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范本20xx年

车辆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轻型普通货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出租方: 邱继川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51xxxxxxxxxxxx

承租方: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乙方租用甲方汽车一辆作为工作用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租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川A6MJ52 车辆类型: 轻型普通货车

所有人: 邱继川 所有人地址: 新都区军屯镇五灵村1组 额定载客: 3人

车辆保险情况: 已保 车辆年审情况: 已审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的价格为 6000 元/月,每月 25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甲方出据正式#5@p。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2013 年 12 月 20 日起至乙方单方停租止,但乙方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甲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甲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乙方能正常用车;

4、甲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甲方允许(甲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甲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乙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甲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必须立即修理,乙方每月给甲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甲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乙方使用,否则乙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甲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乙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五、乙方职责:

1、因乙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乙方承担甲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的保养费。

2、按规定支付甲方租车费。

3、乙方租赁期间调度甲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 - 1 -

费用均与乙方无关。

六、如甲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方必须自备通信工具并确保24小时开机,如需要更新联系号码必须提前1天上报申请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储存。如因联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听电话时间造成公司直接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租赁全部费用。

甲方(盖章):邱继川 乙方(签字):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普

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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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范本

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范本

(谨供参考)

甲方: 旅行社

乙方: 旅游汽车公司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资料名称见附件)。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

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5@p。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二)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

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七)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一)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二)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三)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

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青岛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应提供有关证件

1、 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辆保险单

3、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 道路运输证

5、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6、 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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