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协议书

集资建房协议书

订立协议合伙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一、基本情况:

拟建住房坐落于惠东巽寮村委桥东新区马丙奇层后第三排,土地使用权属为***,***,***三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所有用地和建筑已由设计单位设计,基本结构为框架带品牌电梯,按设计图纸每层主体为毛坯房,每层水电由权属者负责;全栋楼建筑共十层。

二、相关权属:

①甲方、乙方、丙方参加集资后,任何一方所分房产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地产权、使用权、转让权及日后出售权。其余二方及其父母、子女、兄弟等家族不得干涉权属方对房产的所有权益,否则其余二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如果今后政府需要征迁,迫使本住宅楼迁移拆除,政府如赔偿本大楼整体面积的赔偿费及安置地,应按各用户居住面积及共有地产权分享计算赔偿及安置地;

③本大楼居住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如:公共水电费及电梯维护费用)应由甲方、乙方、丙方共同承担;一定年限达到老化时,需要翻建者,各用户层次,面积及店面按原图纸复建,各用户仍享受同等居住条件。

三、相关责任:

①甲方,乙方,丙方应协调办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质监等一切手续费用(费用由2~10层平摊);

②甲方、乙方、丙方以资金包干形式付予以建筑方固定数额费用,一切公共设施建造、工程施工由建筑方负责。

四、房屋分配:

第一层:一楼门面铺位三间甲方、乙方、丙方各一间

第二、五、七层权属归***;

第三、四、六层权属归***;

第八、九、十层权属归***;

五、工程质量:

房屋由建筑方按图施工,必须保证房屋质量合格,三方可以派人协助现场管理或督促整体工程质量。

甲、乙、丙三方在对本协议上述各条款充分了解,且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签订本协议的,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本合同具法律效力。如有不尽事宜应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集资建房指标转让合同书

集资建房指标转让合同书

出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以及明确和维护各自正当利益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该建房指标自愿有价转让给乙方,双方就建房资格的指标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拥有陕建六公司集资房(1#高层住宅楼,建筑面积 )一套,现将集资房名额指标转让给乙方,由甲方出面并以甲方的名义购买单位全额集资房一套(因房子尚未建好,楼层、房号及具体位置后定),但是所需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须支付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付清转让费。甲方收到转让费须给乙方出具收据或收条。

二、自转让协议生效后,该集资房的位置、楼层和户型的选择以及该集资房所享受的福利和所负担的义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过户产生的费用由 负责。

四、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违约,若乙方违约不要甲方集资房,甲方不退还转让费;若甲方违反协议将房屋转让第三方,则甲方除了退还转让费外另赔偿乙方违约金 (¥ )。

五、如因政策或甲方单位原因造成该集资房无法归属乙方,甲方需归还乙方转让费 (¥ )。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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