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书(最后修改稿)

甲 方:庆阳欣达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甘肃省庆城县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雇人员):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住址及固定电码: : 参加工作(聘用)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法律规

定和员工劳动合同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约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和

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平等

协商,自愿签订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一、安全生产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与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相一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以及本岗位操作规程。

2、对考核认定身体条件或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

有权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

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停止其作业。

5、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2、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危害作业的员工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3、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员工。

4、对女性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为乙方提供因生产作业或工作需要所必须的交通支持。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并按照国家和本单位规定及时进行统计、报告。

7、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事项中做出特殊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8、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工伤保险或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伤残补偿。

对乙方的工伤确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而产生的打击报复行为,有权向上级或有关部门举报。

3、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作业条件或环境,有权提出整改建议或拒绝上岗工作。

4、在发生严重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不可抗拒等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立即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

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教育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并做好有关记录等。

6、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或往返工作场所时,应选择甲方提供的交通工具,若甲方无法提供,则应选择具备运输资质和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

7、服从甲方管理,并完成临时指派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接受警告、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或非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

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相关责任:

1、蓄意违章;

2、违法或犯罪;

3、酗酒;

4、斗殴;

5、自杀或自残;

6、吸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五、合同的变更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岗位调整,从事与原岗位安全性质不同的工作时,变更安全生产合同相关内容。

(二)因劳动合同时间变更的,安全生产合同相应变更。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随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解除或终止。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安全事项

1、甲方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资源配置。

2、乙方必须按照《石油工业安全标准》摘要部分标准实施作业。

3、乙方入厂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操作证人员,严禁上岗。

5、乙方在交叉作业时,应按照“三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止铁锤脱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

6、乙方在作业中必须劳保上岗,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滚管、砸伤、触电、坍塌、中毒、外力转移等伤害事故发生。

7、乙方不遵守劳动纪律,在非生产活动中引发的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油气区施工中,必须认真遵守油气区防火管理规定,服从监督员的指挥。未经安全部门许可,私自违章作业,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取得电工操作人员,不得触摸电气设备和从事电工作业,否则,发生触电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乘坐甲方配属车辆执行任务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照规定人限乘坐,不得拉运危险物品,强超强拉,确保交通安全。

11、严禁酒后上岗。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和防护帽,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发生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12、返聘、外聘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出现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九、其他

(一)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相悖的,从其规定。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庆阳欣达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以上内容我已阅知,并充分理解。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变 更 合 同 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从 年 月 日起,对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庆阳欣达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 订 合 同 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双方签订的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并约定如下:

1、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补充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庆阳欣达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北京杉浩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维护首都社会安定和企业良好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施工生产的组织者、操作者和领导者,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1)甲、乙双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的各项法规、条例、政策、标准、办法和通知等。

2)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奖罚办法,加强自身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责任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宣传贯彻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规范和标准。甲方建立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组织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和宣传工作。协助和指导乙方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提高乙方人员的安全意识。

3)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和检

查、指导,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检单位,乙方应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整改,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4)审核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管理人员安全资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

5)组织对机械、电器、脚手架和其它设备、设施的进场检验、安装、验收工作。对乙方进场的料具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投入使用。

6)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乙方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7)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电源,乙方按甲方指定的配电箱、闸具接电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和配电箱验收合格后,签定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8)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与条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或清退出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 北京市 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义务和权限。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条例、办法、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合理安排生产进度计划。当安全工作与施工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到首位,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和排除事故隐患。

5)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对于甲方签发的各类安全管理文件和通知必须及时组织落实。

6)对甲方下发的《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及口头通知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保证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

予以罚款,如因此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落实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8)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所有人员必须全部通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

9)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施工的人员应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多余材料码放整齐;不得在工程内大小便。

10)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安全生产处罚办法》执行。

1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事故处理、善后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施工管理规定

甲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规定,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乙方在进入本工程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进行施工。

2)乙方在本项工程的施工中,应与甲方建立相应配套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乙方应建立消防、治安、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单位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服从甲方指挥,认真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活动,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施工方案中必须具有相应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有关文件和基本标准,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及实施措施。广泛开

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企业法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

5)乙方进场前必须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场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身份证》、《健康凭证》及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北京市建委颁发)复印件(要求原件复印,不得采用复印件重复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乙方必须将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人员自然状况注册登记并报与甲方备案, 办理现场出入证明。严禁使用童工(16周岁以下)。

6)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施工现场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人员少于50人的应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作业班组每10人必须配备1名群众安全监督员。各班组长必须是兼职安全员,履行安全员职责,专(兼)职安全员必须佩戴红袖标上岗;群众安全监督员必须佩戴黄袖标上岗。专职安全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施工日志》。

7)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必须长驻现场,不得兼管其它职务,并纳入甲方安全合署办公管理体系。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更换。

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所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人员必须由本人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未经教育、考试或三级教育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10)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进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持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证书应报甲方审核、备案。

11)乙方施工班组长在每天作业前,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将交底讲话内容记录到《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中,所有参加班前交底的人员都必须由本人在《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检查,对签发的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和停工通知书等,乙方必须按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由甲方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手续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进行全面整改、维修后报甲方进行复验,经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乙方在本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的安装与维护必须严格按规范、规程执行,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每一个工作场所和通道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应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乙方应建立用电安全交底、安全检测、维修制度。电工必须每天对用电安全进行巡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甲方定期组织各分包单位对现场用电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15)乙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防护设施齐全,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行,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防触电专用保护器。

16)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和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持有产品合格证和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工人。乙方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和电焊机二次防触电保护器)必须在甲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方名录》中规定的单位采购。

17)乙方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承担因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或管控措施不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和各种脚手架、四口、临边等防护设施,乙方严禁擅自拆改。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拆改的,应提前书面上报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拆改,并负责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补充措施和设置专门监护人员。

19)乙方对所施工的区域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场所,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要求,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施工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2米以上无可靠防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立专人严格管理,入场的危险品必须报甲方备案,对未备案的甲方有权处理。

22)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好公、私贵重物品及现金、支票,现金应存放在保险柜内,并且不能超过规定数额。

23)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用火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并且符合防火规定,明火作业要持有效期证件,并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指派看火人,清除周围易燃物,配备灭火用具,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明火作业,现场生活区等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具等,并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24)乙方要听从甲方交通安全管理,认真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对机动车司机、非机动车骑车人和全体职工加强教育管理,并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25)甲方每周召开由各单位安全员参加的生产安全例会,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乙方必须按时派生产主管和安全员参加。

26)乙方针对所分包工程的特点,根据甲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所从事施工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组织定期演练,并纳入到工程整体的应急救援组织中,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检查。

2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者,封闭和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立即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28)由于乙方违反国家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不落实整改或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者,由乙方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依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国家司法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乙方必须出面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给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提及事宜,按国家、北京市及有关法律规定或标准执行,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 7 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名称:北京杉浩建设开发集团 乙方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负责人职务: 乙方负责人职务: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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