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作协议

广告合作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 委托人:

20xx年06月12日 20xx年06月12日

 

第二篇:广告合同

购物广场装修广告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都市购物广场门头及电子显示屏制作

2、工程地点:田东县

3、工程范围:门头装修、发光字显示屏制作(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

大写人民币: 整 (详见工程预算清单,后续增加及变更的项目待完工验收时双方确认)。 ⑵ 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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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物业公司处的进场手续,甲方承担物业处的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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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工前乙方负责完成报备市政管理部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完成。

(3)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4)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5)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委托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费用、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增加及变更项目另计)

4、工程款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计¥: 元整。待工人进场施工及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计¥: 元整。

(2)工程完成50%及电子屏安装调试后甲方支付乙方计¥: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尾款计¥: 元整。 3

工程变更及增加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增加的工程量待完工后付清。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 4

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有关工程的售后服务

1、 楼顶发光字部分:发光字质保2年、钢结构质保5年、

电源变压器质保1年。

2、 招牌部分:铝塑板质保2年、防水质保4年、钢结构

质保5年、灯箱射灯质保2年。

3、 LED显示屏部分:整屏质保2年(终身维护)、钢结构

质保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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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光字与招牌的钢结构超出保修期后按1000元每年进

行保修,维护。

5、 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平面图纸(附件1);

(二)显示屏工艺参数(附件2);

(三)工程预算书(附件3);

(四)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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