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经营合作协议书

项目委托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经营管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商业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项目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西昌市农产品交易中心

2.2 项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约定事项及收益分配

1、乙方向甲方缴纳项目总投资额(计算方式为修建成本2000元/平方米乘以总面积30万平方米)的10%作为合作基础保证金,此资金根据项目开发周期分两期缴纳,第一期缴纳金额为3000万 元,第二期3000万元。在乙方交纳保证金时,甲方需出示本项目的修建 1

开发许可等相关证件。乙方签定合同缴纳保证金之日起,10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完工项目交给乙方。若甲方未按时交付项目,甲方需向乙方缴纳项目滞纳金为( )。

2、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及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按时收取投资收益及回报,不得参与乙方具体的经营和操作,但可享有监督权利!本项目的广告投入、营销费用、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项目内所有广告经营权和物业收益权归乙方。

3、甲方需完成原始规划设计中基础土建、物业公共部分二次装修、配套水电、空调、消防、电梯等完整设施交接给乙方,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付给乙方经营管理,甲方需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4、在委托期间乙方按年度支付甲方投资收益,并保证甲方最低投资回报!甲方收益按甲方原始投资额的百分比计算!第一年按原始投资金额的10%计提。从第二年开始在原始投资额不变的条件下,计提比例按每年递增1%计算,上限投资收益为20%,项目收益超出部分甲乙双方五五分成(注:项目内的广告收益和物业收益归乙方所有不计入分成总额)。若委托期内乙方若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投资收益或经营出现亏损,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当期费用。

5、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招商和营销推广时间,在此期间甲方不享有任何投资收益,甲方收取投资收益时间以项目正式开业为准,甲乙双方投资收益分配匀为税后资产。税金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6、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项目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或补偿乙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及管理回报(补偿方式按乙方经营管理年限计算,按每年项目总投资额的10%进行补偿)。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并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2

8、乙方运用专业的市场研究体系,结合本项目所在地最新商业市场信息及相关政策支持,制定合理、有针对性的品牌导入操作策略、提供运营决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项目的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9、乙方对本项目的业态划分、商业推广、招商经营、营销推广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运营机制。确保优良、健全的消费环境。

10、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项目定位、各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11、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对项目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第五条、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不动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 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约解除或终止,双方另行协商,以上为初步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本协

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4

 

第二篇:委托经营合同

商铺委托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年份-(委托经营)-顺序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邮政编码:

被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邮政编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地块)商铺委托经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幢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标的用途:号房为用房(以下简称该商铺),使用范围以被委托方所持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幢层号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该商铺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全部收益权委托给乙方或乙方设立的公司,由乙方或乙方设立的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通过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委托标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

在委托经营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运作需要对委托标的自行经营或对外租赁(以下可称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或第三方的经营管理,但乙方或第三方不得违法经营。

三、委托期限

1、委托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使用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四、合同的存续

本《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经营期结束,如果乙方或乙方承租户有意继续租赁甲方商铺时,甲方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与乙方承租户使用活动的延续性,应保证在同等条件下对乙方或乙方承租户续租的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支付

1、委托经营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月元/㎡,每年 按 万 仟 佰 ( )拾元人民币税前租金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由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调整的,租金据实调整。

2、支付日期:

⑴甲方交清购房首付款后,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期限内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全部租金人民币 百万 十万 万 仟 佰 拾元()。

⑵租金自《委托经营合同》第三项甲方委托乙方起始经营之日起至委托经营合同规定届满之日止。

六、税费负担

因委托经营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自行缴纳。

七、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乙方在被委托经营前已经装修的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内无论乙方的使用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该房屋,甲方承诺在与该房屋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随之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同时甲方须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全面履行本合同且于转让同时,甲方有义务与受让人至甲方处办理上述协议更名手续,委托经营所产生的租金由甲方自行与受让方结算。转让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或受让人自行承担。

3、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甲方对委托经营标的设定抵押担保时,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5、甲方在将房屋给乙方委托经营期间,委托经营标的之物业公共维修基金

由甲方承担,在委托经营期间,如果因不当使用造成标的损坏,不得动用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6、在委托经营期间,业主委员会无权选择物业公司。

7、协议期间,甲方如对返租标的出售、抵押或有其他处置行为的,需遵守本协议关于对该房屋进行统一管理、经营、收益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8、售后返租期限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委托标的的经营、管理行为,也不得有其他任何干预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除非乙方的行为已经实质性损害了委托经营标的的安全。

9、除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租金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使用期间,承担该商铺的物业管理及使用管理费用;

3、乙方及乙方设立的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委托经营标的进行装修与整体布局改造,但改造以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为原则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以买卖、租赁、抵押、典当等转让行为给第三方且受让方不履行已签署的《商铺委托经营合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使用管理权时,除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商铺建筑面积房价款的 % 作为违约金外,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且若此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有权以甲方购房原价的 %回购该商品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从第三人手中回购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2、甲方或从甲方处取得委托经营标的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或该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标的房价款 的 %作为违约金,且若此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或该第三方无条件同意乙方有权以甲方购房原价的 %回购该商品房。第三方无能力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委托经营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无条件同意,若此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以甲方购房原价的 %回购该商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从第三人手中回购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每逾期一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 0.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必须遵守《XXXX物业管理规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规约承担相应责任。

十、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一、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保证其留给对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均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向甲方发出的有关续租、期满交房通知书及其它信函,将以挂号信、公证发函、登报、EMS特快专递或电报的任一种形式按本合同所列通讯地址寄出,并自寄出7日后视为甲方已收到。甲方通讯地址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若因此导致乙方通知不能及时送达,由此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

协议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损毁、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补充协议一式伍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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