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做合同

采 购 合 同

需方: 上海南康钢材建筑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150524-W 供方: 金牛区烽立机械配件经营部 签定地点:上海

签定时间:20xx年05月24日 一、 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加工定做合同

加工定做合同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拉条实际厚度在11.5至11.75之间,偶撑L50*1的实际厚度4个厚,偶撑L70*5的

实际厚度5个厚,如不符合要求做返工处理,返工不得超过3天。

三、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如有质量问题:自定做方收到产品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量异议。 四、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供方按定做方提供的规格、尺寸、数量、产地等制作,并为定做方保密。 五、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参照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签定后屋面拉条偶撑;需方收货后工地现场验货,按实

际理计结算。

六、 包装要求:按需方包装要求。(按编号分开捆扎打包,做好标签)。

七、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需方工地(成都市仁寿县视高镇视高工业园)联系人:王工。 八、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九、 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5%作为赔偿金。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 十二、 十三、

本合同若通过传真方式签字的,传真件作为有效正本。

经过双方认定的个权代理人签署的其它文件均作为有效的合同附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双方结算完毕,在无质量异议前提下,货款二清即失效。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对材料材质等有异议则以相

 

第二篇:塑钢窗承揽加工定做合同

塑钢窗承揽加工及安装定做合同

订合同双方:

定做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 楼塑钢门窗改

造工程委托给乙方加工定做,将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制

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内容及价款:

1、 乙方使用塑钢58系列平开型材(材质以乙方提供的

型材小样,甲方认可后封样为准)1.5厚镀锌钢衬,4+9+4

中空玻璃,并由乙方负责门窗及配件的安装调试,窗周

边打密封胶。

2、 58平开窗约 平米,单价 元/平方米,

总价款为 元。

二、 拆除:

本工程为旧楼改造工程,需拆除旧窗户,拆除的窗户按甲

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好,拆除费每平米 元, 总价款为 元。

三、 工程期限

制作至安装完毕的期限为 天,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全部安装,但在进场前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电源和脚手架垂直运输,甲方安装通知应与工程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到乙方,甲方预期通知,乙方工期顺延。安装通知下达后,因甲方场地愿意致使乙方不能进行安装的,则工期顺延。

四、 付款方式:

1、 结算工程面积按实际发生的面积结算。

2、 以一栋楼面积为结算单位,每一栋楼按土建工作量

完成到80%甲方付乙方40%工程款,一栋楼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付乙方55%工程款,剩余5%工程款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后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 拆除款每栋楼完成后一次付清。 保修期间,乙方在

接到甲方通知后,若三天内仍未到场,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对所发生的费用视为默认。

五、质量标准:

1、 质量按甲方指定的材质、材料要求。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期完工影响到整体工程工期,付甲方违约

金为工程总款价的5%。

2、 乙方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整修,直至达到合格标

准。

3、 因甲方不按期付款导致乙方材料供应不足影响工

期,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甲方并支付乙方违约

金工程总价的5%。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尽心施工,施工过程中,

如出现安全事故,均有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包

括事故处理和处罚,经济赔偿等),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工人进入业主家施工,如出现工人偷拿业主财

物或损坏实物时,甲方对乙方处以原财产价值十倍罚

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补

充协议,

补充协议部分经甲乙双方认可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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