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建合同

房屋合建合同

甲方(产权拥有人):

乙方(房屋合建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土地与出资:甲方提供一处位于                                       的宅基地(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右),由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凭单据确定)共同合建该处房屋。

第二条:共同确认合建房屋为:在甲方宅基地上建房屋        层,第一层为        房,层高        米,面积为        平方米左右,第二层为        房,层高        米,面积        平方米左右,第三层为        房,层高        米,面积        平方米左右,总面积为        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实际合建建筑为准)。

第三条:双方共同确认房屋权属:房屋全部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第        层及     第        层使用权。乙方使用权年限: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使用        年。

第四条:甲方将其拥有的第        层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取得使用权之前需付清甲方购建第        层所应分摊全部费用(注:第        层所应分摊的费用:1`地下室的二份之一;2`整块地基建设费用的二份之一;3`第        层至第        层(半层)和第        层(底层)公用部分(楼梯`过道`出入口大门)建设费用的二份之一);4`外墙装饰`楼梯及公共部分装修的二份之一)。

第五条:合建房屋在基建过程中,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     第        层、第        层施工工程量损失由乙方承担;第        层、第        层施工工程量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基础设施施工工程量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基建(内墙及顶棚抹灰、卫生洁安装、地面、门、窗、玻璃、水暖、建筑材料品牌等)完毕后,双方确定对房屋外墙进行装修。装修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第        层、第        层由乙方承担,剩余由甲方承担。日后双方欲对外墙重新进行装修,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条:乙方的建设成本只包括第一项第四条标注的分摊费用和建筑第        层的基本费用,共合计为:        元人民币。

第八条:在使用过程中房屋甲方认为房屋必需修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其所应当承担的修缮费用(总费用的1/2)出资;乙方不出资或拖延不理睬房屋所有权人的告知,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使用权。

第九条:甲方不得借故迫使乙方退让其所取得的该房屋使用权,除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注“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局限于:1雷电、暴雨、火灾、地震、爆炸、泥石流等因素导致房屋需重建的;2遇当地政府拆迁)。

第十条:甲方负责向相关土地部门办理房屋基建、更换手续,乙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一条:乙方只具有财产使用权而没有财产的分割权。

第十二条:乙方的使用权人必须是乙方和其直系亲属,且乙方不得转让其使用权。

第十三条:房屋建成后,若遇拆迁或政府征用或规划改造等问题,引起房屋拆除的情况下。若赔偿现金的,第        层、第        层赔偿所得归乙方所有,剩余赔偿归甲方所有。若赔偿安置房的,第        层、第        层拆迁安置归乙方所有,剩余归甲方所有,双方所得安置房补差价由双方自付。因拆迁赔偿的搬迁费、过渡费、政府奖励资金乙方按   第        层、第        层拥有份额享有。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定后,双方不得毁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定后,在乙方使用权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房屋或相关土地转让、抵押他人。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项:违约责任

第一条:因乙方资金没有到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由于甲乙双方当事人种种原因而无法居住在一起,发生不可调和的情况下:甲方迫使乙方放弃使用权的,甲方应当按乙方的建设成本扣除乙方的使用年限(以租住同等相当的套房租金计算)折旧费的余额的2倍补偿给乙方;乙方主动放弃使用权的,甲方应当按乙方的建设成本扣除乙方的使用年限(以租住同等相当的套房租金计算)折旧费的余额的还返给乙方。

第三条:纯属于乙方的原因,乙方没有居住或不再居住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补偿。

第四条: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本协议不得涂改,如果双方有歧义,需在见证人下,重新协商、签字。

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见证人签字后生效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卖买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城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

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 ,权属证件号码: ,所有权人: ,共有权人: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以及相关机构证件办理当日所执行资费标准。)如过户/贷款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如: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等)造成使该房屋无法过户且甲、乙双方支付的过户/贷款费用相关部门不予退还,三方互不追究责任。此价格下,该房屋包含的相关配套费用有: ,包含的装修、附属设施有: ,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购买:乙方将房款人民币于 年 月 日由乙方直接支付于甲方,甲方应出具收到乙方房款的收据。

2、甲、乙双方有应在材料备齐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如任何一方不按约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视其违约,将按合同第五条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相关事宜

1、 甲方承诺于 前腾空该房屋,同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2、 甲方承诺该房屋的产权人是甲方本人,并且不存在第二产权人,并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如果合同签订后发现该房产权上有问题,那么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且甲方承诺该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明知被限制过户而不如实告知的,若发生与甲 1

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过该房屋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共有人 人,姓名 ,若因甲方未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该房屋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承诺保证失实,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作为违约金。

5、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承诺保证失实,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均为平等、自愿、真实的意思表达。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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