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

甲方:北京优高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公司南宁幸福里二期机电 项目部

乙方: 生产班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努力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无事故,现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其内容如下:

一、 协议范围

凡乙方在施工中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等施工生活全过程。

二、 目标管理范围

1、 坚持实现“八无”即无死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事故、无坍塌事故、无重伤事故、无坠落事故、无落物打击事故。

2、 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

3、 坚持贯彻执行“一标五规范”,安全检查评分年均90分以上,并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工程活动。

三、 合同执行时间

自 自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当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四、 双方责任

甲方

1、 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项法规、标准、条例、决定等。

2、 定期、不定期召开职工安全教育会,做好新工人上岗、复岗、换岗安全培训工作。

3、 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解决不安全因素,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4、 对不执行安全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纪律的班组或个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

5、 协助项目部管理好安全管理工作,服从各级的指挥,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6、 坚持召开班组会和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分工明确,做到谁操作谁保证、谁操作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绝不违章指挥,绝不违章操作。

7、 积极组织参加项目的各种安全活动,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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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概 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2

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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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我站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管理办法。凡我县规划区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开工前,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与我站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建设工程承包方

1、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人生产负有主要责任。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与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4

5、建筑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四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1)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好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必须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建设发包方

1、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5

4、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三、其它

1、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县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2、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按安全标准、规范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或经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而未进行整改及整改不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与经济损失的,将根据事故的性质与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施工企业根据企业发展目标逐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标准,争创一流企业。

4、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工地代表: 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法人: 施工企业法人:

(盖章) (盖章)

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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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目标化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促进施工现场安全化管理的具体落实,做到奖优罚劣,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市规划区内改建、扩建工程,建设承包方向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签定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

重伤事故率控制 %

轻伤事故率控制 %

2、安全管理

①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 %,经费保证率 %。

②施工现场每月组织 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③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 %。 ④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 人。

⑤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 %。

⑥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 %。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 %,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 %。

(二)其它

1、本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所承诺内容应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7

法规要求,并与企业安全资质级别相符,能代表企业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2、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按“一标准四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内容。

3、工程竣工后由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评企业完成安全目标情况,并报珙县建设局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依据。

4、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施工企业公司安全科、项目经理部与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执一份,妥为保存。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方)

(盖 章)

建设施工企业(承诺方)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盖 章)

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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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对珙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的总交底

为贯彻落实有关国家、部、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顺利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站对本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企业应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各企业、项目部必须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有计划的落实各项安全经费的投放。

3、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脚手架、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模板工程、基坑、施工机具、临边洞口的防护等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全面具体的防护措施,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

4、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求对每个工种及工人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交底;达到正确、安全地指导工人进行操作,并做好签字手续。

5、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行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人员应配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达到无“人的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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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及项目部应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各项验收,随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并做好记录。

7、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布置合理,井然有序,畅通无阻,无“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脚手架与临边洞口防护

1、严格按照“JGJ130-2001”安全技术规范搭设脚手架,确保:(1)立杆基础坚实平整,有底座、垫板、排水设施;(2)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点水平间距≯3跨、垂直距离≯3步;(3)立杆、大小横杆间距≯设计规定,扫地杆距立杆底20±5(cm);(4)两端与转角处设“剪刀撑”,两组间距≯15m,与地面夹角45°-60°自下而上连续设置,接头错开,扣件坚固、材质合格;(5)设置围档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封闭严密,首层必须封闭,操作层设踢脚板,高度≥18cm,满铺无探头的架板;(6)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能与脚手架连接,挂限定荷载标牌。

2、临边洞口防护:(1)通道口防护按结构高度搭设防护棚;(2)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楼梯、电梯、预留洞、通道等口必须有严密牢固的防护措施;(3)防护栏杆上杆距地面1.1-1.2m,下杆距地面0.5-0.6m,栏杆柱间距≯2m,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投入使用。

三、临时用电与施工机具、设备[塔吊、门(井)架、人货两用电梯等]

1、严格执行“JGJ46-88”安全技术规范。确保:(1)临近高压线有可靠严密防护措施;(2)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严禁地零线混接,工作接地电阻值≯4Ω,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接地体不用螺纹钢;(3)配电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开关箱符合“一机、一闸、一漏”要求,配电箱与开前箱之间距离≯3m,箱内严禁动照混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4)手持照明灯限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0

电线与灯具距地面≮2.4m,磺钨灯外壳作接零保护;(5)严禁用绝缘性差或老化破皮电线,配电箱有防雨措施。

2、施工机具:搅拌机、钢筋机械等安装平稳,有接地或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器灵敏,传动部位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类合格准用证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3、垂直运输设备:塔吊、龙门架及井架等严格执行“JGJ88-92”安全技术规范。确保:(1)安装基础或路基轨道平整坚固,安全防护(保险)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各传动机械、电器控制系统工作正常,主要连接部位螺栓、销子、杆件符合规范无松动现象,起重工具、索具等符合安全技术要求;(2)力矩、超高、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3)有重复接地、防雷装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机具、设备严禁投入使用;(4)塔吊司机与指挥应持证上岗;(5)设备应做到随时“检查、维修、保养”。

四、其它(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及高处作业等)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JGJ30-91”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基坑深≥2m时,有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有专用上、下斜道。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和悬空作业。

2、模板支撑系统、材质、连接及扣件符合要求,立柱稳定,支模人员有可靠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3、索具、吊钩、起重吊点、起重机作业面地耐力,滑轮、地锚等符合要求,吊装高处作业有可靠信号传递及防(人、物)高坠措施。作业场所设警戒线,挂警示牌。

4、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建设部要求,进一步搞好塔机、基坑、围墙的专项治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5、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使用好“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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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五、监督要求:

1、我站监督员对工程施工安全实施日常监督,安全科进行巡视后抽查,每季度组织安全大检查。

2、工程实行项目安全评价,施工过程中,在基础、主体3-4层和装饰装修阶段我站安全科组织三次评价,工程竣工验收前,我站安全科组织项目最终安全评价,均要求公司安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参加。

3、各工程项目部如接到我站下发的《安全隐患查处通知单》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回执送我站安全科,安全科组织复查。

4、各项目部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我站,并妥善积极地处理事故。

六、补充要求

珙县建设工程 施工企业(章)

质量监督站(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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