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租摆合同

植物租摆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花卉租摆,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平等的原则,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摆内容、地址和时间

1、租摆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租赁植物共 棵,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花卉植物应保质保量,具体品种、数量及价格见附件(植物清单)。

2、摆放地址:

3、租赁时间为 20xx年 月 日 至 2016 年 月 日止。

二、 租金价格与支付方式

1、若乙方完全履行以上条款规定的所租植物质量、数量、规定价格和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整,总共费用 元整。

2、甲方每季度首月 日前结清当季租金。

3、首次付款方式是货到后结清首季度租金,之后每季度按第2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每次收到款项时三日内提供等额正规#5@p。

4、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 服务内容

1、 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花卉植物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方摆放。

2、 乙方派 位养护师负责植物定期的清洁,养护、病害虫防治,保证花卉植物长势健康。植物养护周期为两个星期定期养护 次,养护内容为植物的浇水施肥,叶面清洁、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3、 如有植物枯萎或者影响观赏乙方则需自觉在 天内更换此植物;若待更换植物品种市场无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协商一致更换类似植物品种。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2、乙方工作人员在租摆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尽量不到打扰到甲方公司的正常营业,同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3、如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乙方应在三天内予以更换。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分包、转包。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租金。

五、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租赁花木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花卉植物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管理上的方便条件,并保证植物不丢失,不损坏,否则应按合同约定单价折价赔偿给乙方,但植物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责任。

3、甲方应要求其工作人员在租摆期间不随意往植株内浇水、放烟蒂杂物、修剪、随意拖动拉扯等,以免影响植物正常生长。

六、 服务变更

甲方如果需要增加花卉数量,可随时和乙方协商,乙方按合同指定的租摆价格的单价来计算增加的租摆费用,并在签订增摆合同后尽快安排摆放;甲方如果更换或迁移地址,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协商解决花卉重新租摆问题。

七、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更换枯萎或者影响观赏的植物,甲方每发现一次,有权对乙方处以 元罚款;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累计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责任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半年租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除本合同约定事由外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

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赔偿金额不超半年租的10%。

3、 如每月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花卉租金,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权追加甲方所拖欠租金的0.3%的月租金。超过30天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半年租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及其履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议不成,双方可向植物摆放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如本条内容与上述内容不符,以本条内容为准)

无 。

以下无正文

附件:植物清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2015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15 年 月 日

 

第二篇:花卉植物租摆花卉租赁合同样本

宿州市东部新城绿茵阁苗圃花卉租摆合同书

甲方(承租方: )

乙方(出租方:宿州市东部新城绿茵阁苗圃) 为了美化环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

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

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花卉租摆的数量:

乙方提供花卉 盆给甲方使用。

三、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花木租金人民币 元整,花木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

合计 元整。花卉摆放完毕后7日内甲方预付一季度租金( )元给乙

方,以后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看护从乙方租用的全部花卉,承担因丢失和人为损伤花卉(包括花盆、

托盘、花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花卉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

不承担责任。

2、教育甲方人员不向花盆中倾倒废水、废弃物,不损伤花卉,如有损伤照价赔

偿。

3、花卉生长需要经常通风,特别是刚装修的房子甲醛等有害气体浓度较大,极

易使花卉中毒导致死亡,这就要求甲方安排员工经常开窗通风,否则由此引起的

花卉非正常死亡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5、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6、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务时,要另行付费。

7、甲方如果迁移地址,应当提前15天通知乙方,协商解决花卉的租摆问题。

8、乙方负责花卉日常浇水维护。

9、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乙方的花卉撤离。

五、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认真负责地摆放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2、摆放的植物品种多样化,布局合理,使其有整体观赏效果。

3、乙方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生长情况及时更换,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

4、及时修剪枯枝烂叶或调放没有欣赏价值的花卉补充新鲜新奇花木,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

5、工作人员为甲方摆放花卉时应注意文明礼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否则,需付对方违约金5000 元。

2、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或逾期不付租金,逾期7天以上乙方有权撤退租摆花卉并要求甲方付3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双方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宿州市埇桥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开户名:姬道旭

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17 0017 4000 0191 415

承租方(签字盖章): 出租方(签字盖章):姬道旭

电话: 电话:133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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