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合伙协议书

土石方工程合伙协议书

1、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土石方工程和乙方 进行合作。由乙方出资,乙方占总利润的70%;甲方不出资,负责管理及项目的签订、收款等工作,甲方占利润的30%。

二、本合作协议期即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期满全部工程尾款收回完,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盈利或亏损各自按比例分配。

四、合作期间双方一方持卡,一方负责保管该储蓄卡密码,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工程施工正常运作。任何一笔款项支出都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或电话告知,以短信的形势等。

五、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暂用资金。

六、双方的共同管理和施工期间收到的工程进度款,只限本着本项目工程的机械费及民工劳务费用的支出,或工程相关的费用支出。与本项目无关的资金费用不得支出,每个月按比例支付部份分成。

七、合作期间队伍的选择及分项工程的定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八、合作期间一切施工技术管理及现场安排是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且有权对在施工期间考察不合格的施工班组清理出施工现场,以确保工期及质量目标圆满实现。

九、甲乙双方直接或见接引进的各种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业主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确保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相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该班组或该施工队伍自行负责,由此进该施工队伍负责全部散后处理事宜。

十、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作协议期间有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作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减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 工程,对外以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xx%,计人民币(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以及各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均占。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成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间出现的有关处罚,按各方合伙人由合伙盈利偿还,合伙盈利不足清偿时,以押金承担责任各占xx%。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项目地与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不利时退伙。

5.如合作双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2倍赔偿。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各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前期资金承担。

第八条 纠份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本协议自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3、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委托甲方负责联系落实承揽土石方工程资源,甲方的业务渠道关系落实后,交给乙方承包施工。乙方负责全程施工管理,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乙双方为明确兄弟单位的友好互助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经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方量4、工程内容5、工程造价

分配原则:

1、爆破每方给甲方并以税后现金支付。

2、土石方运输每吨公里给甲方并以税后现金支付。

3、支付款时间:首批工程款到账后付款分 次全部付清。

因甲方不参与该工程施工与管理,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程施工管理运输并承担负责。单位变更和人员调整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正常履行,作为法律依据。本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如违约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必须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的有效期以工程方的工程期为准,自乙方与工程方签订协议(合同)起。单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者需赔偿对方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土石方工程合伙承包协议书

合伙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合伙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两合伙方就四川省xxxx房建和土石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两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名称:

二、承包工程地址:

三、承包工程规模:

四、承包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的计算方法:按四川省20XX年《土建》定额税后下浮4%进行计价,及一级一类取费。

六、运距一公里内。超出一公里时,按四川省20XX年《土建》定额的规定一类取费标准进行计算。运距以实际起点运输距离开始计算。

七、付款方式: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方量的90%付款,第一个月预留的10%在第二个月支付90%的工程款时支付,以此类推,滚动付款。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用乙方的建筑公司与发包单位,按照以上各种承包条件签订《建设施工合同》;

2、甲方保证乙方的工程款能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3、甲方不参加乙方的工程管理,有权按照乙方所签土石方工程总量的3%提取工程利润(按土石方3%支付,房建1.4%(属税后支付))。

4、甲方的施工利润如果要缴纳相关税费,应由乙方承担。

5、甲方的施工利润,在乙方每月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七日内支付甲方。但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所支付的利润能够进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七日内,支付甲方为该项目承包所开支的前期各项费用二十万元;

2、乙方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七日内应依约向发包支付履行约保证金(约人民币10000000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尽量减少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由乙方存入发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进场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履约期间,乙方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险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

十、违约责任:该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本合伙协议共同遵守,决不单方违约,如有违约方按总金额的0.5%赔付守约方。

十一、本协议一经两方签字后生效,两方履行完全部协议内容后本协议自然失效。共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20XX年12月日

5、土石方工程内部合作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相关等规定,就作业事家,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事宜

1、甲方现有土石方暂定万立方米,将部分土石方承包给乙方,完成多少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为准(即车方为准)以公司内部承包试由乙方组织实施,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2、甲方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高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3、本工程乙方不得在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清理出场。

二、运输起止地:

起址地:到达地:

三、施工机械

1、乙方必须保证载重不少于辆,其他设备由甲方供用。

四、工程计价

1、内外运输综合单价(含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按车方计价,元每立方只含运输税后运价。

五、款项支付

1、进场开工后的油钱、车辆维护费每日结账,运输方量每周五统一结算。

2、工程量认定以每辆车运输的票据为准。

六、运输质量和安全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不定期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运输起土地和运输规格,质量、数量完成运输任务。

2、乙方车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管理制度

乙方进场后的施工车辆,不少于辆,如在中途一次有五辆以上车辆退出,由乙方赔偿甲方每辆如有修车,一至二辆属于正常情况。

八、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正常情况下能正常施工,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情况下除外(含爆破、短暂时间)。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或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本合同双方千执一份。

3、若未按约定付款方式支付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应承担乙方每辆车相关费用。

4、若未达到约定总方量,甲方应赔偿元作为未履约赔偿金。

发包方(甲方签字):承包方(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土石方工程内部施工合同书

土石方工程内部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合同法》和《建筑劳动法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中国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土石方挖、装、运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土石方工程 ;

二、工程地点: 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社区二线外 ;

三、工程内容: 土石方工程挖、装、运、爆破 ;

四、施工工期: 330天(有效工作日);

五、运 距 : 0-3公里范围内(超出3公里按最新定额计价);

六、工程方量: 3000万立方(以实际完成方量计) ;

七、工程造价:每立方土石方(按山体测量方)施工单价,土方:

元人民币(税后价);石方: 元人民币(税后价);

八、开工时间: 20xx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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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竣工时间: 20xx年9月26日 ;

十、作业方式: 乙方只负责挖、装、运及运输道路养护等事项 。

第二条 工程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造价为合同价乘实际工程量为: 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工程发生为最终造价。

二、甲方临时设施及水电完成后,给乙方发进场通知书,乙方人员和机械按甲方指定施工地点进入。编制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入工地之后,每台车支付2000元调遣费,挖土机每台支付3000元(针对省外车辆调动实际情况,甲方允许乙方出具实际调动车辆、大型设备的票据,甲方支付80%,乙方支付20%的调运费)。以后按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乙方在每月的25号前办理提交结算手续,经监理审核,甲方批准后,甲方以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结清完成工程量98%的工程款,剩余2%工程完工验收后3日内付清。工程完工后七日内甲方必须验收。如乙方完工后甲方无故不验收视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当即结算剩余未结的工程款给乙方。机械进场五天内预付款为工程总造价10%。甲方按工程进度付于乙方,乙方如有需求,可按施工进度向甲方申请进度款,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按照甲方工程图纸和说明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第四条 现场管理及安全事故

一、乙方人员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指 2

挥下进行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水电供应等事项,双方要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窃施工机械和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如触犯法律,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施工人员出入工地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工作标志。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油料供应定价与管理

一、甲方按国标供给乙方油料,价格按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当天挂牌价供给。如有异议乙方可自行购买,油料质量与甲方无关。

二、甲方统一提供的油料必须满足乙方的需求。如因燃油供应不足致使施工工期延误,由甲方负全部责任,核实清楚损失后由甲方赔偿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三、爆破所需炸药每吨按1万元计超出部分由甲方补贴,炸药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付保全费。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三通一平,即水、电、道路、停车场地以及生活设施(乙方负责生活费及水电费)。

二、正式签约后发放进场通知书,提供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测量标高,向乙方提供整套施工图纸肆套,进行工程技术交底,为乙方开展施工提供便利。 3

正确安排好施工场地,确保乙方设备正常运转。

三、管理、协助乙方的工作,审核施工工程方案,监督、指导工程施工。负责施工路面正常维修,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四、定期对乙方工程量进行核实、计量并及时按约定比例支付进度款。

五、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得关系协调,如:交警、运管、路政、城管及环保。应施工原因乙方被扣车,由甲方负责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辆必须是工地范围内,超出工地范围时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车辆和机械进场后,两天内完成对乙方设备的验证测量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开工。

七、必须俱备充足的施工场地通车道路和有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到现场管理。每月除天气、政府、业主方影响外,要有 22 至 25 个工作日。甲方负责在乙方施工时间内, 24 小时保证管理人员到场不得迟到早退。

八、在本工程内,由乙方造成的原因,甲方不负责乙方在开工或停工的工程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九、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土方爆破由乙方负责施工,爆破中如由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如乙方操作不当,或不按安全施工规范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由第三方认定损失金额,由工程款中扣除,爆破操作员须提供爆破证及相关证件。

十、实际测量完山体测量方后,甲、乙双方会同测量大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实际工程情况,算出实际方数交由乙方。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甲方提供交底资料 5 日内,制定管理措施和作业方案,在得到甲 4

方认可付诸实施。如未经甲方认可自行超挖被发现的,按实际工程量的百分之贰佰扣除。如因甲方现场指挥不明,与乙方无关。

二、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机械和所属人员的现场管理。认真做好基础性的资料填写,如:施工记录、完成工程量报表等要及时、准确。

三、负责场地机车调动、使用油料、保养维修、人机投保,保证进场设备手续完成合法。

四、乙方与甲方之外的第三者之间的任何经济关系与本合同内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但因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而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机械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滋事扰民。一旦出现以上问题,应协助甲方将滋事人员清退现场。

六、因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到场人员和设备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因不服从甲方指挥而出现安全机械事故,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施工中乙方有理由拒绝甲方安排的任何冒险作业。

七、负责施工合同内容中的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八、按工程施工计划合理调入车辆和机械。按甲方要求时间按时进场。

九、乙方如承包碾压、砸实,则另行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价格参照广东省最新定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

十、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设立独立帐户,自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十一、乙方在签定该施工合同后,应向甲方交纳工程定金 万元。甲方与业主单位先期共管帐户200万作为乙方工程定金的保障金,由乙方暂时管理,工程进场后,共管帐户中扣除,如遇任何风险乙方可申请保全共管帐户资 5

金,甲方无条件配合。解除共管账户资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资金不到位或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延建等超过十五天,甲方要赔付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任何一方违约,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按合同总价的2%处罚违约金。

三、甲方无故不办理计量拖延支付工程款,月累计超过5天,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每天每人补偿300元生活费,机械误工每台每日元,运输车辆误工费每台每天元。超过天仍不予解决视为甲方违约,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乙方有权离场。

四、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进场后不能及时验证影响开工超过6天,甲方应补偿进场费和退场费,机械以进场计数(台),运输车以进场数台及每日(台)班费机械600元/日。运输车辆280元/日及所完成工程量款和补偿费。如因当地村民聚众滋事造成停工,甲方支付乙方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以及大型设备每台每天300-600元不等的误工费、台班补助费。

五、甲方供给乙方燃油,由于质量出现问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赔偿(包括乙方的直接损失和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其工期顺延。

六、在约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组织设备进场,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标准,以及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没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缩减乙方工程量。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任务,另行安排队伍进场。

七、乙方由于未能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而导致工程延误、停工等,甲方以 6

书面形式对乙方提出在指定时间内改进,乙方务必尽力采取有力措施达到甲方合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合同。

八、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甲方工程不能如期开工或乙方施工中途停工,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工期延顺,其损失由政府和保险部门负责赔付。

第九条 附则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而发生争议时,如协商解决不成,也可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或向乙方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已约定的除外)。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签本合同依然有效。本合同不得转包。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乙方的工作不能达到甲方的和合同要求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且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有效改善以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方可解除合同。通知日即为合同终止日,双方都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没有任何理由出现的情况下,突然单方面终止合同要赔偿对方各种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由甲方造成的而又不归属政府、业主、自然灾害原因提供超过15天时, 7

甲方务必书面告知乙方,允许乙方退场,结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

五、本合同执行完毕,款项结算付清,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本合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本合同自行失效。

本合同具有甲方与业主单位签定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第十一条 其它规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补充再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电子文件和扫描资料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三、本合同签约地点: 。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盖章):南海中航鑫建设 乙 方(盖章):

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甲、乙双方身份证影印件;

2、乙方提供报建手续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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