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料厂-技术服务协议书

技术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石河子大学农学院资环系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20xx年??至20xx年??月

技术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石河子大学农学院资环系 住所地: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项目联系人:李俊华

联系方式:0993-2058076,189xxxxxxxx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农学院

电话:0993-2058076 传真:0993-2057990 电子信箱:ljh_agr@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牌有机肥料系列产品开发与生产 项目进行 为期一年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规划肥料厂的设计和设备采购安装。

2.为甲方肥料生产提供工艺流程、肥料配方。

3.为甲方肥料田间试验提供方案,解决技术上的问题。

4.为甲方培训分析人员,对土壤肥料分析进行技术指导。

5.进行肥料销售后的农化服务。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

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工作条件:

(1) 解决乙方在甲方进行项目服务期间的交通问题;

(2) 解决乙方在甲方进行项目服务期间的食宿问题;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10万元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

项目实施前支付总费用的50%,计5万元;

项目实施结束时支付总费用的50 %,计5万元。

2.交通费用:

交通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乙方去甲方的交通、食

宿费用,返程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到石河子大学考察交流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该项目合作研究成果或技术属甲方乙方共同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将合作研究成果转让或泄露与第三者。

2.在项目完成前,任何一方不能将合作实验数据公开发表。

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2011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石河子大学农学院资环系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2011 年 月 日

 

第二篇: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金蝶软件技术服务

甲方(委托方): 临沧承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临沧市云河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0 年 8 月 3 日

签订地点: 云南临沧

甲方(委托方):临沧承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锦

住 所 地: 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311号

电 话: 2851274

传 真: 2851274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311号

邮政编码:677000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临沧市分行南天路分理处 账 号: 25xxxxxxxxxxxx2741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方):临沧市云河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禄成

住 所 地: 临沧市水利局六楼

电 话: 0883-2121616

传 真: 0883-2121616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临沧市水利局六楼 邮政编码: 677000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临沧市分行旗山支行

账 号: 2518041809000008518 开户银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金蝶软件使用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项目名称: 金蝶软件技术服务。

2. 项目联系人

为便于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沈天凤 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0883-2851039 ,乙方指定 尹禄成 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0883-2121616 。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2.1协助完成软件系统的安装验收工作;

2.2负责该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的工作联系;

2.3 负责该软件相关费用的结算。

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形式和内容如下(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以下范围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1.1 金蝶软件产品的安装与调试服务。

3.1.2 热线支持服务:客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向金蝶本地技术支持中心咨询金蝶产品应用问题,乙方维护服务人员通过热线电话为甲方解答。

3.1.3远程维护服务:乙方可通过远程维护系统对甲方的许可软件进行远程调试。

3.1.4现场服务: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软件使用现场解决问题,并对许可软件系统进行系统保障。

3.1.5 版本升级服务:客户可享受金蝶软件同版本免费升级服务。

3.1.6 现场支持服务:客户可享受金蝶服务顾问现场支持服务。

3.1.7 数据修复服务:在金蝶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数据出现问题,客户可享受数据整体打包发送给金蝶本地技术中心,由技术资深专家帮助修复数据的服务。

3.1.8 金蝶软件产品的介质,附属产品的保修服务。

3.1.9 享受软件培训、升级、加站、加模块等收费服务的优惠(以金蝶公司总部最新文件为准)。

3.2 软件免费维护期限

维护期限:本合同项目免费维护期限自2010 年 8 月 5 日至2011 年 8 月 4 止,共计 12 个月。

3.3 现场维护响应时间

3.3.1 “响应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甲方服务请求之后,到与甲方进行沟通并对甲方做出服务承诺的时间。

3.3.2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许可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现场服务。

4. 保密条款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4.1 甲方

4.1.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乙方的商业秘密和进行项目所采用的非公开性的技术方案及相关技术路线、信息、细节、参数、资料;

4.1.2 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配合服务项目的人员。

4.1.3 泄密责任:甲方泄露其掌握的乙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

4.2.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合同商谈、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甲方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4.2.2 涉密人员范围: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人员。

4.2.3 泄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法、途径传播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3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 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本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确保许可软件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许可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5.1.2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

5.1.3在许可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许可软件异常,记录当前故障现象,并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便于乙方诊断。

5.1.4在乙方进行运行维护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员工,提供必要的设备。

5.1.5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维护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数据是否正确,并在服务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5.2乙方责任

5.2.1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软件的免费维护或提供技术服务。若运行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门技术人员解决问题。

5.2.2 对于甲方提出的软件应用及软件产品故障问题,乙方负责在约定时间内妥善解决。

5.2.3负责安排相关培训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2.4甲方提出维护请求后,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现场提供服务。

5.2.5维护人员现场维护完毕后,应请甲方对数据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并以文字方式将有关注意事项留给甲方。

6.相关约定事项

6.1 在本合同约定免费维护期内,若软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派专人进行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软件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费维护期内,无法修复或者经两次维护仍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

6.3. 乙方对主合同购买软件提供为期 12个月 的免费升级服务。在前述约定的免费升级服务期限内,若乙方拥有或者获得主合同购买的软件的升级版本后,甲方可以免费获得软件升级。免费升级服务期届满后,甲方可以按市场最优惠价格购买软件最新版本。

6.4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许可软件,并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给甲方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超过甲方所支付的一年的维护服务费。

6.5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或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质保期内,若发现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对方书面请求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7.2 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

7.2.1 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7.2.2 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不能协商解决的重大分歧时;

7.2.3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7.3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1 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技术服务或者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约定;

7.3.2 甲方因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或者其他情形使本合同履行不必要、不可能的;

7.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

7.4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8.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说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软件购买合同的附合同, 与软件购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9.3 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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