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桩基检测合同书

工 程 检 测 合 同 书

      

发包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为明确权责,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检测方法与目的

1、静载试验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静载试验法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3、静载试验法判定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高应变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6、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第三条 技术要求

1、本工程设计提供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                

 Quk=**KN                                                      

2、执行标准

√(1)中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06-2003)》。

第四条 检测周期或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

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按下列第 2 条执行:

1、双方约定检测周期为   天, 自           日起,     年  月 

   日前提供检测报告。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 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作业完成后 7 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第五条  检测数量、费用和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现行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检测费用和付款方式商定如下:

1、检测数量和费用 

2、付款方式

 检测费用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方式为 2  

 (1)合同签订后即预付总费用的   %,计            ;余款在提交检测报告时结清。

 √(2)在提交检测报告时一次结清。 

 (3)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变更时,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合同变更而增加工作量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的,应按合同变更处理。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于乙方进场前天向乙方提供基础设计、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桩位图等检测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对其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2、应为进入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试坑开挖、试桩桩头的处理、试验现场的通电、通水;施工便道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和加固等)。     

3、按本合同第五条如期如数支付检测费用。

4、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检测成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报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绝,或借故拒付检测费。

6、如对乙方的检测过程和提供检测报告的可靠性、公正性等重要事项有怀疑或异议,应及时与乙方沟通,也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有关方面提供检测方案、场地和被检测桩的处理要求。

2、根据合同要求的检测方法、数量和工期,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3、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按实际赔偿。

2、因乙方检测失误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十天以上支付检测费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三个月内每天按检测费的万分之五计算;超过三个月则加倍计取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检测报告的,超过十天时,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检测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加倍计取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当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未载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持一  份。双方根据各自需要,可以复制副本。副本与正本一样,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  年 2 月 12 日

 

第二篇:桩基施工合同书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书

立合同法人: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沂市合沟幼儿园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 新沂市合沟镇

3、工程内容: 碎石桩工程 4、工程量: 以设计图纸桩长乘以实际根数

总工程量:

5、 总造价: 元

二、 承包方式、内容

1、承包方: 包工

2、承包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基础): 打桩 三、工期、质量

1、施工工期自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全部施工工期为 天。

2、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

3、甲方派出 同志作为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工地协调指挥;乙方派出 同志全面负责乙方生产、安全。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 每延米11元(不含水电费及税金) 。

2、合同价款调整:由于图纸变更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增减部分与本工程内容相同的,按本合同计价方式结算。乙方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的变更。

3、付出款方式:

(1)机械、人员进场正式施工三天内付壹万元,完成一半工程再付壹万元,桩基基础施工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款伍万元。

(2)检测合格结束接到报告后一月内付清。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施工前做到施工现场四通一平(道路、水、电通至施工场地,场内排水通畅,场地平整满足施工要求)。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及施工图纸。及时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协调工程竣工验收。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的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群众阻扰施工问题。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要求向甲方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竣工验收报告等。

(3)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对本工程质量负全责。承担一切反工及甲乙方损失,并按期交付合格工程。

(4)按照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做到文明施工,负责承担本队人员的一切场内外安全及意外。

(5)按有关规定提交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主持参加竣工验收。

(6)服从甲方及现场监理的统一指挥,做好协调工作。仔细阅读相关的资料,合理选择机械和人员。

(7)自行组织、选择机械及人员进退场和费用,如造成其他人员及物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人员停工,给乙方带来损失,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注:机械台班和人工费以定额结算为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二付给甲方违约金,若工程不合质量标准则由乙方负责进行补救,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及竣工结算价款,每拖延一天,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二付给乙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其他

1、停电、停水、排水及场地不平或甲方供料不及时(指甲供材工程),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因暴雨、大雪、地震等不可抗因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2、施工中出现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人身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在合同附言中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若发生纠纷,申请合同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以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诉讼机关。

5、本合同壹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

发包方: (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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