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

调解机构:

患者的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址 职业 协议地点:

患者 于 年 月 日因 在医方处住院(门诊) 科治疗,其间,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医疗行为争议。经医患双方行为主体同意,医患双方均愿通过协商解决该医疗行为争议;本着当事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医患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医患双方对自主协商解决该医疗争议不持异议。

第二条:医院同意向患方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 (¥ 元 )

第三条:医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医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医方主张权利,否则患方应无条件返还医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医方交主管部门备案,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后,医方盖上公章、患方盖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调解机构(代表人署名):

医方代表人签字:

医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患方签字:

签注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 厦门市中医院

代表: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与患者关系: 邮政编码

□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

(如果不是患者本人必须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授权文件;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必须为死者的全部合法继承人。)

甲乙双方就患者 (身份证号码: )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诊断 在甲方门诊或住院治疗(住院病案号或门诊病历号 )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乙方认为甲方造成xxx 医疗损害,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

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或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并减免乙方所欠的人民币元医疗费用。赔偿(或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的费用中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误工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此次医疗纠纷相关的所有费用。

二、甲方在调解书生效后(法院下达调解书后)十日内,根据本协议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解决本纠纷的全部赔偿(或补偿)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给付赔偿费(或补偿费)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此医疗纠纷即告终结。

三、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火化尸体,自收到甲方所给付的-------人民币赔偿(或补偿)款之后,此纠纷即告终结。乙方不会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任何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并承诺不会从事或者散布任何可能影响甲方名誉的行为。

四、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的违约金;乙方如果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除退还其依据本协议所取得的 人民币的赔偿(或补偿)费外,

12

还应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贰(叁)份,甲、乙双方(法院)各持一份,贰(叁)份协议书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患者本人)

年 月 日 (患者父母)

(患者配偶)

(患者所有子女)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本人 不是此医疗机构的雇员,与乙方也无任何关系,我见证了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

(见证人签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