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建房协议书

合资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合资在 ,即原甲方的宅基地上新建六层楼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一、甲方提供其自有的位于 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该宅基地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二、双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本次建房资金估计约 万元,由乙方出资75%(人民币 万元),甲方出资25%(人民币 万元);

建房资金指房屋建造成本及房屋报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由 方负责办理相关建房手续,该房屋报建手续所需的费用计入此次建房资金总额;

四、房屋建成后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权利,甲方拥有一至三层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乙方拥有四至六层的房屋产权(建

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权和出租收益权,甲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房屋的其他产权主张权利; 建成毛坯房后双方对各自占用房屋自行处分,日后如需装修,该装修费用由各自自行承担。

五、若该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建成后投入使用,该宅基地被征收或者

征用的,甲乙双方按照各自占有的房屋产权面积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六、以上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该房屋不

能建成或者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资建房协议书1

合资建房协议书

甲方(建房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合资人): 身份证号码:

就甲、乙双方合作建房一事,本着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有地皮一宗,位于南康市东山街办南水村坊二期安置点,安置编号为村坊安置点东区B2栋,座北向南,每层南北各一套,四面界址为:东至邱万华房基,南至道路,西至邱万友房基,北至道路,层次为七层半,底层下半层南面为店面、北面为车库,上半层为阁楼(柴间),二楼以上为套房,全框架结构。

二、经甲、乙双方约定,此地皮属合资建房形式,该栋楼房第 层(南、北)第 号套房,第 号柴间,第 号车库,第 号店面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乙方永久所有,其中套房格式为三房两厅一厨两卫,套房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柴间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车库、店面为 平方米,合计总面积 平方米,其余楼层的套房、柴间、店面、车库归甲方所有、支配,双方不得私自变更整栋楼房用途,楼顶面(除住房外)为公共用。

三、在政府政策允许下,甲方应牵头共同办理好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住户按房屋所有权面积分摊,本套房所涉税费及出让金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负责相应资金支付方式,综合考虑建房成本,楼层区别,甲方先行垫付前期资金后,确定乙方按照套房 元/平方米,柴间 元/平方米,车库 元/平方米,店面 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相应资金,折合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元整(¥: )。

五、付款方式约定为:首付 元,每浇好一层楼面付 元,主体封顶付 元,交房时必须付清全部余款,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交纳房款给甲方,以甲方收据为证,不得施欠,如乙方未按时缴付应付款项,逾期按月息3%计息,交付后逾期满一个月仍未付余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乙方所订房屋,扣除乙方所交建房款总额的40%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负责该房屋新建的一切事务,保证建筑质量,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总栋楼房为七层半全框架结构,12公分墙体,住房层高3.0米,店面层高3.5米,车库层高2.8米,柴间层高南2.5米、北3.2米,临街面外墙镶贴瓷片,室内墙面水泥沙浆打底,地面找平,临街面窗户安装铝合金窗,其他房门、窗户预留门洞,水电管线到户门口(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网络等开户费用由各户负责),楼梯水泥沙浆抹平,安装不锈钢扶手,楼梯间水泥沙浆打底,墙面纸筋灰盖面,安装主排污管道,三格化粪池等,施工所产生的风险与乙方无关,但乙方不得对甲方所委托的施工队进行妨碍,干涉施工。

七、本楼房不设物业管理,所有合作建房户自行安装进户门,公共路灯由甲方统一安装,使用费用及公共财物正常维修由本楼房所有住户共同分摊,甲方在以后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房屋交付使用后,由不可抗力原因或年久造成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如乙方需改装或装修,不得影响整体房层结构为原则,楼顶不可随意搭建。否则造成后果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九、房屋交付后乙方有权转让房屋所有权,甲方不予干涉。如因国家重点建设需征收用本楼房,则有安置或补偿按所有权面积比例分摊,涉及相关费用也依此比例交纳。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房(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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