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赠与协议

股份赠与协议

甲方: 乙方: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所: 家庭住所:

电话: 电话:

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股份无偿赠与于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公司的股东,乙方为××公司××人。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为××%,现将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无偿转让于乙方。

二、乙方受赠后持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为××%。

三、乙方受赠××公司的股份现值为人民币××元(以本协议生效日为基准日计算)。 四、甲方保证对所赠与的××公司的股份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不受任何权利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已对本协议生效之前××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对于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

- 1 - (共2页)

务,甲方务必向乙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六、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记载、将乙方记入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甲方应予上述事项完成后,立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 2 - (共2页)

 

第二篇:股份赠与、代持协议

股份赠与、代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共同促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况

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拥有公司 %股份。

二、股份赠与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公司股份的10%于 年 月 日前赠与乙方(注:1、乙方受让的股份以下称“标的股份”;2、该比例在甲方对公司增减资时维持不变)。

(二)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无偿收回乙方的股份。

三、股份代持

(一)乙方拥有的标的股份由甲方代为持有,即乙方不是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其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对标的股份不得转让和继承。

(二)代持期间,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标的股份对应的年终利润,应当在收到款项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三)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代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协议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五、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