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协议

员工入职协议

1、 政审及体检:

凡新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进行业务考核、政审和体检。酒店员工每年须接受体检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酒店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2、 试用期:

凡经体检合格被录用的员工均需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培训期除外),酒店根据员工表现,视情况决定是否缩短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能低于一个月,延长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后须通过考核方可正式入职。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将《人力资源变动申请表》发放到部门,部门视员工表现填写表格交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转正。酒店新员工入职均需缴纳300元做为酒店发放给员工的制服担保金。

3、 工作时间与超时工作:

酒店所有人员采取轮班制,每月休息4天。如因工作任务未完成需要加班的员工,无补休及加班工资;如因工作需要酒店要求员工超时工作的(包括休息日和法定日),超过工作时间由部门安排补休或发加班工资。

4、 调配、任免竞聘:

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程度、品德及职位是否空缺,主管级以下员工晋升先由用人部门提出,再由人力资源部考察,报酒店总经理审批。主管级以上员工(包括主管)晋升,由用人部门提出,再由人力资源部考察,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员工升职后,因不胜任工作或有过失,酒店可视情节对其作出降职或免职的决定。

5、 员工福利:

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上月工资;试用期工资

为 元/月。转正期工资为A: 元/月B: 元/月C: 元/月。员工自转正日起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及工资待遇。

6、 扣减工资:

如有下列情形发生,将视情况予以扣减员工的工资作为补偿: a、由员工处理的现金、存货、账目等出现短缺或错误,给酒店造成损失的;

b、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酒店提供的用具或衣物损毁的;

c、遗失工服、更衣柜钥匙、工号牌及工具书等;

d、酒店出资培训后员工未能按协定完成服务期限的。

7、 辞退:

员工若违反酒店的有关规定或不适合酒店工作,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工作调整、处分,直至辞退。

8、 离职须知:

a、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如不能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则应交纳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通知金,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七天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申请或以七天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b、凡经批准辞职的员工应在最后工作日后的一个月内办好有关离职手续;

c、擅自离职的员工,除支付规定的合同违约金外,还应对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负责,并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给酒店的经济损失。

d、按公司规定,员工离职,工鞋不需退还总仓,公司将根据实际使用时间进行折旧,公式:工鞋价格/规定使用期限*实际使用时间。

e、经过酒店培训期的员工需为酒店服务满半年(六个月)才能提出辞职,没服务满规定时间的酒店将根据标准扣除相关费用及工装、迷彩服、文化衫等的折旧费,公式:工服价格/12个月*实际使用时间。

九、离职手续:

凡离职的员工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交还酒店财物;员工使用的工服、床上用品离职需按50元/套收取洗涤费用,未归还财物的,按规定赔偿。

兹收到漫城酒店之《员工入职协议》,本人已完全明白上述内容,自愿接受及遵守全部内容。

甲 方:湖南漫城酒店有限公司 乙 方:

(盖 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第二篇:公司员工入职试用与离职运作程序

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入职试用与离职运作程序

文 件 号:

版 本 号: 1.0

拟 订:

审 核:

批 准:

2010-11-30发布

2010-12-1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入职试用与离职管理工作。

2、职责

2.1公司行政部负责员工入职试用与离职手续办理的监督及备案工作。

2.2用人部门负责员工入职试用及离职手续的具体办理工作。

3、程序要点

3.1 员工入职

3.1.1 新员工按约定时间带齐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务工/失业证、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入职通知书)到公司用人部门报到(未按入职时间报到的员工,用人部门要及时与入职人员联系、确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行政部门)。

3.1.2 公司用人部门检查入职人员证件是否真实及齐备。

3.1.2.1 证件齐备且真实者按正常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3.1.2.2 证件不齐备者,由公司用人部门经理确认后可先办理入职手续,并要求员工一个月内补齐证件或准备齐证件后再来报到,一个月未将所缺证件补齐者,按劝退处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无法定身份证件者不得入职。

3.1.3 证件不真实者,取消入职资格,并知会行政部门。

3.1.4 证件检查合格后,用人部门为入职人员办理以下入职手续,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行政部门。

3.1.5入职者报到前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1.5.1体检合格者,签署劳动合同;

3.1.5.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职资格,并通知行政部门;

3.1.6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准备《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经部门经理审阅后,组织员工熟悉《劳动合同》有关条款,并要求员工签署,并将新员工资料登记在《员工花名册》中。

3.1.7员工签署后,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给入职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工作证等,并进行登记确认。

3.1.8公司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培训上一项的有关规定,明确告诉员工以上培训将列为新员工培训考试内容,并引导新员工熟悉考勤管理规定,餐厅、更衣室、浴室位置等。

3.1.9公司行政部为员工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在职员工的档案应永久保管,离职员工的档案保管到该员工离职一年以后,列入公司档案的销毁清单后一并销毁)内容包括:

3.1.9.1《应聘登记表》;

3.1.9.2《员工需求申请单》;

3.1.9.3 有关证件复印件;

3.1.9.4《员工档案记录表》;

3.1.9.5《转正/晋升/降级/调薪表》;

3.1.9.6《奖罚记录表》;

3.1.9.7《劳动合同》;

3.1.9.8其他有关培训、考核、保险的协议或记录。

3.1.10 用人部门接到行政部通知后,在员工上班前安排好办公桌、椅等,需配备电脑的,用人单位需提前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在人员到岗前办理好。

3.1.11公司行政部文员给新员工开具《报到通知单》,并带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管理人员入职,需做引领入职介绍,并通知到各部门。

3.1.12用人部门为新员工办理办公用品(具)领用工作。

3.2 员工试用

3.2.1 员工试用一般为1-3个月,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内部招聘(调整岗位)员工在新的岗位必须经试用15-30天,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岗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仍回原岗位(本人不同意回原岗位劝其离职)。

3.2.2 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第一周内应组织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并进行签名确认,报行政部备案。

3.2.3 公司行政部于员工入职一周内应组织员工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试用,考试分数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中;考试不合格者,7-10天之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按劝退处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内部招聘员工试用由用人部门组织考核,行政部予以监督。

3.2.4用人部门负责记录新员工试用期间表现,作为其转正的依据。

3.2.5公司行政部应经常对新入职人员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考察,予以监督,填写员工试用期调查表。

人事管理制度

3.2.6用人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给员工办理转正手续,不符合转正要求的,出具书面说明,报行政部备案。行政部给予定期检查,适时将员工试用到期信息知会用人部门。

3.2.7行政部按劳动法和公司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好相关社会统筹。

3.3 员工离职

3.3.1员工提出辞职

3.3.1.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所在部门提出具体书面辞职报告,经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按流程到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具体流程参见3.3.1.4)

3.3.1.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3.3.1.3正式员工须至少提前30天提出申请(试用期员工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办理离职手续前,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正常工作。因工作能力或违反纪律等个人问题,公司劝退的员工除外。

3.3.1.4部门负责人应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后作出批示。3.3.1.5行政人事部接到《离职申请》后就辞职员工的辞职理由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处理意见。

3.3.1.6行政人事部收到经批准的《离职申请》后按日期归档放好,并在员工到期办理离职手续的前一天通知离职员工。没有完成交接或没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工作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见下面

3.3.2)。

3.3.1.7行政人事部把《员工离职通知单》交给到期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员工按《员工离职通知单》把工作与物品交接完后,行政人事部为离职员工统计打印考勤,离职员工对考勤没异议的,在考勤表上签名确认。行政人事部把离职员工的资料交给财务,财务结算工资。

3.3.1.8行政人事部把离职员工档案及时归类,并做好退保相关工作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由用人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经流程规定的相关人员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离职通知单》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3.1.4辞职员工具体操作流程为:

离职申请办理: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署意见 部门经理审核 行政部复核

按 转人事审核 行政部终止社保 财务部结算工资 员工离厂。

3.3.1.5离上次体检3如体检超标则由公司安排治疗,复查合格后可办理离职手续;如体检合格的离职申请期满后即可办检未满3个月申请离职的,无故旷工自行离职的。

3.3.2员工自行离职

3.3.2.1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连续旷工3天,第4天起即视为自行离职)的,所在部门应在3天内向行政人事部申报(填写工作联系单),提供员工当月度考勤资料,行政人事部在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标记出何种原因何时自动离职,并加盖公章,离职员工所在原部门应安排其他员工接管离职员工工作,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同时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公司相关部门该员工离职情况。

3.3.2.2行政人事部代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和公务交接并冻结薪资和停社保将其档案另列,保留对离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索权,冻结工资通过工作联系单的方式。

3.3.2.3 行政部以书信的方式,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形成闭环。

3.3.3公司辞退

3.3.3.1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解聘、辞退。

3.3.3.2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在<<离职通知单>>上由直接主管填写辞退意见,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按流程到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3.3.3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确需辞退的,以劳动法为依据。正式辞退时部门填报<<离职通知单>>,提出辞退理由(员工违纪违规的处理证据),经行政人事部核实,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辞退流程。对符合劳动合同规定辞退条件的,未经人事科核实,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3.3.3.4一线员工的《离职通知单》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复核后生效;部门科长级以下的行管人员《离职通知单》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正/副科长(含)的辞退需经行政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的辞退,行政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副总及以上高管的辞退,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董事会批准。

3.3.3.5公司对正式劳动合同期内辞退的员工(不含除名、自行辞职者),按被辞退正常出勤天数和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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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工资标准计发当月工资。

3.3.3.6辞退员工具体操作流程为:用人部门主管提出辞退申请、提交辞退依据 人事科核实裁定 行政部批准 员工办理交接 员工离厂。

3.3.4合同终止

是否续签合员意见,如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到人事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不准备续签合同的或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均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3.3.5工资结算及经济补偿

3.3.5.1离职需办理物品离交手续。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工资结清后(为避免财务工资核算疏漏或重复,具体操作为离职员工按照离职单核定金额经审批可先从财务借支,财务部门在月底造发工资后冲减,并在造发工资时注明已发放),离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聘用关系。

3.3.5.2合同期内双方违反劳动合同提前解约的,所付的经济补偿按照双方签定劳动合同书上的约定执行。

3.3.6.处罚细则

3.3.6.1擅自离职的员工,停发全部工资和补贴,待按照本离职程序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结算工资,如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要求离职人员赔偿,并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3.3.6.2离职员工未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小于7天)内交接完工作者,延迟一天,按每天30元处罚;如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要求离职人员赔偿,并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4.制度时效

4.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延续到新的制度出台。公司原有关于离职的规定同时作废。

4.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部。

4.3附《离职申请报告》、《离职通知单》。

5.记录

5.1《物品领用登记表》

5.2《员工花名册》

5.3《员工档案记录表》

5.4《员工转正申请表》

5.5《员工试用期调查表》

5.6《报到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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