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工协议

滁州市博康模具塑料有限公司

BK MOLDING PLASTIC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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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外包加工协议(CNC/CMD)

一、CNC

1. 承接方需认真理解消化我司要把加工零件的3D图。

2. 检查我提供的材料大小是否符合3D图纸要求。

3. 开始加工。

a. 必须满足我司提供的加工要求。

b. CNC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0.8以上。

c. 工件在下机前必须进行检测,送件时一同提供检测报告。(胶位处及胶位处至少有2个以上的尺寸检测)

d. 必须按我司约定的时间内加工完成。如果不能满足我司的约定时间,必须提前3天报给我司。 e. 如果承接方提交加工完成后的工件未达到我司的要求,我司将不予接算加工费用。如果加工的工件出错,造成工件报废,我司除不予结算加工费用的同时还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f. 如果CNC或精雕无法直接加工到位的,而我司又要求必须做到位的工作,承接方需考虑用EDM工艺加工,但在加工电极前设计好的电极3D图需提交给我司确认,待我司确认后承接方方可进行后续加工电极和EDM加工工作。

承接方签字/盖章

地址:滁州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TEL:05503951888 FAX:05503951999

滁州市博康模具塑料有限公司

BK MOLDING PLASTICS CO., LTD.

加工要求(附件1)

1、 加工材料为预硬料,部分镶件为铍铜,全加工(CNC、EDM、线割、钳工),材料由我

司提供,水路已加好。

2、 所有加工的镶件、顶块保证加工端差,建议将顶块或镶件配好后加工胶位部分。

3、 加工零件的非胶位面需用磨床或铣床倒C1-C2的角。

4、 日期章孔及热嘴孔要配做,不能松配。

5、 所有关键部件不能有踏角。

6、 所有管位虎口部分单边-0.05MM加工。、

7、 所有电极材料由贵司自行提供,用完连同我司零件一起送回我司。

8、 加工过程中如有过切或异常现象,务必报备我司,以便根据要求确定合理的补救方

案,不得私自做烧焊处理。

9、 加工模仁时X、Y、方向四边分中,Z方向底部上抬取数。

10、 水路堵头用铜堵,建议部分零件先堵水路,磨平再加工。

11、 上机加工时检测模具材料直角度,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12、 以上模具加工周期必须按我司规定时间完成,如有延期按我司规定处理。

地址:滁州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TEL:05503951888 FAX:05503951999

 

第二篇:外协加工协议

外协加工协议

为规范管理加工的模具零件,以达到高质量、低

成本、交货快的要求,经双方要求对外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

二、 发加工单位的评估认定,依质量体系文件MFGPO7-02供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需外发加工的零件,由外协主管进行加工

费估算和两家以上加工单位的报价招标选

择(小额加工费由事先双方确定即可).

三、 经批准需外放加工的零件,必须由外协主

管开具加工单并负责审核、结算.如遇特殊

情况,事先也需经外协主管口头同意,事后

可予补开,否则公司不支付加工费.加工单

位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将加工工件转交

其它单位加工,否则公司不予支付加工费.

四、 如发生质量加工事故,加工单位需及时与

模具负责人、外协主管联系,决定更改方案

后再加工,擅自更改的按加工严重事故处

理,直至取消加工资格.加工单位责任的按

加工错误所造成的全部费用赔偿,公司内

部责任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项目负责

人负责记录全部过程并作出处理意见,并

由外协主管审核作出最终决定后分送财务

部、总经理备案.

五、 加工单位擅自修改加工尺寸的按严重事故

处理,扣减本次加工费的50%,如屡次发生

则取消加工资格.

六、 有未加工到位的零件,加工单位应与模具

负责人交待明确,如因未交待明确的按加

工质量事故处理(按第四条处理)

七、 精雕加强筋上口0.8MM 下口0.6MM 深

度4MM 、 上口1MM 下口0.8MM 深8MM

度 、上口1.2MM 下口0.8MM 深13MM 、

上口1.5MM 下口1MM 深度18MM 。加

工深度超过以上参数须经项目负责人和外

协主管同意再加工,未经同意加工按以上

参数计算加工费.

八、 线切割加工方案按最省材料、最省工时原

则加工,如未按此原则加工,材料浪费部分

按市场价赔偿,加工费按最省工时结算.加

工件余料由钳工负责人回收,项目负责人

监督记录.

九、 实际上机时间比约定时间晚12小时扣除

加工费10%、24小时扣除30%、36小时扣

除60%,如屡次发生时间滞后加工的,则取

消加工资格.工件在加工中未经外协主管

同意不允许停止换其它加工工件上机,否

则取消加工资格.

十、 外发加工件必须经钳工责任人负责检验.

加工单位每月8号前交加工单,外协主管

按外协施工单结算,加工费在财务入帐后

45天内支付.

十一、 公司不得无故取消加工单位外协加工资

格.

本协议双方自愿签定、共同守信

台州市赛钢模具有限公司生产部:

加工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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