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的三个环节:

1,原材料进货检验

2,生产过程中的岗位检验

3,成品出厂检验

二,建立质量监督部门的必要性:

1,国内产品质量滞后的因素:

第一,由于是国内大环境中的民工文化素质落后和历史的痼疾,大多数人对质量观念和质量意识是比较薄弱。

第二,在工艺上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还在手工操作状态,对质量公差的控制就存在先天的缺陷。

第三,企业里实行的大都是计件作业,工人追求的是数量的比值,忽视了对质量的追求。 第四,企业在监控的力度上还存在很多的漏洞,有些甚至只是停留在产品结果的检验而在流程作业中不设防,出错返工成家常便饭。

所以质量监督部门的组建是必然的趋势。

2,成立质量监督理事小组(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部门)

质量监督理事小组的具体状况(兼职):

第一,质量监督理事小组的兼职制:

由企业内部相关的部门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班子。

第二,成员组成:

开发部,生产总部,物料部,裁床组,五金组,五个部门各筛选出一个人员,品检部筛选出若干名,车缝组所有的组长,业务部全体人员搭成兼职的班子。任命一个总监和稽查。

第三,最高的裁决者:

总经理。

第四,工作任务:

是对企业的全流程管理,地毯式的履行质量跟踪和质量监控。

第五,工作内容:

从材料源头:到生产的每个环节;再到成品的包装出柜;还有对外协单位的监控,都要有他们的足迹存在。

第六,工作方式:

(1),车缝组组长各自管制自己的流程作业线;

(2),跟单员下车间跟踪正在作业的自己跟的单子;

(3),品检部的成品人员中,调配几人到流程作业需要的位置;

(4),物料部就监督供应商的材料状况,质监组直接干预:

(5),开发部,生产总部,裁床组人员对需要检查的岗位每日至少巡视一次或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就地随时解决;

第七,制定奖罚制度:

按返工率做为奖罚的界面(制订方案讨论再定),作为对质监组的业绩评估,实施有奖有罚制度(由质管部总监和稽查员带领成品检验人员来评定流程作业的返工比例)。并在“每日作业情况报告表”上做每日的业绩记录。

第八,总监或者稽查员要做每日的质量情况记录(记录车间因质量问题发生的情况)。尤其是有些员工在对产品的保护措施上有好的行为以及好的建议都要做份记录,直接反应到最高裁决者(总经理)手里。

3,质量管理部门的最大作用:

其一,那里有问题,就在那里解决;

其二,不让同一个人犯同样的错误。

4,质量管理部门在企业内履行的职责:

当业务部接到定单,向企业各部门发出生产指令(同时也向质管部发出“样品标准说明书”)开始,质管部就开始在企业内履行质量跟踪和质量控制的全流程管理:

(1),质管部要先从开发部处拿到本批号产品的质量特征(样品标准说明书): *本批号产品的的图片或实样;

*本批号产品的制作工艺和技术要求;

*本批号产品材料的要求;

*本批号产品对色调的控制程度;

*本产品在整体结构上的衔接程度,和裁床对材料尺寸的控制程度。

(2),对采购部(包括物料部)的管理

质管部有义务对主、辅料的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进行管理,任何供应商的材料进仓,质管部都要配合物料部检查人员对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一条:有能力全检的就全检,无法全检的坚决抽查。

第二条:材料名称和规格跟“采购单”不符的,拒收。

第三条:数量超交,退多余部分;数量短交,规定“待补”。

第四条:质量达不到所需要的规定要求,质检部就有权仲裁是否拒收或者直接请示总经理采取强制措施。

第五条:所有产品进仓时,材料检验员都要在“材料检验报告单”填上材料检验结果的详细情况,并要求质管部总监签字,然后送交采购部。

绝不允许劣级材料流入生产现场。

(3),质管部对裁床和排料的监督:

因为打板、排料、铺布、裁剪等都是手工工艺,如果工作中人为的疏忽,都会造成排料的不合理、裁料尺寸的误差以及上下层的参差不齐等等问题。所以质管部一定要加强在裁床组的重视程度,让裁床组不断的到车缝车间去了解情况,了解剪裁好的材料尺寸在作业流程中,给员工作业时的适应程度怎样。要做到每次排料和裁剪既能减少材料的损耗,又能给员工因舒适的材料作业,增加速度效率,同时也会减少无谓的返工率。

(4),对现场作业的流程管理:

第一,对个班组的检验员编制号码,并制定他们的合格证号。同时负责配合本批号产品的客户检验工作。

第二,无论是在片料还是辅料作业现场,在每一作业点,挂上员工正在作业的“参照物”,让他们边作业边可以跟“参照物”比较。同时在这“参照物”上贴上组长的签名,并注明该“参照物”的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这样做一方面,是让员工在有压力的情况下慢慢养成重视质量的习惯。另一方面也让组长和主管承担起责任。

第三,在各关键工序作业点设立检查点,让质检人员一对一监督,各班组组长直接参与产品检验环节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在流程作业的终端,质管部配合品检组要一件不落的逐个检验每只产品。保证成品出货无次品。

第五,严格规定对质量把关的奖罚制度。如:经包装后的产品在接受客户检验不合格而需要返工,那么返工后再经品检的业绩记录为零,将做无偿的检验,取消其月度的业绩奖。

(5),品检组是最后的作业流程,需要地毯式的把关,不能让一颗老鼠粪掉进锅里。 5,建立“质量三三三检”制度:实行从面到点的管理

(1),与质量相关的部门建立“三级”纵向质量检验机制:

一级:质量理事总监。

二级:质量监督主办

三级:质量监督员

(2),对质量流动的三个环节实行“三零”规范:

仓管环节:原材料的零报废进仓:

流程环节:作业流程的零次品流到终端:

包装环节:成品的零瑕疵包装。

(3),在作业现场推行“三点”横向质量监督:

起点:流程始点对材料的显微镜细选:

中间:关键工序点高倍望远镜盯选:

终点:产品终点的放大镜挑选。

6,有效控制不良的产品,制定并执行“三不放过原则”:

质管部不光是质量控制,监督的部门,更是制裁和修正部门。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质量管理部门的控制。但对不可避免的过失,还得需要事后的修正:

(1),产品不良原因分析不出来的,不放过

(2),造成产品不合格,而责任人还不受理的,不放过

(3),未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放过

三,质量控制的措施—实行从点到面的管理。

1,质量靠监督解决的是暂时的现场状况,是治标但治不了本。只有全民在潜意识里对质量的重视,全社会的商品质量才会提升到新的层面。

2,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那是势在必行。不能简单的停留在“口号”的形式,不能无度量的定性在概念层面上。如发展企业文化、管理的标准化、质量标准的执行、工作行为教育培训或技能竞赛等等,这些都需要员工的参与,高层管理的牵头。

3,人人都是“质检员”:

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通过“2L”的数据对比分析(在常规的情况下,工作产量的增多,产品的质量就会下降,反之亦然),来比较效率和效益的比值。让员工都成为自己的“质量检查员”。

4,建立质量信息渠道:

现场人员要通过“横向”信息传递,把问题对接到责任点,并进行有效快速的调整,防止后续问题的产生;现场人员还要通过“纵向”传递,将问题向上级反馈,通过上级部门与部门间解决根本的问题。

四,现场质量控制的办法

1,在制程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管理:

第一,现场的质管部人员,有督促员工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检所属各制程的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者质量异常应立即处理。质管人员如果玩忽职守,追究相关责任(对责任的奖罚要制定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

第二,改制各班组组长的业绩挂钩制度。实行质量额度奖金成长制(在保证底薪额度的基础上,设限最高奖金。也就是说在保证底薪的基础上,设立质量监督与限度奖金的挂钩)。按返工率为标准,让质量与奖金成正比。这样就能保证各组长时刻在生产流程过程的巡回观察。当一发现情况就会现场处理。同时对正常程序进行追踪,杜绝不良品流入下个制程。

第三,首先要求现场员工自己控制质量的程度,对自己所发生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并对他们实行处罚制度:如果每月出现N次返工现象,要么扣薪,要么劝退。

2,缴库前对产品质量的管理:

第一,品检部要在流程产品成为成品时进行逐个流程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补救或再返工,做到成品无瑕疵。

第二,质检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应填写“异样产品处理单”,详述异样的情况同时拟订处理方法,交总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第三,在产品到成品经过品检部的仔细复查,清除了异样产品以后,质量管理确认无任何问题了,才在“产品质量确认表”上签字,送交生产部主管签字,再送交业务部,并转交总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准备移交物料部缴库。

第四,质量确认结案。质量管理部门在接获业务部送回来确认的“质量确认表”,移交到物料部,待出柜了才算是完成批单的销令。不然还要考虑因客户检验不合格时需要补数的产品。 五,质管部对外协加工产品的整顿和管理

企业因盘子小,质管部的权力可以延伸到“监管”外协单位。督促,了解加工户的生产进度和质量状况。并对外协加工户实行奖罚制度。在“外协加工合同书”上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对外协户在工程的详悉内容。包括品名,规格,质量,时限,验收标准,罚则,奖励,付款条约等要实行绩效评核制度。并制订“外协信誉评分表”。(具体的办法在“生产管理制度的?对外协单位实行监督”里有注明)。

 

第二篇:《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与表格》--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摘选自张尚国主编《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与表格》第十一章

中小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一、中小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机器、工具),井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并降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业务部于下年度开始前3个月,提出年度销售计划,生产科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订出年度生产计划.并针对主副料需要、人力、设备负荷等拟订计划。

第三条 依据年生产计划、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量(成品、半成品)拟订月生产计划。

第四条 生产管理单位于接到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时应:

(1)安排生产进度预定表。

(2)计算所需的主副料(何时再需要),在购备时间之前,通知存量管理单位安排原料。

(3)将外协加工计划通知给外协管理单位,以便先寻求适当的外协厂商。

第五条 生产管理单位,依据月生产计划、制造通知单、制造变更通知单、实际的生产进度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料于每旬定期分配安排次日起10天内的生产进度表。

第六条 依预定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出工作命令(发出前要确知物料情况)和发料单。

(1)工作命令一联结现场制造各科组(同时要附丁作程序图、操作标准、检查标淮等),一联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2)发料单,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一联通知库管单位备料。

(3)要在开工3天之前发出工作命令和发料单,但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七条 由现场制造各科组每日报来日报表,了解实际的牛产进度,且要实地追查、督促。

第八条 现场制造各科组,无法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或有任何困难时(机器、模具损坏、停电等,应尽快将原因通知生产管理单位,予以调整工作。

第九条 当制造完工后,将工作命令详细填写在有关栏目处,送回生产管理单位销今。

第十条 于每批产品(订单)完工后,要将有关资料,如生产日报表、工作命令、发料单、外协加工等资料汇总,并对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还需汇总成本分析、产能资料等,所有资料要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管理单位要经常地与业务部、存量管理单位、外协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单位、技术单位以及现场制造各科组保持密切的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并要能弹性地应变。

第十二条 外协管理,在管理外协加工以及外协制造的半成品或零件时,应适时适量地配合生产进度。

第十三条 外协管理单位负责外协加工、外协制造的作业。选择外协厂商应依据下列资料:

(1)生产管理单位发出的外协计划(工程详细内容、质量要求、时限、数量)或外协申请单。

(2)协作厂商及厂商资料调查表。

(3)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供料报废率的决定。

(4)预估价格及付款条件。

第十四条 选择好适当的外协厂商,要督促、确实了解厂商的进度以及质量。

第十五条 若外协厂商为第一次承制此项外协,则必须要求其先试制,取回样品,判定是否符合要求,判定合格后,才能通知其正式承制或加工。

第十六条 确实管理本公司供料数量及承制或加工后送回本公司的半成品或零件、下脚料、废料等的详细数量及重量。

第十七条 对外协厂商交来货品的质量、交货期、价格以及内部的管理状况要做审核。 第十八条 若有模具(设备)存放于外协厂商之处,要确实管理,检查其对模具(设备)使用保养的情况。

第十九条 公司于外协验收、生产装配或再加工时,对外协质量的抱怨以及对外协厂商的审核结果,除了要存档外,应转告外协厂商。

第二十条 外协除了口头方式信用约定,最好要能订立合同或简明的外协书面式的约定(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内容,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以及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检验标准、罚则、付款条件、奖励条款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 对于考核成绩好的优良外协厂商,公司可给予其较优惠的条件及分配较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配合质量管理单位,做好外协质量管理稽核工作,管理外协厂商承制货品的质量,并协助辅导厂商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安排外协业务.必须要有弹性应变的能力,并要经常地与生产管理单位和外协厂商密切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有困难要立即解决,并防止再发。

第二十四条 外协完工后要作成本分析(工时、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等),判定外协

是否有利及判定此外协厂商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 所有的资料必须建档备查,以利作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呈阅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3年以上无责任性员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三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湖U奖励。

第五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丁资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八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员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九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员工负伤或死亡。

(6)员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十一条 员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十二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十三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大事故及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于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第十四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7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白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1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3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十五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迫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于部、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十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负责安全的副经理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三、中小企业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1)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2)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3)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 选定办法及基准

(1)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

①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②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③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④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2)审查基准。

①质量。

②供应能力。

③价格。

④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第三条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1)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厂商。

(2)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

(1)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2)正式合同内容(略)。

第五条 外协

(1)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2)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①蓝图。

②工程程序图。

③操作标准。

④检查标准。

⑤检验标推。

⑥材料的规格、数量。

(3)外协指导管理。

①使其确实按照公司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②协助其提高质量。

③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④指导教育与考核。

(4)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数量×(1—报废率)

①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②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内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5)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 质量管理

(1)入厂检验:

①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②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2)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3个月中至少要做1—2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3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 不良抱怨

(1)抱怨程序。

①验收的抱怨:

a.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的依据。

b.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②生产时的抱怨:

a.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的,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b.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c.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③其他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2)责任分担。

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 指导教育与考核

(1)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的单位均有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2)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公司的质量管理组织。

①指导教育方面。

a.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公司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b.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公司所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

·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

·本公司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

·本公司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②其他协助方面。

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第九条 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定。

四、中小企业产品检验标准制定办法

第一条 制定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1)适用范围。

(2)检验项日。

(3)质量基准。

(4)检验方法。

(5)抽样计划。

(6)取样方法。

(7)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8)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由工程单位、质量管理单位制定。

第四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1)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2)检验项目:将实施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列出。

(3)质量基牌: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4)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械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5)抽样计划: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例如计数值用MIL—SID—105D、计量值用MIL—STD—414)。

(6)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情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如闭起眼睛取样。

(7)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①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②属成品者,则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货,不合格批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8)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①如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各项目时,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②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③详细记录检验情况。

④检验对于样本中发现的不良品以及于群体批次中偶然发现的不良品均应与良品交换。 ⑤其他。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五、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包括: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器管理。

(4)质量检验的执行。

(5)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6)客户投诉处理。

(7)样品确认。

(8)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管理制度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定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包括:

(1)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推及检验规范。

(3)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定。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定

(1)各项质量标难。

总经理室生管组合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

①国家标准。

②同业水淮。

③国外水难。

④客户需求。

⑤本身制造能力。

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的留质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管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

①检查项目。

②料号(规格)。

③质量标难。

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

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

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难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程改善、市场需要、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2)总经理室生管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备料早(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管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三部分 仪器管理

第七条 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没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人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

依据所设定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 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枪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①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修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②仪器外协修造;仪器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应填写“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难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第四部分 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 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通知质量管理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二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材料库存.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井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得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给采购作为选择厂商的参考资料。

第五部分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尤其是遇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时。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①订制料号——材料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②种类——客户提供的材料种类。

③材料——材料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④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⑤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是否明确表示。

⑥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①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苦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②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 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牌复核

(1)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先由组长或科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可进行生产:

①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②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第六部分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制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检验并记录十“检查要项”,每天提供日报表。

(3)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上条件的测试、规范检验并

记录于“检验报告”上。

(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支“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扩“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6)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 制程自主检查

(1)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白土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子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文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事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存,第二联会签部门存,第四联经办部门存。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此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

第七部分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 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 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第八部分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 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1)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

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 在制品与成品质星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席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出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人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第十九条 制程问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晶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后,送经理室品保组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产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第九部分 成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成品缴库管理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进料流程卡”、“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办理缴库作业。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席前的成品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 检验报告申请作业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接获“检验报告中请单”时,应转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

把“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以签认成品缴库。

(4)特殊物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第十部分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 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6)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三条 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两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 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

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 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2B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时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亡者时,应以便函反应给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干“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检验不合格时应检进是否补(试)制。

第十—部分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 制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 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制程控制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口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3)各科生产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成品,应填报“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可报废,且每月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填“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 质量管理圈活动

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能力以促进员工自我改善,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功改善工作。

第十二部分 附则

第二十九 条实施与修订

本细则呈总经理核照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六、中小企业新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开发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是指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对新产品规划、项目实施、开发中技术及人才资源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新产品标准。

(1) 自主开发、自行设计、发明创造并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新产品利润率应高于20%)。

(2) 改良现有产品或改变产品配方,在性能成本上有显著改进。

(3) 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升级换代现有产品,填补公司空白。

第四条 公司总公办为新产品开发的管理部门;企业为新产品开发的责任单位。

第二部分 新产品开发前期工作

第五条 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市场趋势和产品生产的实际需要,将新产品开发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企业需随时跟踪国内、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对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前三名的同类产品质量、价格及价格趋势、成本及应用情况进行重点调研。

第七条 企业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拟开发的新产品编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讨论。

第八条 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按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拟订。

第九条 对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由企业向相关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公司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以下事项:

(1) 项目负责人。

(2) 投资制度。

(3) 技术先进性。

(4) 风险控制。

(5) 进度计划。

(6) 质量标准。

(7) 保密措施。

(8) 与上述事项对应的奖惩措施。

(9) 专业部门审核意见。

第三部分 新产品开发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按年度计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新产品开发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二条 企业编制的实施计划.须明确项目负责人、进度、质量、费用及阶段性验收标准,企业应根据实施计划,定期对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企业须将每月的进展情况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产业部负责项目跟踪管理,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企业须提出调整报告,包括调整原因、调整内容及相关单位同意调整的证明材料,经项目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五条 企业须加强项目风险管理。阶段性验收结果与计划偏差较大时,企业须提出预警、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项目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预期目标难以实现时,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报项目管理部门,按原审批程序作出中断或退出的决策。

第四部分 新产品鉴定

第十六条 新产品须经过小试、中试及样品鉴定后方可进入小批量生产、试销。 第十七条 新产品正式投产前需完善工艺和检测手段,制定产品标准进行定型鉴定。 第十八条 专用性强或市场需求不大的新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 国家规定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的新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 新产品样品鉴定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新产品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

(2)有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图纸、标准、研制报告等技术文件。

(3)有产品检验报告、用户试用证明。

第二十一条 新产品定型鉴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艺稳定合理.具有正式投产必需的工艺及操作规程量保证能力。

(2)试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稳定。

(3)试生产的原始记录齐全、数据可靠。

(4)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符合设计要求。

(5)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新产品样品鉴定和定型鉴定,需采用下列形式(各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1)鉴定会。主持鉴定的单位邀请同行专家及主要用户对新产品进行审查、评价,并由参加鉴定的专家或首席专家作出结论。

(2)检测评价。项目管理部门委托国家、地方授权的检测机构或有检测资质的研究院(所)对新产品进行检测评价,提出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

(3)用户验收。专用性强的产品,由用户对新产品进行验收并提出评价结论。

第五部分 移交投产及后评价

第二十三条 新产品鉴定完成后移交生产部门管理,并同时移交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第二十四条 移交投产后6—12个月,企业对新产品的投资效果、质量标准、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公司证券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后评价。

第二十五条 涉及知识产权、优惠政策的新产品开发项目,企业在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向固定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第六部分 罚则

第二十六条 未按本规定执行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经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于 年 月 日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

七、中小企业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 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1)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可缴交物量部门当

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2)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3)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 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与表格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注 各相关部门由公司自定。 第五条 核决权限

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与表格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注 申请部门及核决权限由各公司自定。

第二部分 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 厂商调查。

(1)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诚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2)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3)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 申请。

(1)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 “开发进度表”、 “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 “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第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5@p、收料单送会汁部门整理付款。

(2)量试。

①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更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②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须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须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 询价。

(1)采购外制人员提出 “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两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2) 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3)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补办“外协申请单”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 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

(I)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淮.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迟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5@p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2)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度。

第十条 签订合同。

(1)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2)“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出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3)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x x元以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十一条 质量检查。

(1)检查依据。

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零配件名称,2数量,3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2)试样检查。

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下:

①检验合格者:

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②检验不合格者:

其检验不合格的零配件,应由产品设计人员于“检杏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送回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进度表”内,继续追踪协作厂商如期(或延期)完成。

③如于检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事项仍应通过采购外制人员向协作厂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第十二条 付款。

(1)试作与量试之外协加工军配件经检验合格内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后,采购外制人员应将“外协申请单”第三联, “收料单“第一联及#5@p一并核对无误,并呈核后,转会计部门审查凭以付款。

(2)若需由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用者,除前述的付款凭证外,另由协作厂商提示模具、机具的照片各壹帧粘贴于“模具履历表”内连同#5@p一并送交本公司整理.并建卡列入资产管理。

(3)采购外制人员每半年整理一次各协作厂商到期应付末付的试作、量试、模具费用于“外

制零配件逾期支付费用明细表’’内一式二联,提出原因对策后呈主管核示,一份自存,凭以追踪,一份送会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 模具管理。

(1)建档。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几经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的任何模具均应按其编号别(技固定资产电脑编号说明书原则编定)列账管理,每一模具以一张“固定资产登记卡”列管。

(2)异动。

①配合外协零配件质量与交货期等因素的变动,必须将模具由原协作厂异动到其他(或新开发)的协作厂或使用结案需移回本厂保管时.应按出入厂管理办法填写“物品出入厂凭单”一式三联,于出(入)厂内注明异动原因后呈主管核准,第一联自存,第二、第三联送交原协作厂商签名后,第二联连同物品送回本厂(或新协作厂商).第三联存原协作厂商。

②凡异动后的资料均应详细记载于“固定资产登记卡”内.若因产品停止生产、制程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采购外制人员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表”一式三联,提报模具闲置原因及研拟处理对策后,会业务部门呈总经理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单位,第三联自存。

第十四条 协作厂商绩效评核。

(1)为使协作厂商适时交运优良质量的零配件给予本公司生产时使用,采购外制人员应每月整理“外作品新开发评分表”,区分为A、D、C、D品种等级.呈主管核准后,参酌质量交货A级者,其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以示奖励;B级者贷款以1个月票期支付;C级者以2个月票期支付(含新开发的协作厂商);D级者以3个月票期支付,而列入D级的协作厂商连续超过3次者.应予淘汰重新寻觅新协作厂商代替。

(2)采购外制人员为便于外协加工申请作业应于每月底将各协作厂所交的项日规格、材质、加工条件、价格等记录于“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依机种别分类归档.以利查询。

第三部分 量试外协

第十五条 生产资料通知。

经量试的样品,经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联系生产部人员领取相关资料(产品零件表、零件图、组合图、标准规格及用料清单、零件部品的流程图及说明书、制程能力分析、产能设定资料、样品及各项操作、质量的基准等).若因业务需要.可由采购外制人员继续量产的采购.应立即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召集此项检查会,提出量试期间发生的各项修正与变化,详细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

(1)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在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2)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填写“外协出厂单”连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第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第三联自存,待收到#5@p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第四联送厂商。

第四部分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改时亦同。

注:以上内容摘选自张尚国主编《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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