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_secret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4、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我方给予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施工场内乙方施工队伍中的违章操作人员。

2、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整改费用从工程款中三倍扣除,同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3、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 施工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建设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2、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 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报建设单位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施工方的安全责任。

3、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5、 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建立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6、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设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 施工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性能应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依次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单位,并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8、 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9、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0、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施工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11、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1 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12、 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承担。

13、 施工单位必须承担因为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建设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施工方人员的,施工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

四、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1000元,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罚款3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 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

8.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9.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0.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 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2. 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 不按规定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当时检查资料为凭据);

3. 领导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4. 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5. 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以资料为依据);

6. 未及时做到工完料清的;

7.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8.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9. 发生紧急情况未能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0. 发生工伤事故未能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其他情形:

1、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非施工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各方的安全检查。对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方进行5万元的经济处罚,该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 因施工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施工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全额赔偿。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_secret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

2、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m2,总造价约XX元人民币(具体以工程实际规划为准)。

二、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建筑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含设计变更和签证部分),电梯有由甲方指定专业单位施工和业主自主装修的除外;由乙方按图纸设计内容以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总承包。

2、乙方不承包施工范围: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配合施工的工程项目如下:

1)地下室人防口部防护门安装和地下室的有关设备安装;

2)商场部分的内装饰;幕墙、钢结构、网架;

3)整体工程的消防报警、消防喷淋、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安装;

4)空调设备和末端系统安装(含商场无眠冷却塔设备安装);

5)商场和住宅楼的电梯设备安装;

6)供电部分:高压进线和变、配电所(室)的设备安装;

7)供水部分:市政进水管道敷设和供水设备安装;

8)室内外天然气管道敷设、安装

9)综合布线中的电视、通讯、宽带线路的施工以专业单位要求的分界点为准;

10)商场屋顶花园的绿化和小品点缀;

11)地下室、商场、住宅楼的安全监控系统施工;

12)住宅楼近乎成品防盗门、防火门和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

13)室外配套工程;

三、工程质量、施工标准

1、工程质量:合格;争创二连浩特市优质工程(如创市优质工程,甲方按乙方工程造价的1.5%奖励给乙方)。

2、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执行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意标准》。

四、开工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公司和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约定并确定的竣工之日为准。

3、总工期:以下发开工令之日起 1 个月(日历日期)全部完成。

五、工程造价予(决)算适用定额、材差调整和取费标准

1、定额执行:工程承包按施工图纸工程量及相关定额计算,工程定额土建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建筑2000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土建补充定额(2003),2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补充价目表》、装饰定额执行《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安装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估价表》及(20##年第二版定额)。

2、在合同期间内政策性调整的给予按实调整,材差按照施工期同期《XX工程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调整。

3、取费标准:取费按一类工程类别取费下浮五个点,按实决算。

具体执行如下:

1)土建工程:综合取费系数为直接费×  %(含2%安全专项基金和税)

2)装饰工程:综合取费系数为(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  %(含2%专项基金和税)

3)安装工程:综合取费系数为(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  %(含2%专项基金和税)

4、结算调整:

(1)工程变更,甲方提出的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工程变更,凭经甲方签证程序签证

的有效联系单进行。

(2)材料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的改变,除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外,其余均不作调整。

(3)钢材、商品砼等主要材料价格按XX市每期信息价,无信息价材料或需要确定品牌的材料,有甲方指定品牌和认定到场价格,并计取双方约定的综合费率,材料差价列入直接费内。

(4)由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项目,甲方代为向第二承包施工单位收取承包工程造价5%的施工配合费,此费用由甲方在工程竣工决算后全部拨付给乙方。

(5)变更及调整部分的工程费用编制依据与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计算依据相同。工程价款、工程签证,经甲方代表签字及加盖甲方印章后生效。

六、付款节点

本项目工程乙方垫资施工至地上一层结构完成时,作为业主首次付款的时间节点。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地上一层结构完成时为首次付款节点,届时乙方即向甲方报送工程量表,甲方收到乙方报表之日起15天内审核确认,并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

2、首次付款节点以后工程进度款付款按每月为付款节点,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收到报表之日10天内审核确认,并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5%进度款(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及现场签证量;材料差价及材料量差同时在每月进度中调整并在拨付进度款时一并支付),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全部价款的85%。

3、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90%工程款。

4、乙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审核完毕,逾期视作乙方决算已被甲方确认。工程审计后1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保修年限分期分批无息返还;期满壹年内返还保修金的40%,期满贰年返还保修金的60%,三年期满无质量保修内容返还剩余的保修金。

5、竣工后,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应付尾款,甲方同意按成本价以本项目中的住宅或商场作价抵押抵付(总抵押价款不大于应付清尾款的20%)。

6、为了保证乙方资金使用安全,在未付清乙方应付款期间,乙方参与监管使用本项目甲方售房款。甲方同意将售房款的85%全部优先向乙方支付。

八、工程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双方在签订工程合作协议后十日内--------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银行。

2、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办理好开工许可手续,由乙方负责找三家资质,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移标手续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付9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合计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打入甲方指定银行;因乙方施工招投标发生的费用(含乙方邀请投标单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证金返还:工程±0.00结构完成时一次性全部返还履约保证金,以便于乙方顺利施工。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选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并按甲方规定程序履行相应职责,协调现场各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

(2)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连接点,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尽量提供临时设备等所需场地。

(3)审核乙方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及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审核和返还保证金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选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并书面通知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承包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进度、技术力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洽谈签证等事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更换代表,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称职,乙方应在接到甲主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更换并书面通知甲方,后任代表应承认前任代表的一切行为和签字。

(2)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编制完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现场施工平面图、工程进度总计划、大型施工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质量安全控制计划等),并报甲方,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执行。

(3)按当地有关政府及甲方要求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4)做好施工资料的记录和整理,按形象进度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和下阶段工程进度计划报表。如不按时报送进度资料,甲方可不予支付相应工程款。

(5)乙方应加强自身及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与所有施工单位共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负责购买现场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承担有关政府部门由于上述事故而规定的任何罚金或采取措施费用。

(6)施工进程中应由乙方完成、配合的事项,乙方应积极完成或配合,如经甲方合理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完成或配合的甲方有权雇佣第三方完成,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

(7)居民滋事妨碍施工、扰民纠纷等事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

十、违约责任

1、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在进场施工一个月内甲方办理完招投标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具备,监理公司发放开工令等一切手续。否则壹个月内进场的人工工资及建筑材料、设备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方法返还乙方保证金和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甲方除承担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以外,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人工工资,周转材料,材料及一切设备租赁费用,甲方应承担一切费用的损失,同时工程顺延。超过三十天,保证金加倍返还,违约金加倍,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双倍赔偿。

3、乙方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出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外,甲方将视造成的损失给予乙方两倍的罚款。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不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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