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议书

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职成(2003)6号《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精神,促进东西部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适应社会的需求,为地方培养更多的主专业人才,经甲、乙双方研究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办学层次、专业、学制和招生数量

办学层次:中专

生源层次:初、高中毕业生

学 制:叁年

专 业: 学前教育、导游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

二、合作模式

采取异地办班的合作办学模式,即学生在乙方进行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学生毕业后由乙方负责安置学生就业以及就业后服务。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按招生计划在本地区的招生、录取后及时按乙方的要求报学籍。

2、配合乙方接送的人员将学生送往乙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协助管理学生。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招生计划的申报、教学计划的制定、学生的学籍及毕业等手续的办理。

2、负责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按教育部规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安置工作。

3、为少数民族提供清真食堂、解决好就餐问题。

4、学生入学后既与学生签订《培养安置协议书》,确保合格学生就业安置率100%,并给学生免费3次机会来选择工作岗位。

5、学生就业后的月工资不能低于2500元。

6、对于愿意回原籍实习就业的学生,与乙方协商,共同负责在原籍安排落实。

7、负责向学生发放国家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

8、乙方应按学生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学生,如出现严重违纪需对违纪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

四、费用

1、甲方于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两次向乙方支付学费3300元/每生(学生人数以5月30日和10月30日统计数字为准,统计的学生人数乙方必须在每年6月5日和11月5日前报甲方)、乙方再不能收取保险费、班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代工费、实习材料费、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

2、乙方确保提供《入学须知》中承诺的各类生活用品。

3、甲方在学生生活费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入校时学生人数将学生生活费转入乙方帐户,由乙方负责转入学校伙食专帐,学生实行包餐制,包餐标准为每生每月320元。学期末乙方做好决算,并向甲方提供发放原始单据。

五、其他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保证各项活动的合法性,学生就读期间出现的问题,由当时学生所在学校承担有关经济、法律责任。

(二)协议书有关条款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共同修改、签字方能生效。要切实保证学生的权益,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提出终止协议,双方终止协议以不影响在册学生学习和毕业为前提。

(三)甲乙双方要本着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执行协议书中各项条款。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六、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或以附件的形式另作约定,其约定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长期合作协议。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校(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新的联合办学协议书

现 代 管 理 大 学 民 航 管 理 学 院

乙方: 联合办学协议书 甲方:现代管理大学民航管理学院

为了促进民航事业发展,加快民航专业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民航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满足民航业发展对民航人才的大量需求,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理念,经反复协商,双方达成联合办学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 1+3 或1.5+3 的联合办学方式,即乙方以双方联合办学名义招收初中毕业或高中在校新生,在乙方办班学习 1年或1.5 年,由乙方注册中职学籍,然后把学生送交给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后三年大学专科(续本的四年)教育,甲方负责对合格的大专或本毕业生推荐安置工作。

二、甲方责权

1、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办学资质及招生宣传资料等;

2、负责对乙方所招的报名新生进行面试(复试),确认合格新生。合格新生由甲方发给《面试合格证》或《录取通知书》;

3、向乙方提供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管理手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版本,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和管理进行监查;

4、负责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

5、负责收取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并按规定返给乙方培养费;

6、负责组织学生大专阶段的教学与考试,并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

7、乙方新生入学在交付甲方应收的专业册费时,委托乙方代表甲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培养就业协议》,学生毕业时达到《培养就业协议》要求的,甲方给在所学专业的相关岗位推荐安置工作;

8、甲方确保签约期限内在乙方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内只与乙方独家合作,如乙方在签约后六个月没有合作实际行动或一年内没有合作实际成效,甲方可另择合作伙伴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三、乙方责权

1、负责在签约确认的区域内进行招生宣传,落实招生计划,按甲方提供的招生资料内容规范招生,不得虚假宣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应住校管理,要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如学生需要中专或同等学历证书的,由乙方负责颁发;

3、乙方应为学生建立档案,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将新生档案交给甲方注册并代理甲方向入学新生收取的专业注册费交给甲方,随后甲方发给《培养就业协议》,乙方代表甲方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培养就业协议》并寄交给甲方存档;

4、乙方可以挂“现代管理大学民航管理学院 基地校”的匾牌。

5、乙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新生入学时必须签订安全保证协议,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6、负责新生在乙方学习期间费用的收缴,其收费标准不得超过甲方规定标准或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7、乙方应有专人负责本合作项目的运作,应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疏通关系,争取支持,尽量将联合办学招生专业列入当年招生计划;

8、乙方应保证本项目或相近专业只与甲方合作,不与其他院校合作,必须保证所招学生全部交到甲方注册并按甲方通知的入学时间将学生送到甲方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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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专业及招生条件

1、招生专业:航空服务专业及当年甲方《招生简章》所列其它专业。

2、招生条件:

按甲方提供《招生简章》所列各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五、办学费用问题

1、乙方所招新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及在乙方学习期间的学费由乙方收取使用,报名费标准为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学费标准为6000-7000元/年(或按乙方当地核定收费标准收取)。另外乙方代理甲方向入学就读新生收取专业注册费300/人,此项专业注册费在新生进入乙方(基地校)就读一个月内由乙方付给甲方。所有报名就读本专学生需经过甲方统一面试,甲方按面试合格学生人数收取面试费100元/生,面试费由乙方统一向报名学生收取,在进行面试后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进行面试的开支使用。

2 、为支持乙方发展,在乙方将学生送到甲方就读时,甲方按乙方所送入学交费人数及学生质量付给乙方培养费及奖励 ,其支付准及方法另行协商。

3、乙方所招新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时,乙方应做学生工作直接把学生送到甲方入学,甲方按本校大学预科费用标准收取学杂费,同时甲方按自己当年确定的招生费结算标准及方法付给乙方招生费用。

4、乙方当年所招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学生直接送到甲方读大专的新生人数,甲方按自己当年确定的招生费结算标准及方法付给乙方招生费用。

5、联合办学期间,甲乙双方的收支自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互不为对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六、其它事项

1、为加强与乙方的联系和沟通,甲方委派 老师为驻乙方代表,乙方应为甲方所派代表给予生活和工作提供方便。

2、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如一方失信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坏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3、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及重大特别情况出现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使本协议内容不能履行时,双方可协商修改或终止协议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到期双方合作愉快可继续延长合作期限;

5、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代表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现代管理大学民航管理学院 乙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地址:北京房山区窦店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186xxxxxxxx 010-80305450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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