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质量保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需方为了有效地建立双方质量保证体制,稳定提高需方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发生,以满足需方质量要求,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责任分担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作为合同零部件供货质量协议,并接受协议的规定。

本协议适用于供方向需方提供所有的产品表面处理加工(主要是产品表面阴极电泳,或喷漆处理)等。

二.质量控制要求:

1.为了确保所交付产品的质量,供方应当建立适宜,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该质量管理体系必须以ISO9001:2008的推荐使用标准和相关要求为准则。对于汽车产品的供方,应尽可能建立ISO/TS16949:2009质量管理体系。

2.产品表面处理要求将会在采购订单及相关资料中(如产品图纸,技术规范,内部标准等)注明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表面阴极电泳或喷漆处理,表面的涂层要求需按QC/T484-1999中的5标准执行)

此外,法定的质量标准(如产品成分中禁用某些化学成分,欧盟的废气排放环保标准,产品识别准则,欧盟WEEE&ROHS指令)即使未列在采购订单上,也必须执行。

3.供应商需仔细核查所要求的各项质量标准在其生产过程中是否可行,如不可行,应及时向甲方的采购人员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可行。

4.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将会发往世界各地.如果供应商知道某些产品不适合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使用(如产品成分中禁用某些化学成分,欧盟的废气排放环保标准,产品识别准则, 欧盟WEEE&ROHS指令),应及时将这些信息告知甲方的采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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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外观要求:1.表面应无颗粒、疙瘩、陷穴、缩孔、针孔、碰伤,变形,水滴迹、斑痕夹杂异物、挂流、不匀、粗糙、露底、剥落等缺陷夹杂异物等、泳层厚度,泳层附着力,泳层耐蚀性;泳层硬度等性能试验,需符合相关国标要求;

6.批量生产的产品只有检验合格后才可发运,并附有出货质量证明报告和材质报告.供应商应确保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内外标识清楚醒目,产品没有混装现象,送货资料齐全。如果外观不良或包装破损,资料不全,标识不清,需方有权按不合格品处理。

7.供方应确保批量产品质量与样品质量保持一致性,在保证所有过程受控的基础上,

8.供方需对所供产品进行性能试验及可靠性试验,每年至少一次,并提供给需方一份。

9.供应商应将任何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或重要生产因素的变化通知甲主的采购人员(如改变产品结构,新模具试生产,改变材料,重大工艺的变更,更换重要的分包商,异地生产等变动),由甲方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供应商应重新提交相关质量文件,经需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10.对质量整改后的产品,在包装箱上应有明显标识,包括批次、改进项目等,以便追溯。

三.验收准则:

1.需方验证供方的产品是否符合需方的技术要求时,将按照产品图纸、检验规范、采购合同、技术协议、需方认可的封样件,以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

2.需方来料检验按照AQL0.4,C=0抽样检验规范来进行。特殊要求的产品进行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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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3.在对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商定统一的检验内容及方法。

四.不良品的处理:

如果来料检验不合格,需方将进行如下处理:

1.产品退回供方,供方做100%复检;

2.因需方生产紧急,采取紧急放行,需方安排人员做100%复检,其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供方全部承担,(重复检给的费用以现深圳市的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每小时计算;)

3.供方在需方同意下,可在需方处进行挑选返工,并补足相应不良品;

4.由于供方的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在线产生的累积不良品应退回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退货通知单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不良品拉回,并按该退货数量补货;

5.被需方退回的不合格品,供方原封不动或混入合格品中重新供应需方,一旦发现,需方对此产品进行就地报废,并按该批产品的采购金额2倍处罚。

五.质量反馈及纠正措施:

需方质量部负责质量问题的判定,属供方质量问题的,需方通过电话和供应商品质异常通知单的形式将质量信息反馈给供方;供方接到质量反馈后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解决质量问题:

1.立即采取短期行动来满足生产的需求并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

2.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需在72小时内完成;

如供方对需方的判定有异议,可在需方判定意见到达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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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视需方判定为最终判定。

3.供方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重复发生,需方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

4.需方对供方产品进行月度实物质量考核,并将结果反馈给供方。

六.质量审核

1.在供应商的选择阶段,需方有权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如果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需方将提前通知供方,审核后需方会将结果反馈给供方,供方应在两周内提交改进报告并得到批准。

2.在批量生产阶段,当供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时,需方必要时会参照相关细则要求,到供方生产现场进行评审,对产品生产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3.必要时,需方有权对供方的供应商进行评审,产品抽查和突击检查,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予以积极配合。

4.根据审核结果,供方应接受需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并尽快制定出改进计划,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如果供方未能在需方规定的期限内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需方有权与供方解除供货合同,并取消供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七.产品责任保险

为涵盖因产品缺陷产生的损害赔偿(包括间接损失)的诉求,供应商应投保保险金额为____元的产品责任险。非汽车类产品,本条款可以不适用.

注:如没有投保,则保险金额为零元.

八.付款协议:

原则上是月结方式进行付款,若因相关的资料信息未及时按要求提交,或当月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关闭,月度的付款将延期或按双方沟通协调最终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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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密:

1.协议双方必须对本协议中提到的以及其它对方认为是机密的各种信息和资料保密,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信息;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后续如甲乙双方另立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深圳市龙盛源五金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深圳市龙岗街道同乐社区池屋村坑碑头2栋16号

联系电话:0755-89642060

传真:0755-89642189

代表签名:

20xx年 月 日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代表签名: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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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质量保证合同

安装项目工程分包质量合同

甲方:中建三局三公司安装分公司上海经理部

乙方:上海晶东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工程施工质量作以下规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对所有人员进行工程概况、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目标等技术指标进行交底,使其对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2、甲方负责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机具设备及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3、乙方自开工之日起,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达到100%,最终实现与甲方的质量目标承诺。

4、甲方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施工工序上出现严重的质量通病,在有关人员核准区段、标高及详细部位后,由项目质监员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乙方在接到“质量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对整改部位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作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质监员复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组织好有关人员做好施工日记和其它的有关施工记录,及时填报各种相关资料表格。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分包的各项施工任务,甲方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奖励;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对国家和企业造成一定的或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甲方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7、本合同一式两份,项目部、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办理合同手续后生效。

甲 方:中建三局三公司安装分公司上海经理部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上海晶东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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