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协议合同

合伙开公司协议合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

公司名字:                        地址:                         

    前期预需投资    万元整,甲方投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乙方投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丙方投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占投资总额的      %。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公司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甲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    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三、合伙三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公司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 (除去一切费用后)。公司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公关洽谈,公司运营,费用支出(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                                 

由乙方负责业务洽谈,业务销售,公司运营。保证公司项目稳定的进行。

由丙方负责公司内部接待,项目策划、设计。

经营中,甲乙丙三方对未经其中一方同意私自做出决定,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五、 盈余结算:公司盈余每半年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

六、 纠纷处理:如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三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公司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公司,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

七、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____  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乙方):_____  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丙方签字):______  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年4月1日

 

第二篇:合伙(合资、合作)合同协议

合伙(合资、合作)合同协议

▲合伙经营协议

合伙人:————————住址:———————————————————————— ————————住址:———————————————————————— ————————住址:————————————————————————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志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1.企业的名称为:————————————————————————————

2.企业的经营场所:——————————————————————————

3.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三、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债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四、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休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对前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当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可以退伙。

5.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合伙人为当然退伙。

6.当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

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并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退伙。

7.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的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8.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继承权,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成为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五、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企业解散应进生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清算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2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六、违约责任

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规定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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