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位于 区 层 号之(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为十年,即自 年___月 日至 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1、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2、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计 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

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5@p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在购买该(商铺/写字楼)返租到期后,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

1.5%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三环装饰城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2、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

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广东省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广东省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参考格式)

说明:本参考格式是船舶经营管理协议书要求具备的内容,其他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写入。

船舶所有人: (甲方) 船舶经营管理人: (乙方) 根据交通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和《海商法》对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的权益及责任划分,为明确甲、乙双方对船舶所承担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为 的船舶所有权人,是船舶实际投资者,拥有该船舶产权书。

二、乙方为 船舶实际经营管理人,负责船舶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承运人责任。

三、双方约定:以公历年度,在扣除船舶的实际费用(包括税费、船舶、船员、保险等及分摊办公费用)后(具体项目双方协商约定),甲、乙双方各按 %分配经营收益。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等有关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定,依法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五、船舶在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随时保证各类船舶证书有效和配备合格、足额船员。同时,必须足额购买船

舶保险(一切险)、货物责任险及经营责任险、船员人身保险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船舶必须的各类证书及手续。

六、乙方在 船舶在经营过程中,与船长签订反走私责任书,负责督促船长及船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走私违法活动。如有违者,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在 船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尽责尽力,随时了解及掌握行业动态,抓好船舶的经营管理及调度,合理配载,最大限度地保证船舶收益。

八、在 船舶运输生产过程中,乙方应承担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证船舶安全生产。

九、涉及必须承运政府指令性重要物资运输任务时,甲乙双方有服从调度的义务。

十、本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协议;协议期满,乙方有为甲方解除协议提供办理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等手续的义务。

十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基本要求

委托方――即船东、船舶所有权人,称甲方。

经营管理方――即接受委托管理单位、水路运输经营企业,称乙方。

一、合同在双方进行协商基础上自愿订立。

二、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方都必须明确遵守执行我国水路运输管理的法令、规章。

三、乙方对甲方委托的船舶在经营管理上要负全面管理责任,按此要求,根据船舶所有权人与经营人不同的情况,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船员、船舶、轮机、有关证照、商务等管理及财务结算办法均要在合同上具体明确。

四、委托经营合同必须载明船舶保险条款。

五、乙方对甲方委托的船舶在安全生产、反走私上要负全面管理责任,按此要求,双方应就各自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范围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六、初次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最短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七、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的船舶所有权人签字。

凡不符合以上基本要求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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