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合同范本

室内设计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双方约定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上门测量完结后付定金: 元(总设计费用的40%) ,设计完结后付清尾款 元。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1、平立面图 (平面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2、 剖面图 (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需施工处剖面图)

3、 水电施工图

4、 效果图:现场所需设计处的效果展示

5、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修改顺延), 待平面方案通过后 天内完成效果图。效果图方案通过后 天内完成效果图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

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

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二篇:室内设计合同范本1

室内设计服务合同

合 同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签 订 日 期:20##年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概况:室内设计面积为    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北京;

2.4 工作内容:室内设计。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以确保设计人能按时准确地进行工程设计:

    上述资料、文件等,甲方应该不迟于设计开始时,向乙方提供。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  室内设计方案部分包括:

4.1.1平面布置图;

4.1.2设计概述;

4.1.3效果图或彩色意向性图片;

4.1.4照明布置图;

4.1.5主要室内剖立面图;

4.1.6主要用材一览表。

以上工作成果,乙方以白图及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甲方。

4.2  室内施工图设计

4.2.1施工图纸说明;                                          

4.2.2饰面材料一览表;                                 

4.2.3平面图;                                                                        

4.2.4天花平面图;                                   

4.2.5照明平面图;                              

4.2.6立面图;                                     

4.2.7标准详图;                                  

4.2.8剖面详图;                                   

4.2.9节点大样图;

4.2.10空调末端图;

4.2.11电气末端图。

以上工作成果,乙方以白图及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甲方。

消防、暖通、强弱电、空调、给排水等专业设备及设施的设计,由甲方自行

委托,乙方负责提供相应配合。

4.3  室内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

4.3.1参与图纸会审,进行图纸技术交流;

4.3.2解决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设计问题;

4.3.3配合业主进行材料样板及施工样板的选定工作;

4.3.4工程施工期间,向有关单位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

4.3.5控制最后的完成效果,以保证施工成果达到方案设计的要求。

4.4室内软装配饰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4.4.1对家具、饰品、绿化植物及灯具布置给予提案,并根据甲方所确定的投资数额,提供家具、活动装置及装饰物等的厂家信息;

4.4.2控制最后的完成效果,以保证整体软装风格达到方案设计的要求。

4.5 本项目结构、消防、暖通、弱电、空调等专业设备及设施的设计,由甲方自行委托。乙方负责提供相应配合。

第五条收费标准

     依据合同规定的设计范围、内容及成果要求,本合同总设计费为  万元(即人民币捌万    元整),并按如下方式支付:

5.1 室内装饰设计部分(即本合同第四章第4.1/4.2/4.3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前述费用按照下述方式分进度支付:

5.1.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预付款;

5.1.2乙方完成室内方案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5.1.3乙方完成室内扩初设计及室内施工图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

5.1.4乙方完成施工期服务,经甲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5.2室内软装设计部分(即本合同第四章第4.4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前述费用按照下述方式分进度支付:

5.2.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预付款;

5.2.2乙方完成软装方案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5.2.3乙方完成室内软装整体布置,经甲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元整)。

5.3设计费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5.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享有、承担下列权利及义务:

6.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意见、结论、数据等;

6.2甲方有义务将真实、正确、完整、有效的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提供给乙方,并解答乙方所有合理询问,具体见第三条3.1项。

6.3由于上述资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超过时限而导致的工作逾期、错误、无法施行等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改变工作项目的设计要求,由此导致的工作量、费用的增减,双方另行商议结算方式。

6.4在方案没有确定前,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修改意见(不违背设计任务书的前提下),并以书面签字形式作为认可方案的形式。

乙方享有、承担下列权利及义务:

6.5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6.6如果甲方逾期提交合同3.1项规定的数据,逾期在15日之内的,乙方提交上述设计方案、图纸、说明等的时间相应顺延;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交稿日期,并通报甲方后生效。

6.7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对于设计的工作过程、结果而向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6.7.1逾期向甲方提交相关工作成果,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6.7.2乙方没有履行其它合同义务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7.3设计结果有缺陷、错误的,由乙方落实进行重做、修改等,甲方不承担相应设计费用和责任。

6.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责任。

6.9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须符合甲方要求并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乙方应配合甲方所在地规划部门的审批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改动(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之外的改动,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任何设计方案、图纸、模型、说明等作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建设及宣传中使用该作品,并有权无偿在宣传材料中以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包括乙方名称、标识)对该作品及运用该作品的项目进行宣传。甲方已付款部分的所有图纸文件及设计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许可他人复印、模仿,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工作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主要内容未经修改直接用于其它项目。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在先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8.1甲方拖延付费违约情形中,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当期应支付金额为基数,比例为万分之二;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义务,并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唯乙方应于终止服务之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催付该期付款。

8.2乙方拖延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资料,或逾期提供合同约定相关咨询服务情形中,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当期已支付金额为基数,比例为万分之二。若乙方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9.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免除违约责任,但须向另一方提交存在不可抗力的证明,并且在不可抗力消失次日起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双方选择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由双方签章时生效,至双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终止。  

11.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1.3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与义务时,均应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进行合同转让。

11.4在下列情形中,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

11.4.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11.4.2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11.4.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60日内仍未履行;

11.4.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二条    附件

12.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法律效力相同。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