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人员劳动合同

销售协议

甲方:杭州朗克手机配件有限公司 地址:富阳高桥唐家坞下唐26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住宅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劳动合同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制。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销售工程师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可视乙方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报酬:

1、基本底薪为每月 2000/8000/16000/50000 元+月绩效奖+年终奖+社保福利。

1.1底薪获得标准: A. 试用期(2000元)--时间1-3月,底薪按100分制计,除去综合成本后月净利润达10000元.每少1%,底薪减1分,不到1%不计.(下同)

B. 正式期(8000元)--试用期月销售净利润达到24000元即可升为正式期工程师。

C. 主管期(16000元)--正式期月销售净利润达到40000元,同时发展带领好2—5个下属,即可升为主管期工程师。

2、月绩效奖具体说明:

2.1底薪按100分制计,当月完成销售基本任务领取全额薪资。超额部分奖励,标准如下:

2.1.1 销售员试用期:超过月基本任务部分的25%奖励给本人。

2.1.2 正式期:超过月基本任务部分的35%奖励给本人。

2.1.3 主管期:超过月基本任务部分的45%奖励给本人。外加本队内销售总利润的3%奖励 给主管本人。

2.1.4销售部经理底薪为50000元,月基本任务:除去综合成本后的净利润额为100000元,每少1%,底薪减1分。不到1%不计;超过此指标部分的52%奖励其本人。外加销售部净利润总额(不含总经理业务)的0.5%嘉奖给部门经理。

2.1.3销售部门所有人员当月底薪和绩效奖及当月销售可报销费用必须等当月货款回笼后结算。货款回笼时间标准如下:

A.单订量金额在50000元以内的所有客户--------款到发货,最大限度货到付款。

C.单订量金额在200000元以下的客户-----------月结或根据合同。(每提前10天奖5‰;延迟回笼由销售员个人按银行贷款支付利息)

以上有特殊付款情况者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呈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以执行。

注: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或请领客户现金支付货款,所有货款(现金或支票)只允许通过银行直接走公司帐户,否则被视为严重违反制度,公司将严肃处理此类情况,直至开除。严重者将配合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1.4销售人员报销标准:

A.试用期-------手机费150元,出差交通费(公交车、客车)实报(打的、飞机费不报),住宿

50元,补贴25元(租房按500元/月,补贴250元/月的标准执行),送礼请客自负。

B.正式期-------手机费200元,出差交通费(公交车、客车)实报(打的、飞机费不报),住宿

80元,补贴50元(租房按800元/月,补贴500元/月的标准执行),送礼请客自负。

C.主管期以上人员(含)-------手机费300元,出差费用(公交车、客车)实报实销。住宿130

元,补贴70元(租房按1300元/月,补贴700元/月的标准执行),送礼请客自负。

3、主管工程师每月5号下班前必须把上月的自己部门销售状况整理并统计成报表以邮件形式发到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处,每延迟一小时罚款一千元人民币。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参照本厂制度办理

六、劳动纪律

第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合同、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打架斗殴、组织或参与罢工等严重违纪和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索取赔偿。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符合劳动法和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在离开单位时对清帐目,移交文件,办理移交手续。落实好本人工作过程疑难或呆帐货款,并负责最终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经催告后合理时间内没有履行的。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应视做未履行合同处理。乙方应支付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当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十、其它约定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封存一份。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内必须对公司商业情况进行保密,若有发现泄密者。公司配合公安部根据公司损失的大小,职务的高低对泄密者进行经济上三十万元以上的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日期

 

第二篇:劳动合同(销售部经理)

劳 动 合 同

(管理岗位格式)

一、 订立合同各方

甲 方: 武汉科兰金利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 市内办事处: (武汉市江汉路206号世纪大厦7楼D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需要和对乙方基本条件的考察,在平

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

二、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为 年。

三、 工 作 内 容:

1. 负责制定公司年、月产品销售计划,搞好市场调查,建立健全客户资料档案,保证公司市场营销目标的实现。

2. 负责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 回款,协调处理好销售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处理好销售部门与客户的关系。

3. 协助建立销售业绩考核管理体制,调动销售人员的推销工作积极性,不断开拓新市场,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当好参谋。

4. 掌握公司产品市场行情,为公司产品定价提供准确的市场依据。

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由于乙方工作岗位的特征, 享有相近岗位的工作条件, 即交通、通讯、餐补等均按公司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方面, 夏季(7月1号—8月31号)发放规定的降

温费,或采取其他降温措施。

五、劳 动 报 酬

1.本企业工资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每月发放一次, 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2.乙方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平均每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月,绩

效工资 元/月。

3.本企业实行按出勤日补助中餐及车费、通信费的补助制度。

4.本企业按国家法律规定, 职工在甲方工作三年以上的为乙方提取社会保险费,

上交社会保险机构。

5.待遇标准与解释,依据甲方所制定的《公司待遇与奖罚制度》。

六、劳 动 纪 律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即工作8小时计为一个工作日。

2.有事必先请假, 获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工作时间, 不准擅离岗位, 不准会客、聊天, 不准在电脑上上网、进行娱乐活

动。

4.不准擅自将外人带进公司办公室, 确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见面的, 未经允许不得

在办公室会客。

5.乙方应自觉维护本公司声誉和对外形象, 爱护公司的设备和设施。要自觉的保守企业秘密, 不准将公司的财务报表、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和磁盘记录资料提供他人查阅和复制。并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6.由于乙方无视约定的劳动纪律, 给本公司带来较坏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责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约束, 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七、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一)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企业规章制度造成损失和有害影响的;

3. 严重失职的, 营私舞弊或勾结社会上的人员, 对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

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损甲方专利、技术、经营利益,并为其他企业服务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在工作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终止,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合同期已满, 双方不再续订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

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当事人协商, 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 拒不承诺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负责人安排加班后的补休的;

3.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乙方工资(含生活补助)的;

4. 解除劳动合同后, 未按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经甲方培训后成为企业管理技术骨干, 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与甲方解除合

同的;

2.乙方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甲方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纪律, 对企业工作秩序造成混乱, 损害甲方经济利

益的(可以计算损失的部分)。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 除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外, 接受政府执法部

门的处罚;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 要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为录用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 由于乙方过

错, 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并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

乙方应保守甲方有关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乙方离开本企业,三年内不得在与本企业业务相似的企业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武汉科兰金利建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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