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种植承包协议

苗木种植承包协议

甲方:顺那县浦新乡人民政府

乙方:白广园艺种苗场

为了浦新乡周围环境绿化,经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绿化设计及苗木种植,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种植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民工工资每天80元,技工工资每天120元。

二、绿化种植质量:在本种植范围内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不包括补苗、养护、施肥、除草、病虫害等),苗木花卉单价清单附后(预估17.5万元)。

三、完成种植时间:20xx年11月1日至12月28日止,工时58天(雨天顺延)。

四、种植完成后,由甲方实地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苗木价款按实际种植数计。管理费、综合费和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苗木移植协议

保亭七仙大道“中南温泉公寓项目大门口”

市政园林树木移植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为确保绿化树木移栽质量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政绿化美化标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移植油棕树4株,小叶榕1株,红花木棉8株,印度紫檀5株,椰子树1株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管护期6个月。验收移交时间 通知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可栽植绿化树木的场地和具体的栽植地点。

2、 督促指导乙方严格要求栽植。

3、 组织验收

4、 按约定期限支付树木价款。

5、 负责协调栽植范围内管线和配套设施的保护。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甲方指定地点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

2、 承担移栽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移栽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不中苗木的保养顺延1

个月。

3、 移栽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四、工期

1、 本移栽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 开工日期年

3、 竣工日期年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支付移栽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移栽预付款。

2、移栽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额待保养期满(六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六、协议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乙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

2、乙方移栽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位本协议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