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作合同范本

广告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网

_________与_________网广告合作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投放时间:

甲方在乙方网站广告投放时间为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投放位置:_________ 广告形式:_________ 广告制作:广告制作费用为_________元。

广告费用:广告总费用为_________元,甲方须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违约责任:

在广告投放过程中,如遇到乙方网站访问不了或其它故障影响广告正常投

放,乙方应对甲方损失的投放时间予以等长赔偿。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

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___的销售

工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做为在____________销售____________的业务代表,负责公关、协调、宣传甲方产品、传递信息和及时催要货款等工作。

2.有订货合同或招投标项目,甲方直接参加招投标,中标后,甲方与

____________直接签订供货合同和发生帐务往来,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乙方负责提供业务信息和价格制定的依据。

3.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负责交验货等手续的办理并处理一些临时发生的问题。

4.乙方收取费用的原则是在甲方产品出厂价格基础上所增加的价格(扣除______%税金后)全额返给乙方。返款时间在收到货款后七日内付清,返款的金额和收到的货款的数额同步。

5、.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协议内容不得违约,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网络广告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

网络广告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广告创意制作及代理投放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网络广告代理商,为甲方提供相关网络营销服务。具体包括:

(1) 网络推广的策划: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营销推广的策略制定、网络活动策划等策划服务。

(2) 网络广告的创意策略、设计、制作: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广告创意策略、设计和制作服务。

(3) 网络广告购买及广告执行,媒介监测(广告投放的人工监测)。具体投放计划详见《广告排期表》媒介计划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的广告投放总效果没能达到排期中的预估,乙方同意将按照差额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广告量补偿,直到达到排期中预估的数量为止。

(4) 网络广告监测:使用尼尔森监测系统在广告执行过程中进行统一监测,并每周向甲方提供广告监测数据。

1.2 服务期限

广告期限自年日起,至年日止。具体时间以《广告排期表》为准。

1.3 广告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1.4 付款方式:

首期款:人民币 元整(¥ ),支付日期:广告上线前,即 月 日前 二期款:人民币 元整(¥ ),支付日期: 年 月 日 前

余 款:人民币 元整(¥ ),支付日期:广告投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1.5 付款方式和账户信息:

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到以下乙方帐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甲方的广告创意制作。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创意必须在广

告投放前经甲方Email审核确认。甲方应保证及时提供投放广告所需的各种素材和相关资料,并保证充裕的策划、创意及制作准备时间(常规投放所需时间为两周,事件性投放所需时间为三周)。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广告素材的合法性以及符合媒体相关规定,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整、更换。如果因甲方延误造成广告投放推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4.3 甲方应及时按照约定的时间确认广告排期(广告投放前六个工作日)及创意(广告发布前三个工作日)。如果因甲方延误造成广告投放推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链接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对其产品或经营内容等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虚假宣传。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则甲方应负责解决,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4.4 乙方有对该链接从广告职业者角度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审查的义务,并应当

及时通知甲方修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因甲方广告链接内容的原因造成广告投放推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对于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创意设计,其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授权甲方为

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投放使用该广告创意或乙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对于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素材,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作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投放以外的任何使用。

第五条 广告投放

5.1

5.2 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一条1.1款中约定的在广告投放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甲方指定为在《媒介计划表》及其他相关费用表上签字的委托人。上述委托人

以外的人在《媒介计划表》上的签字无效。甲方同意,其委托人签字的任何《媒介计划表》或其他相关费用表、创意确认函等的原件和传真件均为本合同相关之有效法律文件。

5.3 乙方负责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媒介计划表》执行广告的投放工作,并保证广告投放

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如因媒体原因造成计划执行困难,乙方可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的调整计划供甲方重新确认,经甲方授权后代理甲方向媒体方面提出相应赔偿。

5.4 在广告投放期间,因媒体倒闭、受到重大起诉而造成甲方广告不能正常投放或广告

效果受到严重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媒体。

5.5 甲方可以根据反馈情况要求乙方调整《媒介计划表》,但应按各媒体公示的有关调

整广告投放时间的要求书面给予乙方,由乙方与媒体协调。在接到甲方调整计划的书面通知后,原《媒介计划表》中需要调整的部分暂停执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调整后的《媒介计划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能执行。

第六条 广告监测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尼尔森公司的数据监测系统在广告执行过程中进行统一监测,乙方在广告投放结束后为甲方提供尼尔森的报告(报告样本见附件)。监测报告包括计划内媒体的每日点击量,如果按照显示次数购买则包括显示量等数据。

第七条 结案报告

乙方在广告投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内容的结案报告。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结案报告后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超过5日甲方不予回复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对本合同和/或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媒介排期表中约定的广告投放无异议,且乙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

第八条 特殊免责条款

8.1 鉴于网站所具有的网络技术和网络媒体之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

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服务器宕机、网站停机维护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因素造成广告计划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由乙方同相关媒体协商,调整《媒介计划表》,并报甲方确认后执行。

8.2 如因网站对其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进行调整而影响广告计划的执行,

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由乙方同相关媒体协商,调整《媒介计划表》,并报甲方确认后执行。

8.3

第九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9.1

9.2 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

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9.3 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

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如因甲方原因在网络推广活动中涉及到应进行公证的事项未进行公证的,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9.4 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保密信息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 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2) 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3) 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司法等部门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的要

求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

知另一方。

9.5

以上第9.3款、9.4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对于按照经过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表》进行的每次广告投放,如果甲方在投

放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同意按已执行投放的广告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及承担因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媒介购买的但未执行的广告位的费用)。并同意按本合同第二条2.1款的总价款的20%向乙方赔偿间接经济损失。

10.2 对于按照经过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表》进行的每次广告投放,如果乙方在投

放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同意按已执行投放的广告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二条2.1款的总价款的20%向甲方进行赔偿。

10.3 甲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立即停止广告投放,因此造成的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0.4 对于因网站原因导致甲方广告未能按《媒介计划表》约定的期限、位置和数量进行

投放的(错发、漏发(以媒体相关规定为准)),乙方须根据各媒体的规定予以补偿,具体投放时间、页面、位置由乙方负责与媒体协商,经甲方书面确定后投放。

10.5 如因本合同8.1、8.2、8.3规定的原因,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上述8.1、8.2、10.4

条乙方与相关媒体协商报甲方确认执行的投放效果不能低于调整前乙方承诺的投放效果。否则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11.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遇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障碍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1.2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互

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12.1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三条

13.1

13.2

13.3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是本合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3.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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