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代理合作协议书 3

市场开发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重庆鸢菲商贸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是提供 专业厂家,并期望在相关行业市场上销售推广其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市场方面具有销售、推广、维护服务、技术支持能力的专业公司,对相关产品的市场有丰富的经验和认识,并期望在相关行业和渠道推广甲方的相关产品;

双方为共同利益竭力合作及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望;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1根据双方协议,甲方在此指定乙方为甲方的西南销售代理,乙方接受指派并保证将遵照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执行此委任。双方合作模式:买卖:【 】 代理:【# 】 贴牌:【 】

1.2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完成甲方规定销售要求,甲方有权依据乙方销售情况考虑降低对乙方的待遇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1.3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国产其他厂商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4 双方业务配合方式:乙方第一年不确定销售任务,第二年销售任务为1500万。项目信息及时汇报至甲方,甲方给予人员配合。如第一年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超过1000万,甲方可考虑授权乙方在西南不超过三个地区/行业的总代理,双方另行协商。

2. 费用划分:原则上所有的销售费用均由代理商负责支付,需要甲方销售及技术支持人员进行配合工作时,出差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 销售合同可由乙方与用户直接签订,用户的货款直接打到乙方的账户,同时甲方和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甲方给予代理产品的底价,约定乙方按用户方付款条件同等比例进度付款给甲方。

4.售后服务:甲方承诺两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5.甲方将通过一系列定期市场活动(如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广告、户外广告牌、促销、新产品发布会、各种研讨会、巡展等)加大宣传和推广甲方全系列产品的力度;将重点强化在以上市场活动中对乙方的支持。甲方应将一季或一定阶段内的市场活动计划通知乙方,使乙方能指定相应的方针。

6.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全国市场推广计划,全面配合甲方行动。乙方的宣传计划必须以迅速开拓渠道及行业市场为目标,符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政策和策略。乙方在实施中涉及的费用,将以其市场基金为主,不足部分,如需甲方支持,经乙方提前申请,甲方将尽最大努力给予乙方人力物力及费用方面的支持(甲方不承担未经与去商讨并得其认可的活动经费)。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和帮助乙方实施其渠道拓展计划和活动。

7. 甲方举办的市场活动如涉及乙方的渠道和行业范畴,应在此前就活动内容及细节与乙方沟通,乙

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适当的工作和费用。

8. 甲方将强化建设并长期稳定的保持一个能够提供优质服务及技术支持的技术部门。甲方将定期为乙方员工提供销售、市场和技术培训(尤其是对新产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将用各种方式为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信息和资料,将提供给代理定期更新的技术参考手册,将建立用户热线咨询电话。对代理商和用户提出的各种有关产品技术及服务的问题,甲方将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电话答复。

9.1 乙方同意:商标为甲方独家所有。凡涉及到甲方产品的任何事物,都必须经甲方对商标许可的书面同意和认可。甲方有权指明,决定和批准涉及甲方产品的销售、经营、推广和代理的所有标准及程序。

9.2 甲方允许乙方在宣传推广和代理销售激发产品时可是有所有带有甲方商标的包装、标签、展示品、贴纸、广告、宣传等的任何材料。乙方只能以甲方批准的形式和方法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且只能用于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范畴。

9.3 所有乙方使用甲方商标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促进双方共同利益的。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损害玷污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乙方必须对因未严格遵照本协议内容执行所造成的任何赔偿要求、损失、费用和给甲方造成损失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且有权通过任何合法凡是追究乙方责任。对严重错用商标或侵权的代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包还代理合作协议在内的一切协议。

10. 本协议有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有一年。此后,除非双方中的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协议有效期限和自动延期一年。

发生本条下列(a)到(g)项中的任一情况时,发现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之日起的30天内令双方满意的纠正补救或消除此情况,则发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的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且立即生效。

(a)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b) 另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的)。

(c) 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以致任何一方无法实现协议项下的主要目标。

(d) 因收不可抗拒时间阻碍超过90天,不可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e) 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法规和/或制定的任何政策、法律或规定给任何一方造成严重不利

的后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和/或进行必要的调整。

(f) 一方在公关场合,通过媒介或官方渠道(包括与政府官员私下接触)严重损害另一方公司

的形象和信誉。

(g) 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协议。

11. 本协议终止或到期时,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和许可将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多有与甲

方商标及知识产权有关的一切事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决定,通过与甲方书面联系的形式立即将所有的任何部分涉及甲方知识产权内容的保装、标签、展示、交易、广告、宣传品和其他材料交

还给甲方或者销毁。此义务和责任在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甲方对甲方产品的服务承诺继续有效。

12. 自双方和产生争议之日起60天内如不能达成双方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争议将呈交并最后有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的规定和程序裁决。仲裁应在重庆进行。仲裁将裁决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和争议所引起的其他费用。仲裁的结果将是最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可在就有关合同的该项争议提起诉讼。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庭可以执行此裁决。

14.本协议(包含附件)用中文书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重庆鸢菲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人: 日期:

 

第二篇:招生代理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上海华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为了确保双方合作的顺利开展,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经上海华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授权,特就 培训项目与 (以下称乙方)达成以下协议。同时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据本协议的条款规定行使其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协议基本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培训生源;

1.2、乙方按照甲方规定进行宣传,不得有违法,虚假宣传;

1.3、不得收费培训人员任何费用;

1.4、甲方向乙方提供招生所需的宣传等必要资料;

1.5、乙方在其招生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1.6、甲乙双方按本合同规定办理结清手续.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A、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A1、甲方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A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招生材料和信息;

2.A3、为乙方各阶段招生工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2.A5、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确保所招学生已报到注册缴费后方可发放);

2.A6、如果就委托招生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

调整工作。

B、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B1、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2.B2、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招生计划;

2.B3、乙方所招学生必须由乙方亲自(电话,邮箱等方式)交于甲方;

2.B4、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害学生任何利益;

2.B5、保守甲方的招生内部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特指其他同类项目)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

及的保密内容。

C、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C1、合同总金额按甲方课程招生人数数额和招生项目制定:

(甲方课程项目和招生人数见附件,与本件有同等效力)

2.C2、付款方式:

1-5人班(包括5人):

每月招生生源1-5(包括5人)人内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每月招生生源5-10人(大于5人,包括10人)内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每月招生生源大于10人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5-10人班(大于5人,包括 10人):

每月招生生源1-5(包括5人)人内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每月招生生源5-10人(大于5人,包括10人)内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每月招生生源大于10人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10人以上班:

每月招生生源1-5(包括5人)人内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每月招生生源5-10人(大于5人,包括10人)内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每月招生生源大于10人 的,按学费_ _%提供招生劳务费.

甲方应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上月招生劳务费,乙方应及时规范甲方提供的咨询学生名单信息,如有冲突,以最早时间提交名单为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中断或拖欠劳务费,应承担违约责任;

3.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的要求,遵循甲方招生简章从事招生宣传工作,乙方在招生工作中如有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4.1 协议生效期间为:_ 年月 日至年_月_日;经双方协商有效期可延长;

4.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三天向对方提出;

4.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4.4 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4.5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4.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4.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其他:

5.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5.2、本协议仅限的招生;

5.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5.4、本协议最终解释权由甲方保留。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_____ 年____ 月 ____日 _____ 年____ 月 ____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