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于经营。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7.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页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房屋无偿使用,使用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权属、面积

甲方承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一栋一层SM1-27号(蓝色港湾国际商区),该房屋租用面积269.1平方米。

第二条 无偿使用期限

本无偿使用协议的无偿试用期限为《商铺租赁合同》中标的的期限。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无偿使用房屋,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2.无偿使用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无偿使用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日常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无偿使用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无偿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或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4.无偿使用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负责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协议书期满,如甲方的无偿使用房屋需继续无偿使用,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使用期限内提出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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