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种植合同书

承包土地种植合同书

甲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二0一0年三月三日至二0四0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 1

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2

 

第二篇:土地承包转让合同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等地的 亩承包土地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的状况及用途:

土地承包转让合同书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 年(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的剩余年限),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款

转让土地的价款每亩每年 元,共 亩,每年共 元,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付款方式和时间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选择 1、2)

1、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农产品) 公斤,折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

(二)分期付款方式:(选择 1、2)

1、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之后于 年 月 日前付清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农产品) 公斤,折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

五、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7、乙方在受让期间有权享受各级政府扶持农业的优惠政策。

8、乙方在受让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取得补偿的权利。

9、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

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10、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抛荒。

11、其他: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及上级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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