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 固定电话:

乙方(被保险人):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 固定电话:

丙方(保险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年 月 日,甲方 与乙方 号牌车(保险单号码: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编号: ),造成甲方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甲方负 责任, 乙方负 责任。就本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人身损害及保险赔偿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合法、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以及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应该支付的所有赔偿项目和费用。甲方同意上述金额由乙、丙双方共同赔偿。

2.上述赔偿金额是乙方和丙方对本次事故所造成的甲方人身损害的一次性的、终结性的赔偿,甲方对于自身的人身损害程度及赔偿金额已确认。甲方获得赔偿后,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再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索赔请求。

3、上述赔偿金总额扣除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 元(大写 元)及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 元(大写 元)后,所余 元

(大写 元)由丙方在协议生效后 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4、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由乙丙双方根据保险合同协商确定分担问题。

5.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字/右手食指印)

乙方签字(签章或签字)

丙方经办人员签字(签字/右手食指印)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经办人员工牌复印件)

 

第二篇: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草稿)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草稿)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乙方需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法院确定的赔偿款项,在乙方完全赔付后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了赔偿数额后,乙方在扣除先期支付的费用后,剩余赔偿金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后 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其他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赔偿金确有困难的,必须与甲方充分协商,得到甲方同意后可部分延迟支付,但最迟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完毕。如乙方到期未能全额支付赔偿金,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延期支付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赔偿超过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小写 元)整。

七、本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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