型机械费 元/M2,现场文明清理 元/M2,质量 元/M2,安全 元/M2

3、 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所有与模板制作、拼装、安装、拆除有关全部施工内容。乙方承包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所有模板一切场内运输、内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模板制作、拼装、安装、刷隔离剂、拆除:安装完毕模板内垃圾的清理、模板表面清洁;模板拆除后模板的清理,材料分规格、型号运输到指定位置的分类堆码整齐并拨除模板、木方上的钉子及清理现场等所有与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有关全部施工内容;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须派专人维护、调整模板。拆除时要注意砼的龄期和对砼成品的保护,根据工程的要求,拆模后对结构的临时回顶、支撑。未经甲方主管同意,不得乱凿砼结构;因支模原因造成砼胀模的凿除;垃圾的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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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临时钢管脚手架及平台的搭设、维护、拆除、转运及整理堆放;生活区及办公区所有木工施工内容;二次结构模板支模及拆除;混凝土表面铁丝及铁钉清理;上级检查时的施工卫生工作;其他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

本协议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其单价在协议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协议约定的所有劳务用工都已综合考虑进协议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协议价未包含为理由要求给予点工、签证或拒绝施工。

4、 协议单价已包括了协议规定的劳务、施工设备、材料、制造、运输、

安装、调试、测试、维护保修、管理、利润及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5、 风险费: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地下建筑状况、自然条件恶化、外界

环境变化、地面构筑物资料不准确和交通疏解以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分包工程的实施而增加的费用。

6、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没,发包人、设计、监理或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

变更、方案、要求,乙方应合理进行采纳,但是均不予结算。

7、 本工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点工,如出现统统被视为无效。

8、 转包与再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

方允许(书面形式)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未经书面形式允许下的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此项违约责任为:所做工程量不计取任何费用,所有工人工资由乙方独自承担)。

9、 劳务班组责任人 必须常驻工地,因事离开工地,必

须经甲方书面形式上的同意,违反一次罚款200元(具体办法为每天上下班各一次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处签字报到)。

第四条:付款方式

1、生活费支付方式:乙方每月20号向甲方报送上月实际施工人员的出勤工日,按每人每天 元标准制作工资表(签发发放),甲方按审批后工资表总额支付。

2、承包劳务费支付方式:单位工程竣工交验合格,与 年支付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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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总额的90%, 年底付清。

3、现场施工人员的确认:甲方派人每天和乙方负责人共同对其施工人数进行签字确认,作为发放生活费的依据。

4、甲方每次支付乙方款项,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监督下签名领取,不得代领、代签。

第五条:工程工期

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 年月 号。提出增加工期必须事情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甲方相关人员批准才能生效。

2、主要节点工期:基础结构 天。主体结构:车库层 天、标准层

天/层,屋顶 天。以上施工天数不包含自然因素(大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的天数,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含新调整的进度计划),及时安排充足的劳动力进场。

3、工期延误

(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选用其他班组进场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其所做工作量按照以下方式结算:模板以混凝土接触面 元/M2结算(此项针对混凝土浇筑好模板已拆除结束的元/M2结算。除以上规定项目外,其余项目不予结算。工资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后支付。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场,甲方视乙方所做工作量为零,不予结算任何费用,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工人工资。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工期时间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分出部分工作内容分给其他班组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旅费等),乙方应无条件接收另行分包价格,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甲方可提前支付另行分包班组的工资,并在乙方总工资款中扣除,但甲方支付乙方总工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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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浇筑好混凝土模板没有拆除的按照混凝土模板接触面

按照合同约定比例不变。

(3)工期延误的判断:按照以下三点判断,违反任何一点被视为乙方延误工期。第一点,不能完场主要工期节点计划:第二点,不能完成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发的工资调整计划;第三点,在抢工期时,不能完成甲方每天发的工作量清单。

(4)综合单价中工期价格 元/M2,结构封顶工期延误10天以上,结算时全额扣除。

5、工程竣工: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6、工期提前: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给予乙方500-1000元的奖励

7、误工:因甲方材料不能及时供应导致工地停止的,乙方应妥善组织其他下属施工人员到其他工地临时施工。甲方不得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含天气恶劣、外力因素造成的停电等其他非人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天数。

第六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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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图纸: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乙方须按照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修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规性交验合格。 范进行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以颁发的现行国标、省标、市地方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在协议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布或不完整,以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指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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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工的项目未达到规范要求,乙方应无条件维修,维修所生产的材工程竣工验收后,部分项目可能还要进行局部维修,乙方必须在接料费用在乙方每月生活费中扣除。 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天内安排人员维修,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甲方另行安排的维修人员的工资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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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果每层楼面出现3条以上柱子或梁胀模,罚款100元;楼板下沉1cm以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板下沉1公分以上者,视情况严重程度以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比如轴线偏差过大(3cm以上)、框架柱位置不正确、楼板严重下沉,给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等,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不等的罚款。如造成重大损失,比如停工整改、业主拒付工程进度款、业主拒绝和甲方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合同,给甲方所属公司名誉上造成的重大负面影响等,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以上问题的判断依据有照片,与业主、监理的来往文件等,罚款将在总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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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根据工作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施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质量恶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退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退场人员不得以没有结清工资为由寻衅闹事、扰乱工地正常施工。一旦出现每次罚款2000元,判断依据有照片、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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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及劳动报酬。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电、用水。 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遵守国家政策和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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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对本协议劳务承包范围

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应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会随时按甲乙指令无条件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乙方采用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协议价款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 乙方聘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证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审,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

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方面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情况。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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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 乙方必须按有关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协议》,或租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并按协议所约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甲方只是在施工期间支付生活费),不足部分乙方自行垫资),乙方须将工资发放记录造册交甲方备案或移交的发放记录有虚假情况,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乙方100-2000元的罚款。

8、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他相关的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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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认和5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 如果发包人(业主)未能按时支付该分包工程范围内工程进度款,乙方应有能力垫付(垫付时间为20天),直到发包人支付该分包工程范围内进度款,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乙方亦不会因此而向甲方索赔费用、物资、工期等。

11、 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如由于乙方履约不力时(如乙方不具备工程施工能力等),不能达到业主或甲方要求时,甲方可另行分包该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另行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经谈判后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发生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并追加索赔(包括工期、费用等)。

12、 乙方代表或者指定责任人应对甲方下发的各种文件及时签字确认或书面回复,如文件下发两天内不予签字或书面回复,甲方视同完全接受。

13、 乙方工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影响工地的正常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14、 乙方应管理好工人,乙方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到甲方所属公司、所在项目部、施工现场闹事。以上情况如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一次以上无条件清退出施工现场。判断闹事的一句有:照片、证人等。

15、 乙方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安排,不得以威胁、诱惑、恐吓等手段达到相关目的,否则视同闹事处理。

16、 垂直运输机械应听从甲方人员安排,合理调配使用。混凝土浇筑与上砖等工作基本上安排在夜间,砂灰搅拌应提前在上班前1-2小时,大量的钢管、扣件、模板、木方等一般安排在下班前一个小时内吊完,所有的吊运乙方应安排好人员、整理好需要吊运的材料,不能出现运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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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等人现象。如果出现垂直运输机械等人现象超过10分钟,一次罚款100元,乙方不应对此有任何意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交通、环保的规定,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同时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 乙方责任人对本组工人安全生产管理付总责,每天上班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较大的部位要派人到现场指挥,由专人施工;如不能自行解决,及时汇报项目部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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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文明施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宿舍,如乙方施工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乙方应组织新进厂工人的安全学习、三级安全教育和有关安全教施工班组进场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交底,进行有工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育,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及文件精神。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程等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对不听劝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停止其继续施工,直到清退违反安全规定的野蛮施工人员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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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乙方负责组织各施工班组召开安全会议,解决生成中发生的问题,对项目部发出的通知、整改通知书等出现拒签收的,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教育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罚款200-2000元不等,对项目部发出罚款通知书出现拒签收的,处以通知书罚款金额两倍的罚款。

10、 带领本单位所有人员积极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要求本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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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因乙方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将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或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乙方施工人员给本班组以外的人员造成伤害的,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本班组内部的安全事故,有本班组自行负责。

1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 对一般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给予以20-100元/次处罚,一

个月内3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2) 对于特殊工种工人违犯操作规程,将给予以50-200元/次处罚,3

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3) 施工班组应自觉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若不听

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处以100-200元/次处罚,若影响下一道工序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次处罚;

(4) 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上班,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给

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

(5) 严禁私自接线、乱拉电线、烧电炉等,若查到,给予当事人罚款

200元;

(6) 严禁施工现象随地大小便,随地大小便者罚款20-50元,并自行

清理干净;

(7) 高空作业,严禁向外、向下抛散杂物,如故意抛散者,每人每次

罚款2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8) 不准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脚手架、防护栏杆、钢支撑、

安全网等),需拆必须经过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如有擅拆者,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9) 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电气管

线、给排水管等),若干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500元罚款;

(10) 保护建筑产品(成品)人人有责,不得故意损坏,若有发现,

除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0-1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并追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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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责任;

(11) 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工地公物者,予以加倍处罚(以偷

窃实物价格的5-10倍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安全文明处罚一经发生,将直接从班组当月生活费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条:材料、机具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只供应钢管、扣件、螺杆、螺帽、模板、木方,本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主电缆、总配电箱及二级配电箱。

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机械、小材料及工具(包含但不局限于圆盘锯、步步紧、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缆、三级配电箱及三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缆、铁丝、铁钉、手提锯、各种锯片、扳手、撬棍、铁锤、各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雨衣、水鞋、砂手套、布手套、胶手套、电焊手套、电焊面罩、电焊鞋、平光眼镜)等由乙方负责采购,此费用包含在协议价格内。

2、本工程所有机械(除塔吊外)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所有费用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是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场、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失,乙方按领用时的原价格赔偿。

5、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意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按市场同期采购价加保管费用(10%)后的价格在劳务价款总额中扣除。

6、甲方将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乙方施工中的节约情况。原则上碎模板应该完全用上,如发现有碎模板可以使用的情况下随意锯开整板、在短木方可以找到的情况下随意锯断长木方等现象,每次罚款50元;在施工结束时如发现使用一次的碎板随地丢弃(50张以上或木方50根以上),罚款100-3000元不等;拆除模板时,不按照拆除程序强力拆除导致模板木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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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损坏的,每次罚款50元;木方模板不能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7、钢管、扣件进场时双方共同验收确认数量,超过定额损耗量以外的部分由使用班组承担赔偿责任。

8、所有与材料浪费有关的罚款以照片等为依据,在总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施工验收

1、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整修,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材料费、工期赔偿等)。

2、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和乙方配合;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应为业主或甲方所雇用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第十二条:保险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已双方有责任采用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和争议

1、 违约:

(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乙方违约:

1) 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未经书面允许再分包,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并按有关规定及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2) 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协议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或未按照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业主处罚的,甲方将按业主处罚金额的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甲方视延误情况严重性和影响程度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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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

3) 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并按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可能产生大的后果:

如乙方有违反分包协议的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分包协议奖罚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本应付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 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协商不成或当事人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1、 除法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能变更、解除本协议;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协议。

2、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业主方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劳务作业成果,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并经业主方、总包方、设计方及质量监站验收合格,履行完保修任务后协议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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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年 13 日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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