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作协议书

代理合作协议书

深圳市夏飏通讯有限公司

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夏飏通讯有限公司 乙方:

代理条件:

认同“菲力克斯”“FEPAD”品牌产品以及市场营销理念,严格执行销售代理政策;有良好的公司信誉,完善、稳定的销售渠道的分销能力;有一定的电子消费类产品或IT产品区域市场推广销售经验;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信心确保完成区域销售目标。成为代理商之前首先缴纳代理保证金,以确保维护甲方整个销售市场的稳定性。

代理合作协议书

一、加盟双方义务权利

甲方义务:①甲方为乙方提供官方有效授权书。②保证市场价格稳定性;对于所代理区域的销售进行区域性保护。③给予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产品售后服务。④甲方将提供完善合理的代理奖惩机制(详情见代理须知),确保乙方销售的积极性。

乙方义务:①销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提供产品统一价格进行销售,积极配合甲方新品上市以及市场推广工作。 甲方权利:①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如在三个月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代理条件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取消其代理资格。

②如乙方产品定价非甲方指定价格区间内,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取消其

授权书,并停止供货,扣除代理押金的10%,情节严重者不再提供乙方所售产品售后服务,公布黑名单。

乙方权利①发现授权代理商低价炒作者,给予举报。②如参加促销活动,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促销资料,申请规定时间内指定产品价格配合促销。

二、价格管理

1. 价格以本公司的价格体系结算,代理商要严格执行价格体系,发现违规者,给予经济处

罚并取消合作,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2. 甲方随时将调整的价格公告通知乙方,结算变化以公告为准。

3. 代理价格根据商品总额、批发量商定。

三、货款支付

1. 代理实行款到发货原则,符合规定的退货甲方返还货款至乙方账户。

2. 付款方式:

●付款:银行汇款。招商银行 总行营业部

户名: 肖鸣 帐号: 6226 0965 5101 3603

Web: E-mail: qq:514352294 联系人:吕小姐 ADD: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经大厦CD座4C-2号 TEL/TAX:0755-333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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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支付宝、财付通则可以通过支付宝、财付通支付,在收到您的款项后,我们即可给您

发货。

● 其它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四、快递服务与邮费政策

1. 公司选择安全、快捷、重信誉的快递公司为加盟分销商提供快递服务,若出现货运问题

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有自己指定的快运公司,则满足代理商,因此出现的货运问题公

司一概不负责。

2. 运费结算:公司有合作签约的快递公司提供服务,运费信息与变更由分销负责人即时通

知;选择与公司尚未签约的快递公司均按其对外公布的价格结算。

注:签约快递公司会不断增加和转换,届时以公司通知为准!

五、退换货与责任界定

1. 快递到货时请代理商和顾客仔细检查货,如有人为损坏可以拒收退回公司。 顾客如因产

品质量、错发、少发等问题引发争执,协商无效要求退换货的,必须附有质量问题照片

(无人为损坏),则公司给予免费退换货物并承担指定快递所产生的运费,无照片的一律

不给予退换。

2. 质量问题定义:影响客户正常配戴使用为前提,产品出现破损,挤压变形,大面积划痕。

3. 顾客收到商品后,如需退换,请在收货日起七日内申请,逾期,甲方不予受理。甲方只

接受一次换货,超过次数,每次收取10元换货手续费。

7. 乙方跟顾客确认退换货品后,须事先与甲方沟通,通知顾客把货品寄回原址。

8. 如果是换货,甲方收到货品后,按照之前的顾客地址重新寄发给顾客,金额不足乙方须

提前补齐;如果是退货,甲方收到货品后,会把货款退还给乙方。

六、其它与违约处理

1. 网站各类信息发布以网站公告为准,乙方同意,有关通知只需在甲方网站上发布即视为

送达乙方。

2. 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资料,并保证E-mail、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

有效性;上述相关资料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更新注册信息。乙方应保证不以他人资料

注册或认证。

3. 甲方保证乙方注册信息的保密性,不会泄露给第三方,甲方不与乙方的网络顾客发生直

接交易,遵守本站保密隐私协议。

Web: E-mail: qq:514352294 联系人:吕小姐

ADD: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经大厦CD座4C-2号 TEL/TAX:0755-333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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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价格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发现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一切合作关

系。

5. 对销售不佳或销售不用心、不努力的及违反分销制度的分销商,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资

格。年产品销量不足20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

信息告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内条款,夏飏通讯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乙方: 甲方:深圳市迪优美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电话:0755 28227200 28227201

联系人姓名: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群星广场A

联系电话:座3503

联系地址: 吕小姐 经销负责人:

电话:134xxxxxxxx

年 月

Web: E-mail: qq:514352294 联系人:吕小姐

ADD: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经大厦CD座4C-2号 TEL/TAX:0755-33370151

 

第二篇:软件代理合作协议书

软件代理合作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易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开拓易遨软件市场,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甲方以下列条件确认乙方为甲方的特约代理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代理商(非独家代理商),从甲方购买第二条规定之产品,以销售给第四条规定的区域最终用户。

二、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有的版权软件产品。

三、合作期限:1年

四、区域及用户群:本协议明确规定区域范围为------------------------------------------------------。

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向甲方进货数量不低于 套,累计进货额不低于 元。

六、价格:按甲方制定的统一报价提供给乙方的进货折扣率为:

(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发布权属于甲方)(价格按开具技术贸易#5@p计算)

产品系列 折扣率 批量奖励 备注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B/S广域网连锁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单机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单店局域网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多店广域网版)

易遨售楼系统

易遨装饰ERP管理系统

以上产品对最终用户的售前培训、产品安装调试、售后技术服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保护

甲方的某版本软件降价(统一报价后),将在三天内对乙方公布,并对此前30天内购买的该版本软件进行价格补偿:

1、 遇节假日,不延长保护期;

2、 非代理进货和定制软件不予价格补偿;

3、 价格补偿仅用于下一次进货。

八、代理商购货信贷额度

乙方与甲方正式签定代理协议后,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购货信贷额度;

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购货信贷额度,乙方只能用于订购甲方产品。

2、 信贷额度最高时间期限为货发出之日起30天,(甲方发货之日起30天内,乙方必须款到甲方帐户)。

3、 在乙方提供购货信贷额度的时间范围内并签定有效订货合同之后,乙方采取先提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适用于第一次购货。

4、 若乙方取得大订单而资金不足时在常规信贷额度之外,还可以提出临时信贷额度申请,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5、 如果乙方出现提货超额度或者未按期付款的情况,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超

期30天,乙方还未归还货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法律诉讼。

6、 乙方的信贷额度申请需填写购货额度申请表,由甲方财务部、销售部联合审核,

甲方总经理审批。

九、保密规定

1、 合作期间,开始合作前、合作终止后,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经济、技术等

商业秘密的责任。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客户名单、培训手册、技术手册、技术

思路、程序执行代码、源代码等都在保密范围内 。

2、 代理商不能利用接触甲方技术信息的便利条件,自己或提供便利对甲方的“软

件产品”进行反相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

(disassemble)。

十、其他

(一)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

1) 提供优惠的价格,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及时周到的服务,以帮助乙方拓展

市场;

2) 阶段性的提供产品的统一的销售报价,并及时交流有关信息;

3) 尽最大努力保障顺畅供货;

4) 对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的大客户公关;

5) 对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

6) 在易遨软件主页上出现特约代理商名称;

7) 在易遨软件站点免费刊登特约代理商简介;

8) 在当月易遨所做的媒体广告上刊登上月销售前5名的特约代理商名单。

(二) 乙方有责任

1) 遵守甲方有关代理协议,承认并严格遵循甲方商标使用的标准;

2)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全力作好维修服务及

技术支持工作,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3) 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策略及销售代理区域规定和客户分工政策;

4) 及时、正确、完整地向甲方提供月度销售报表;

5) 合作期间不销售第三方同类型产品。

十一、协议的终止

1、 任何一方可提前45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无须提出终止理由,或提前30

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理由,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终止后15天内,应结清双方所有的资金,物资和往来帐务。在该期间内未能结

清双方又不能达成有效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法律诉讼。

十二、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易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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